廢舊電池應“誰製造誰回收”

據悉,今年廣州將重點關注廢舊電池回收的問題。然而據本地媒體報道,自今年8月份始,在廣州已啟動近3個月的“廢舊電池回收計劃”,至今只完成回收近300公斤,預計發放的5000隻電池回收桶也慘遭冷遇,只送出了80個,而設在街頭的有害垃圾箱幾年來更是幾乎沒有收到過廢舊電池。那麼,回收廢舊電池真的很難嗎?筆者認為,不妨採取“誰製造誰回收+以舊換新”的做法。

一是根據最近國家環保總局等5部委聯合製定《廢電池污染防治技術政策》的規定:所有可充式電池和鈕扣式電池的製造商、進口商以及使用可充式電池和鈕扣式電池的生産商,都要承擔回收廢可充式電池和廢鈕扣式電池的責任。即“誰製造誰回收”。

二是目前全國用量最大的是一次電池(普通乾電池),根據有關部門對市場的調查,正規商場裏銷售的一次乾電池基本達到低汞或無汞,對環境的危害極其有限。另外,就是這些低汞或無汞一次電池的再利用成本高,可利用成分低。所以,環保專家認為“並不是所有的電池都需要回收”。而真正要收集的廢電池,重點是指鎘鎳電池、氫鎳電池、鋰離子電池、鉛酸蓄電池等廢棄的可可充式電池和鈕扣式一次電池。

綜上所述,既然知道我們要回收的只是那些具有再利用價值的可可充式電池和鈕扣式一次電池。那麼,回收單位在向市民回收這些有價“廢舊電池”的時候,就應該給予一定的回報,或是直接以幣值回收、或是“以舊換新”回收,從而促使市民不再把手中的有價“廢舊電池”當作垃圾隨便扔掉,而是有意識地把它保管好,以便向回收單位換取幣值或“以舊換新”。由此可見,採取“誰製造誰回收+以舊換新”不失為回收廢舊電池的一個可行辦法。(李文傑)

《華南新聞》 2003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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