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立法保護鄱陽湖濕地

《江西省鄱陽湖濕地保護條例》27日經江西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會議審議通過,將於明年1月1日起實施。

針對目前鄱陽湖濕地管理過程中存在的法規不健全、濕地自然保護區建設、生物多樣性保護經費渠道不暢和管理行為的不協調性、盲目性等問題,法規規定,江西省人民政府應確定鄱陽湖濕地保護綜合協調機構,具體組織、協調並督促政府有關部門依法履行濕地保護職責;省人民政府和鄱陽湖濕地區域人民政府應當採取多種形式,多渠道籌措和安排專項資金用於濕地保護。此外,法規對濕地保護規劃、濕地自然保護區建設、濕地保護措施、濕地資源利用等方面作了具體規定。

有關人士認為,此次對鄱陽湖濕地立法保護有利於實現對鄱陽湖濕地保護與利用的規範化管理,也是我國濕地保護過程中一項重要的法律成果。(記者 李美娟)

新華社 2003年11月28日


鄱陽湖越冬候鳥數量創歷史之最
鄱陽湖白鶴引來二百餘萬美元投資
鄱湖鳥知多少(圖)
江西:今冬明春鄱陽湖部分港段禁港休漁
九江市構築鄱陽湖生態農業圈
鄱陽湖“濕地使者”考察隊首站告捷
版權所有 中國網際網路新聞中心 電子郵件: webmaster @ china.org.cn 電話: 86-10-683266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