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下達野生動物“禁吃令”

      麻雀、蛇、果子狸等1800種野生動物不能再吃

    ■提問:本報記者黃建華

    ■回答:北京市野生動物保護站王民中站長

    問:昨天下午,廣東省人大常委會舉行了《廣東省愛國衛生條例(草案)》立法聽證會,該《條例》的第七條規定“不吃野生動物”。而與此同時,昨天,北京也公佈了《北京市禁食陸生野生動物名錄》,兩者看似巧合,但您覺得其中有什麼必然聯繫?

    答:應該説包括北京和廣東在內的各個地區採取的各種保護野生動物的措施出發點和目的都是相同的,特別是非典後,人們在反思中更意識到野生動物和人類是密不可分的,動物是人類的朋友這一觀點也深入人心。由於保護意識和生活習慣,北京吃野生動物的風氣並不強,林業部門公佈名錄的目的是為再一次加強人們的保護意識。

    問:《北京市禁食陸生野生動物名錄》中都規定了哪些野生動物不準食用?

    答:不準食用的野生動物包括了哺乳綱、鳥綱、爬行綱、兩棲綱、昆蟲綱中的數十個目的1800余種陸生野生動物,這1800余種野生動物在全市範圍內禁止食用。名錄中禁食的動物不僅包括了國家和北京市重點保護的陸生野生動物,還總括了國家公佈的有益或者有重要經濟、科學研究價值的陸生野生動物。其中不乏老虎、豹子、鱷魚等珍稀動物,還包括過去一直成為人們盤中美餐的麻雀、蛇、果子狸、穿山甲等,同時,也有以前餐館中常見的綠孔雀、八哥、斑鳩、杜鵑等常見鳥類也在禁食之列。

    問:長期以來,困擾野生動物保護的“區別野生還是人工馴養”這一問題在下達野生動物“禁吃令”後仍客觀存在,這一次野生動物保護部門將如何解決這個老大難問題?

    答:在過去的執法中,我們也經常碰到這個問題,甚至出現了個別人鑽空子的事情,但這次絕不會這樣。此次,北京的“禁吃令”規定,無論自然界存在的陸生野生動物,還是人工馴養的,只要列入了禁食名單,都不允許食用。全市各級森林公安、市林政稽查大隊等林業執法部門已從即日起開展禁止經營食用陸生野生動物的專項執法檢查,發現一起將嚴肅處理一起,如發現並舉報經營禁食野生動物行為,有關部門將對舉報有功人員獎勵500元至1000元。同時,目前本市28家陸生野生動物經營企業已全部被“叫停”。

    問:能不能説,名錄公佈後,北京人就與味美的野生動物無緣了?

    答:也不能説得這麼絕對,野生動物部門考慮,已經被人工成功馴化並大量人工繁殖的動物就可以讓人們享受美味,不能食用的是名錄中的。我們的專家組將通過嚴格考證確定哪些野生動物可以食用,現在能食用的是山雞、綠頭鴨、石雞等極少的幾個。

    

    《北京青年報》 2003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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