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人鯧事件提的醒兒:築牢法制這堵墻

    食人鯧事件鬧得沸沸颺颺。聯繫起以前曾發生的松材線蟲入侵事件、美國黑蛾入侵事件、大米草入侵事件,許多人不禁要問,生物入侵事件就沒完沒了了嗎?

    相關職能部門也是疲於應付、苦不堪言,為了消除外來生物入侵對我國生態環境造成的危害,他們也花了不少力氣,下了老大功夫。

    百姓有怨言、有疑問,職能部門出力也難見成效。問題出在哪兒?如果要從根源上找,相關法制的不健全恐怕是其中的一個重要原因,簡單的説,就是在外來生物入侵和保障生態安全方面,我們存在法律的漏洞和缺失。儘管我國在履行《生物多樣性公約》方面做了許多工作,但至今還沒有出臺關於外來物種引進的法律、法規,沒有實行引進許可證制度,沒有建立外來物種引進的風險評估機制。這就意味著在防止外來有害物種方面,相關執法部門卻沒有有力的法律武器,而且也沒有杜絕類似事件不再發生的生態保障機制。

    如果把法制體系比喻成一道防衛之墻,那麼隨著我國與世界交往的日益擴大與融合,我們的法制這堵墻上也出現了一些漏洞。在國際競爭日趨激烈、生態環境複雜多變的今天,任何法律上的漏洞和缺失,都可能會給有害物種和事件以可乘之機,從而給國家、人民帶來不可估量的損失,甚至是災難性的後果。食人鯧的危機就已經充分説明瞭這一點。

    法制有漏洞並不可怕,法律的制定和修改,可以解決新出現的問題。可怕的是,當問題已經出現的時候,我們還不能夠從深層次上尋找原因、儘快制定出臺新的相關法律法規保障體系和健全法制,而是滿足於臨時應付、見招拆招。國家在發展,社會在進步,我們的法制體系建設也應該是與時俱進、不斷完善和健全的。

    亡羊補牢,猶未為晚。目前,在我國,包括食人鯧等外來生物的侵害還沒有在我國大面積蔓延和擴散,生態安全也沒有受到不可挽回的影響,如果我們能從此類事件中儘快吸取教訓,儘快從法律層面建立、完善防範外來物種入侵的生態安全機制,公佈禁止外來物種準入的名錄,築牢法制這堵墻,乃國之大幸!

    法制的與時俱進、完善健全,與國家和社會的發展密切相關。從這個層面來説,食人鯧事件給我們敲響了警鐘。(石國勝)

     《人民日報》2003年1月8日


拒絕“食人鯧” 立法抵禦有害物種入侵
專家解釋為何要對“食人鯧”斬盡殺絕
中國拒絕食人魚(圖)
食人鯧敲響生物入侵警鐘
國家環保總局專家解釋為何嚴查食人魚
漁政部門發出緊急通知要求嚴查食人魚
版權所有 中國網際網路新聞中心 電子郵件: webmaster @ china.org.cn 電話: 86-10-683266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