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庭湖和長江湖南段今年開始實行春季禁漁  

    “春禁一碗籽,夏收一擔魚”。為保護和增殖漁業資源,根據國家農業部的統一部署,湖南省洞庭湖和長江湖南段從今年開始實行春季禁漁。禁漁時間為每年4月至6月共3個月。這是湖南日報記者3月8日從省政府獲得的資訊。

    洞庭湖為全國第二大淡水湖,有水生野生動植物330種,其中魚類117種,有屬於國家一類保護動物白鰭豚、中華鱘、白鱘等。洞庭湖的捕撈量佔全省總捕撈産量的60%以上。

    湖南省是全國淡水魚重點産區,又因洞庭湖的漁業地位特殊,已被列入國家春季禁漁的兩個重點省之一。

    據悉,湖南省參加國家長江流域統一春季禁漁的範圍是東、南、西洞庭湖全湖;華容縣塔市驛伍家口至臨湘市白沙洲 183公里的長江水域。在禁漁期間,做到“船進港、網入庫、人上岸”和“江中沒有漁船,岸邊沒有網具,市場沒有湖魚。 ”(蔣曉勇 李時清)

    中新社 2002-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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