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起長江實施春季禁漁

    農業部漁業局近日宣佈,明年起長江春季魚類産卵季節將實行禁漁,有關部門正在制定實施時間及禁漁地段等具體辦法。這是繼我國沿海地區實行“伏季休漁”制度後,漁業實現可持續發展的又一重要舉措。

    長江漁業産量約佔全國淡水漁業産量的60%。近年來長江漁業受到水域環境污染、水利工程建設、圍湖造田、過度捕撈等因素影響,漁業資源及水生哺乳類資源嚴重衰退。有資料顯示,長江流域自然資源捕撈量1954年為42.7萬噸,而近幾年捕撈産量維持在10萬噸左右。目前許多經濟魚類,如青草鰱鳙四大家魚、銀魚、鰣魚、鰻鱺等已形不成漁汛,有的已瀕臨滅絕。

    農業部官員説,有關監測調查表明,長江流域主要經濟魚類繁殖季節集中在2—6月份,繁殖季節魚類相對集群,實施春季禁漁管理,可能將大部分魚類親魚和幼魚加以保護,增加資源補充群體數量。初步分析結果表明,長江實施春季禁漁後可保護各種魚類産卵親體2000多萬尾,增産1萬多噸。

    《人民日報》2001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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