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健品店威脅市民用藥安全

    江蘇蘇州人民路文廟附近一些保健品銷售店無證銷售藥品,且藥品來路不明,對市民安全用藥産生危脅。近日,不斷有市民向本報反映這一情況。

    記者在人民路文廟附近看到,有大約十幾家藥店保健品店一溜擺開,時常有營業員站在人行道上向路人散發保健品宣傳單,招徠顧客。

    記者走進某保健品商店,仔細觀察,並沒有發現店堂內挂有經營藥品所必需的“藥品經營企業許可證”。記者佯稱自己有些感冒咳嗽,向店員詢問有無療效不錯的感冒藥或咳嗽藥。店員像變魔術一樣從櫃檯隱蔽處取出好幾種藥品讓記者選擇,並不厭其煩地介紹哪些藥有什麼治療功能。奇怪的是,除了“川貝枇杷露”,其他好幾種都是記者聞所未聞的藥品。

    記者向營業員打聽:“看上去你們這兒只經銷保健品,櫃檯上也沒有擺出藥,怎麼一下子拿出這麼多呢?”店員答道:“我們沒有藥品經營許可證,把藥品擺放出來被看到了是要被打擊的,但是老百姓感冒只要簡單的藥品就行,所以就藏了一些感冒藥,我們這也是‘急民所急’嘛!”記者又問:“這些藥好像都沒聽説過,會不會來路不正?畢竟身體健康要緊。”店員趕緊回答:“你放心,我們這兒的藥都是正宗的,絕無假冒偽劣。”但記者看到有一種治咳的藥片沒有批號。根據修訂版《藥品管理法》第四十九條,這應該認定為“劣藥”。

    隨後記者又來到其餘幾家店,都沒有看到“藥品經營企業許可證”。另外,記者發現這些店銷售的感冒藥千奇百怪,品種繁多,一些常見的品牌倒看不大見,而且,記者問及這些藥的來路時,店員要麼避而不答,要麼回答得含糊其辭。

    “這地段已經打擊清理過好幾遍了,想不到他們仍然屢教不改!”聽了記者的暗訪經過,蘇州藥監局辦公室宋主任不無憤慨。他對記者説:“這一地段有資格銷售藥品的藥店只有兩家,其餘都是保健品專賣店,不能銷售藥品,而且就算取得‘藥品經營許可證’,如果不挂出也是違規行為。至於銷售修訂版《藥品管理法》中定性的假藥劣藥,更是應予以打擊。”他向記者表示,近日,藥監局將對此迅速作出反應,給市民一個交代。

    《江南時報》 (2001年12月06日第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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