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醫生成"時尚" 透視2001年鄭州暴力襲醫

    鄭州市二級以上醫院20多家,每家都有暴力事件發生,僅120急救中心2001年就發生以醫護人員被打為特徵的暴力事件100多起,幾乎月均10起!

    “有人要炸醫院大樓”

    2001年12月20日上午12時許,這驚險的一幕就發生在鄭州市東風路東段河南康復中心醫院二樓腫瘤科。

    2001年12月26日上午,當記者再次來到康復醫院腫瘤科時,科內的幾名工作人員談起當時的一幕仍心有餘悸。事發當時恰在現場的郭振峰大夫鼻樑上被歹徒擊傷的疤痕清晰可見。郭説,中午時分,科室兩個女護士和他正準備吃盒飯時,一男子敲門進來,當時該男子用帽子蒙著臉,僅露出一雙眼睛。問他幹啥他也不説。等走至郭跟前時,該男子左手突然拿出一個炸藥包,炸藥包上有一根1米長的導火索,右手拿著打火機不時地打火。後來他把郭大夫3人逼到一個小套間的死角內,隨後拿出一根繩子,威脅兩個女護士把郭給捆起來,並不時用打火機做點燃狀。同時又從包裏拿出一支蠟燭,準備點蠟燭,過了一會兒,郭大夫看該男子的打火機似乎打不著火了,就趁機向歹徒衝了過去。兩個女護士也衝了上來,其中一個女護士開始喊叫,附近科室的人來後共同把該男子制伏……

    2001年11月,鄭州市二院急診科外科大夫在布廠街一家屬院出診時,遭一割腕婦女家屬暴力毆打,器械箱被扔到樓下,眼鏡被打碎,頭部多處被打傷。

    2001年7月22日淩晨1時許,一個服20多片安定藥的青年馬某被送至省人民醫院急救中心,值班醫護人員立刻對其進行洗胃及輸液等搶救工作,稍停,病人神志清醒,只説身上發癢,醫生趕緊對症處理,症狀很快好轉。突然,20多人叫囂著衝進來,將正給病人治療的大夫盧某拉出去,一巴掌掄到盧某的臉上,並抓掉其眼鏡摔在地上,另外幾個人則搶下醫生的工作卡,嘴裏不停地罵罵咧咧,還惡狠狠地説:“病人要有啥,我要你的命……”

    據該中心稱,類似事件太多了:一次,一位患者家屬因掛號不排隊被醫生勸阻,於是將啤酒瓶砸到醫生頭上;還有一個腦溢血病人家屬,當醫生提出應為病人做腦部檢查時,他們拒絕後又一拳將醫生打得,口鼻出血;更多的是酗酒就診者,肆意對醫務人員進行侮辱打罵者更是屢見不鮮,有的甚至對女護士進行性騷擾……

    記者近日從鄭州大學幾個附屬醫院了解到,醫生挨打事件早已司空見慣,最嚴重的是各醫院的急診室。

    鄭州市120急救中心的醫生更是人人一肚子苦水:有時往樓下抬病人,家屬很少幫忙,有的女醫生實在抬不動,叫家屬幫忙,常會招來一頓責怪甚至謾罵;一些常規搶救程式,病人不懂,也常大動肝火,拿醫生“練拳”。王福同大夫被病人家屬打成軟組織損傷,幾天不能正常上班。

    據了解,近幾年病人或其家屬向醫務人員施暴的惡性事件呈上升趨勢。鄭州市120急救中心主任楊志新説,僅2001年,急救中心就發生100多起醫生被毆打等暴力事件。而鄭州市二級以上的20多家醫院中,幾乎家家都不同程度地發生過暴力事件。

    我們似乎已習慣於指責醫院,可難道都是醫院的錯嗎?

    醫院暴力何以頻發

    連日來,記者就醫院暴力事件接連不斷的問題先後採訪了諸多醫院、患者家屬及省公安廳、中華醫學會河南分會等有關人士。

    醫院暴力事件如此之多,再次表明醫患關係緊張已成為日益突出的問題。在河南省人民醫院、鄭州市兒童醫院、鄭州大學附屬醫院等多家醫院門診大廳隨機採訪幾位就診病人,問其對醫務人員被打事件有何看法。在被記者問及的近20名病人中,竟有8人表示患者或其家屬打醫務人員一定有理由,如醫療水準不高或服務態度不好等。這個數字當然不足以説明問題,但從一定程度上也能看出一些患者評價醫患關係時所持的心態。

    記者在採訪中了解到,近年來,許多醫院改善了醫療條件,更新了醫療設備。但是,一些醫院仍然存在著管理不善、個別人員素質差、醫德教育不夠等方面的問題,醫療事故時有發生。與此同時,醫療事故發生後,患者在求證、索賠路上往往要遭受種種的艱難,這同時也極易導致醫院暴力事件的發生。

    中華醫學會河南分會一女士:有資料顯示,正是因為醫學領域充滿著未知和變數,加上醫務人員的醫療技術也存在差異,即使在醫學飛速發展的今天,國內外一致承認醫療確診率僅為70%,各種急症搶救的成功率也只在70%~80%。因此,任何醫院和醫生都不可能包治百病,疾病的治療過程始終存在著成功與失敗兩種可能。病人對醫療效果期望過高,是造成醫患關係緊張的重要原因。

    鄭州市禹法律師事務所一律師:目前,我國處理醫療事故的法規是20世紀80年代由國務院頒發的《醫療事故處理辦法》,其中一些內容已經不適合現代醫學發展的需要。現在各地在處理醫療事故和糾紛時適用法律混亂,有的用《民法通則》,也有的繼續沿用《醫療事故處理辦法》。近幾年每年都有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呼籲儘快出臺新的醫療事故處理辦法或相關法律法規,以將醫療事故處理納入法制化軌道。在醫療事故鑒定和處理問題上長期缺少權威性的法律法規,致使各地在處理醫療事故或糾紛時無法可依,造成醫療事故鑒定的權威性日益降低。醫療賠償問題和醫療事故罪與非罪問題目前尚無統一的認識和標準,也是引發醫患關係緊張的一個原因。

    省公安廳治安管理總隊劉衛紅:醫院之所以頻發暴力事件,與醫院內部保衛工作不健全有很大關係。按照有關規定,醫院必須要有內部保衛組織,並要根據醫院的規模定期逐級辦理內保培訓班。醫院保衛工作應著重抓好以下幾個方面:(1)管理好醫院的危險物品,以防丟失或被犯罪分子盜竊。(2)維護好醫院內部的治安秩序,為廣大醫務人員提供良好的治病、養病環境。(3)嚴格醫院出入制度……可記者在採訪中了解到,好多醫院因為這樣或那樣的原因,存在著內保人員少,管理制度不能落實等問題,有些醫院甚至連保安人員也沒有,這就給醫院暴力事件的發生埋下了隱患。

    省社科院專家王一天:隨著醫保制度的建立,醫療費用由過去的公費全包變為個人負擔一部分。一些患者對自己花錢看病還不習慣,心理承受能力降低,往往將不滿發泄到醫務人員身上,這也是造成醫院暴力事件不斷的原因。

    防止暴力苦覓對策

    鄭州市二院醫務科白文傑説:“醫療改革的不斷深化,對醫院和醫護人員的業務水準、工作態度和服務品質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嚴格醫院管理,提高醫療品質,是防止和減少醫院暴力的重要環節。‘以人為本’不是一句口號,應該是優質醫療服務中實實在在的行動。緩解醫患關係緊張的出路在於積極穩妥地推進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全面理順醫院內外部關係,擺正醫院在醫療衛生服務中的位置;促進醫務人員醫德醫風的提高,改善服務態度,提高服務品質,真正使患者以較少的費用獲得較好的醫療服務,從根本上融洽醫患關係;儘快出臺新的《醫療事故處理辦法》,將醫療糾紛的處理真正納入法制化軌道,使醫療服務的特殊性得到客觀公正的評價;建立健全醫療賠償保險制度、醫療意外保險制度和醫師責任風險保障制度,建立社會化分擔機制,切實保障醫患雙方的合法權益。”

    有著30多年醫齡的鄭州大學第二附屬醫院急診科護士長張雲巧2001年12月26日在接受採訪時十分誠懇地説:“把患者當家人,處處替患者著想,這很關鍵。當患者被救護車送到醫院診室門口時,有的醫務人員跑出門迎接,有的則待在診室裏等候。這小小的差別給病人及家屬的心理感受截然不同。跑出來的是和病人家屬一樣急病人所急,等著的則讓人感覺是漠不關心。”

    一位剛做完手術的病人説:“我被推進手術室後,護士把我一個人留在走廊裏等待,我感到十分孤獨和無望。如果此時護士能陪伴在我身邊,拉住我的手,哪怕是一句話不説,我也能體會到醫務人員的愛心。”一位門診病人説:“一走進醫院大門,如果導醫員不是站在服務台上,而是主動上前攙扶,幫助就醫,我就會對這家醫院産生信任感。”記者在想,醫院管理者和醫護人員是否了解這些病人並不苛刻的要求呢?是否知道目前醫患關係緊張的現象中常常與服務態度有關?是否了解,有時即使真的在醫療過程中有失誤,也會因良好的服務態度緩解醫患衝突?中國已加入WTO,假如國外的醫療單位進入鄭州,會不會對鄭州現有的醫療單位帶來很大的衝擊?

    12月27日下午,河南省公安廳有關人士十分堅定地説:“醫院是解除病人疾苦、保障人民身心健康的場所。任何人無論有多少理由,都決不允許打砸醫院,毆打醫務人員,擾亂醫院正常的工作秩序。醫務工作者肩負著救死扶傷的使命,他們以自己的知識和技術救助著千千萬萬人的生命,他們的合法權益和人身安全必須得到保障。當然,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識,加強醫院內保措施等也是減少醫院暴力的重要環節。”

    相關資料:

    就在記者結束採訪時,兩個激動人心的消息先後自北京傳來。

    一是“醫療黑匣子終於打開了”。衛生部通報修訂《醫療事故處理辦法》的原則和進程。近日,衛生部召開新聞發佈會,透露了對《醫療事故處理辦法》的修訂原則,有關意見將於近期出臺。主要原則如下:(1)醫療事故鑒定實行見證制度;(2)鑒定必須聘請法醫參與,法醫為鑒定委員會的正式成員,有表決權;(3)病人有權複印病歷;(4)嚴格鑒定中的回避制度和無記名投票制度;(5)事故鑒定一律遵循屬地原則;(6)對“醫療事故罪”的界定應慎重,不構成犯罪亦應受到相應的處罰;(7)病人權益不能等同於一般意義上的消費者權益,其賠償也不應等同於一般消費賠償;(8)對醫療事故的補償數額將參照交通事故賠付辦法;(9)對於精神賠償採取慎重態度,以往判定的有關醫療事故精神賠償的判例,不作為今後判決示範;(10)規範醫療服務,實施風險保險。

    二是“中國刑法擬增反恐條款”。據新華社北京12月24日電,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會議今天提交給九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五次會議審議的《刑法修正案(三)》草案增加規定:“編造爆炸、生化威脅、放射威脅等恐怖資訊,或者是明知是編造的恐怖資訊而故意傳播,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處以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造成嚴重後果的,處5年以上有期徒刑。現行的《刑法》對組織、領導和參加恐怖活動組織的量刑最高為“3年以上10年以下”的有期徒刑。為加重對此類犯罪行為的處罰,新的修正案草案規定“組織、領導恐怖活動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積極參加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其他參加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相關連結:

    ■2001年7月25日下午,一位死者家屬以尋找X光片為由,到北京協和醫院神經外科吵鬧。為了保證病房的安靜,醫院的王任直教授走出來,讓他們“説話小聲點兒,有事到辦公室説”。死者兒子從護士臺上抓起一個玻璃鏡框,向王教授砸去。粉碎的玻璃扎進了王教授左臂,當即血流如注。此事後來在北京乃至全國引起強烈反響。

    ■據北京市醫師協會統計,北京市近3年來僅在71家二級以上大中型醫院就發生醫務人員被毆打事件502起,致傷殘90人;發生嚴重影響醫院正常工作秩序的事件1500多起。

    ■造成5人死亡、35人受傷的重慶市第三人民醫院爆炸案近日告破。犯罪嫌疑人包季厚已在爆炸現場被炸身亡。包季厚1999年12月27日至2000年1月19日因右眼視網膜脫落,在重慶市第三人民醫院住院治療。由於包對治療效果不滿意,與主治醫生李明肅發生矛盾。包季厚遺書中稱李明肅害得其終身不愈,無法容忍,要到另一個世界去與李打官司。

    ■2001年4月17日下午4時45分,成都市華西醫大附一院發生一起令全國衛生界震驚的慘案,一名主治醫師被其曾醫治過的病人連砍13刀之多,經搶救,院方表示可能留有終生殘疾。

     〈城市早報〉2001-12-30(劉忠 朱長振)

    

    


協和醫院醫生被襲案開庭
從醫患糾紛不斷談起——梁啟超為什麼不告協和醫院
信任危機下的醫患衝突
北京協和醫院一死者家屬動粗 醫生被毆重傷







版權所有 中國網際網路新聞中心 電子郵件: webmaster @ china.org.cn 電話: 86-10-68996210/61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