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首頁
焦點新聞
地方快訊
政策法規
大千世界
民風民俗
地方掠影
專題總匯
明星企業
“保安”到底保什麼

    9月30日,北京物美大賣場保安因懷疑一名安徽民工偷拿口香糖,當場將該民工打死。 在這之前,類似的事件也時有發生。

    今年8月16日,湖南長沙一公司保安將法院兩名執法人員打傷;

    2000年11月,遼寧大連一居民小區保安在巡邏中發現一小偷,遂用警棍、鐵棍對其嚴刑拷打;

    1999年12月31日,一名孕婦逛超市,被指控有偷竊行為,遭保安搜身,並被殘忍地剁去四指……

    一時間,社會輿論譁然。人們不竟要問:是誰給了保安這樣的權力?保安到底保什麼? 其實,上述這些保安大都不是國家承認的保安服務公司的保安,只是受雇單位的普通員工而已。這些人是雇用單位,如商場、居民小區等,為了防盜和小區安全,未經公安機關批准,又未在工商註冊,擅自招用的。他們保的是僱主的利益,也有人稱之為“黑保安”。他們受雇于僱主,為了僱主的利益自然會不擇手段。據有關部門統計,保安違法事件中,80%以上出自這些“黑保安”。

    當前,保安業已成為社會治安的一支重要力量。保安在危難時刻挺身而出,保護著國家財産和人民生命安全。我們不能因“黑保安”的行為而毀壞了保安的名聲。然而,上述違法事件的屢屢發生,暴露出我們保安管理中的漏洞和保安市場的混亂。

    不管是國家承認的保安服務公司的“保安”,還是所謂的“黑保安”,在保平安時都沒有執法權。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搜身、扣押財物的執法權,只有司法機關才有。

    去年2月底,公安部下發了《關於保安服務公司規範管理的若干規定》,指明保安的職責包括為受雇客戶單位提供守護、押運、大型文體活動的安全保衛、安全諮詢和研製開發安全技術防範産品等。《規定》強調,"保安人員不得出現的行為包括:剝奪、限制公民人身自由、搜查他人的身體或扣押他人合法證件、合法財物,辱罵、毆打他人。"

    由此可以看出,保安的職責主要是協助公安機關維護社會治安,以及在非警務工作中維持公共秩序。

    對於那些違法的“黑保安”,依照法律嚴肅處理,是毫無疑問的。但治本之道恐怕還在於儘快清理整頓保安市場,做到統一領導、統一審批、統一培訓、統一經營,甚至統一服裝標誌。只有這樣,才能讓百姓真正從保安哪兒得到平安。

    《人民日報》2001年10月17日

    

北京物美內保打死人事件引各方關注
偷拿口香糖 一民工被物美保安打死
門衛?打手?解讀保安的無奈與困惑
西部12省
北京
版權所有 中國網際網路新聞中心 電子郵件: webmaster @ china.org.cn 電話: 86-10-68996210/61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