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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物美內保打死人事件引各方關注

    北京惠新西街物美大賣場內保人員毆打民工致死事件,被媒體曝光後,引起社會各界廣泛關注。

    北京市公安局保安管理處目前已經查實,物美大賣場雇傭的所謂“保安”,屬於未經公安機關審批的非法保安公司提供的“黑保安”,直接參與打人致死的內保人員是商傢俬建的內保部門人員。

    據與死者一同被打的安徽民工代軍生介紹,9月30日晚,他在北京惠新西街物美大賣場內偷拿口香糖時,被商場內保人員抓住。代軍生和隨行的堂兄代大洪被認定為小偷,數名內保人員用自行車鏈條鎖、鋼管輪流抽打其背部,打暈後用涼水潑醒再打,一直持續了兩三個小時。

    打人事件發生後,物美大賣場負責人説,商場新招聘的內保人員在店內發現一盜竊團夥,當場抓住4名盜竊口香糖的安徽民工。在隨後處理過程中,內保人員與當事人發生衝突,其中一當事人受傷,送醫院後死亡。

    這一暴力事件,使人們對商場保安及內保人員的管理行為發出質疑。北京工商大學法律系專家呂來明副教授認為,無論是保安還是內保人員都沒有任何執法權,他們的職責本質上是保護商場的貨物安全和環境安全,不是任何意義上的執法機構。擅自打人行為屬於執行商場事務過程中侵害他人權利,後果應由商場和實施侵權行為的個人承擔連帶責任。

    北京市公安機關強調,根據有關規定,保安服務作為與社會安全密切相關的特殊行業,保安公司只能由公安機關審批和組建,其他任何單位、部門和個每人平均不得擅自審批或組建。但是目前社會上出現了一些未經公安機關審批的“黑保安”組織,還有一些以保安培訓、諮詢、物業管理、勞務服務為名的公司,超範圍經營提供保安員的業務,私自招聘社會閒散人員或外地人員充當保安員。一些小區、商城、超市、農貿市場等,往往雇傭這些公司提供的“黑保安”,經常發生打人事件。這些“黑保安”或單位自建的內保人員,國家明確規定不能冠以保安名稱。公安機關正加緊調查,採取有力措施加以清理。

    據介紹,公安機關已經收審了11名物美的內保人員,此案正在審理中。

    新華社 2001年10月17日

偷拿口香糖 一民工被物美保安打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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