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門衛?打手?解讀保安的無奈與困惑

    2001年5月27日下午在商場內一男孩和商場保安發生口角,下班後,這名保安抄起自來水管在門口找到了正在擺攤的該弱智男孩,將其痛打一頓,造成該弱智男孩脾臟大出血。

    2000年11月17日大連市泡崖8小區物業中心保安隊的保安在巡邏中發現,一人在泡崖小區偷氧氣瓶。他們抓獲了其中的劉某和周某。為了立功,吳某等保安用警棍、鐵棍加以拳腳對劉某嚴刑拷打。

    1999年12月31日上午一孕婦逛超市被指偷竊,遭到超市保安搜身,並被剁四指。

    類似的事情似乎在中國保安業成長的歷史中從未中斷過,我國保安人員的素質和法制意識令人堪憂已經是不爭的事實。

    當然,在保安業的成長過程中也涌現出了許多截然相反的事例。

    1996年8月,北京市發生蒙面歹徒持槍搶劫裝有130萬元的銀行運鈔車一案。保安員楊曉東在身負重傷的情況下,仍與歹徒殊死搏鬥,終於使犯罪分子的陰謀沒有得逞。

    1999年1月,一群手持兇器的歹徒衝進深圳市一家酒店行兇,保安員雷彬臨危不懼,為了保護顧客的人身安全,挺身而上與歹徒搏鬥,最後倒在了血泊中……

    像楊曉東、雷彬這樣在危難時刻挺身而出的保安員還有很多。國家財産、人民生命的安全正是這些保安員們在關鍵時刻奮不顧身用汗水、鮮血甚至生命“保”出來的。

    那麼,對於保安的“是”與“非”究竟該怎樣來評價呢?

    ●保安沒有執法權

    10年前提起“保安”,陌生是老百姓最直接的反應。而如今,保安已走進各行各業,走進了人們平凡而普通的生活。然而,當説起保安的職責是什麼、保安的工作性質又是什麼時,保安的面孔似乎一下子又變得模糊起來……

    在我們走訪的人群中,老百姓對保安的職責、工作性質問題眾説紛紜,莫衷一是。

    “保安,不就是門衛嗎?看大門,檢查來來往往出入公司和小區的車輛。”張先生張口就來。

    “他們應該是跟警察一樣吧,只是服裝不一樣,要不幹嗎現在小區裏到處張貼‘有困難找保安’?”趙大媽對保安懷著幾分敬畏,卻又不置可否。

    “保安啊,説白了,就是一般公司雇傭的‘打手’、‘保鏢’。”王小姐似乎對保安頗有微詞。

    “保安,不就是聯防隊員的‘替身’嗎?巡邏、值勤、防盜……。”張大爺好像對保安這個行當頗有見地。

    令人不可思議的是,在我們所接觸過的保安中,同樣沒有人能完全地回答自己的職責是什麼、工作的性質又是什麼。

    超市的保安説,他的責任就是防止顧客偷東西;社區保安認為,自己的責任是協助片警保護社區的安全。而銀行保安則告訴記者,他們的職責就是守護國家財産安全,做好“金融衛士”。至於為了完成自己的工作使用什麼手段,這個手段的範圍應該把握到何種程度,他們中沒有人考慮過。

    “保安的職責主要就是協助公安機關打擊犯罪,保障和維護社會治安,以及在非警務工作中維持公共秩序。”中國人民公安大學治安係安全防範教研室主任張弘説道,“目前國內保安提供的服務主要有安全守護、金融及危險物品的押運、治安巡邏、大型活動安全保衛和技術防範服務等等。”

    “保安作為公安機關的一支輔助力量,根本沒有執法的權力,更談不上擁有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搜身、扣押他人財物和證件這種只有司法機關才有的權力。”張弘特別補充道。

    關於保安的工作性質,在國際上大概有三種:第一種是民間性質,以歐美保安為代表;第二種是完全政府性質,又叫做“工商保安”,是準警察,以新加坡保安為代表;第三種是 “政企合一”性質,它有很大的特殊性,處於民間和政府之間。它是中國保安的特色性質。

    中國的安全體制和西方的不一樣,這也是最早建立保安公司的原因。當時國內多數的企業負責保安工作的是保衛處(科),而保衛處(科)是公安機關的派出機構和基層組織。但外商很不適應這種體制。改革開放初期,一些外商對到中國投資建廠是否安全心存疑慮。泰國正大集團的老闆問蛇口工業區的領導:“誰來保證我們的安全?”該領導説:“警察。”外商顯然很不滿意:“在我們的國家,如果警察老是在你的公司出現,人們會認為你做了違法的事。”

    就這樣,為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的需要,以1984年12月18日深圳市蛇口區公安機關動手組建蛇口保安服務公司為標誌,中國保安服務業誕生了。同年12月20日,保安員胡宏榮到蛇口海景餐廳上班,他成了新中國保安第一人。自此,我國保安服務業不斷發展壯大。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相繼創建了保安服務公司。截止到目前,我國約有保安服務公司約1400家,保安從業人員愈30萬人,其中北京擁有3.8萬人,廣東擁有3.4萬人,居各省之首。目前這個數字還在增長。中國保安業已成為社會治安的一支重要力量。

    ●光榮與無奈

    改革開放以後,隨著國家經濟建設的日新月異,人民群眾生活水準蒸蒸日上,人們對安全穩定的社會秩序、工作秩序、生活秩序的要求也越來越高。而與此同時,由於流動人口越來越多,違法犯罪手段也越來越高明,社會環境相對複雜,對國家、集體和群眾的生命財産安全構成了一定的威脅。應運而生的保安業無疑有效地緩解了我國目前警力的不足,在為客戶提供安全服務、預防和減少犯罪、維護社會治安秩序和經濟秩序方面做出了突出的貢獻。以北京市保安服務總公司為例,僅1998年至1999年兩年間,就為公安機關提供線索2250余條,協助公安機關破獲各類案件1422起,抓獲各類犯罪嫌疑人16730個,從中破獲了一批大案要案。同時,保安員在值勤中,共發現和消除各類治安隱患12193件,搶險救災3184起,為客戶挽回經濟損失5300余萬元。

    目前,保安業已成為人們生活中不可或缺的行業,“保安保平安”也逐漸成了人們的共識。17年的風雨兼程,保安隊伍以自己的輝煌和風采在百姓心目中勾勒出了一幅賞心悅目的圖景:筆挺的制服,威嚴的大沿帽,腰佩警棍,儼然一幅“執法人”的面孔。從看門守院到公司檢查著裝等微不足道的瑣事到勇擒歹徒、滅火防災等可歌可泣的壯舉,有著“太平洋警察”一般的職責。

    同時,保安在履行職責過程中,也付出了沉重的代價。據北京、上海、廣東、遼寧等九省市不完全統計,僅1998年以來,各地就有30名保安員為維護客戶的安全、搶救國家和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産而英勇犧牲,有近500名保安員光榮負傷。

    在北京市保安服務總公司朝陽分公司,保安員孫國華同隊友驚心動魄智擒歹徒的事早已傳為佳話。聞聽此事後,我們懷著敬仰的心情見到了孫國華。

    據孫國華講,2000年7月7日晚7時左右,他會同隊友例行巡邏,當行至915路公交車站附近時, 發現路邊圍著一堆人。人群中一名男子手持尖刀,另一名男子全身已是血跡斑斑,雙方正處於對峙當中。當時情況萬分危急,孫國華同隊友們立刻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勢衝上前去,把持刀的男子團團圍住,並將其逼退至墻角.此時, 孫國華大吼一聲:"把刀放下!"就在持刀的男子猶豫之際,孫國華猛地飛起一腳,將他手中的刀子踢落在地,隊友們乘勢上前將其制服。

    在對保安的採訪中,記者還發現了一個“秘密”:保安們在外出時,大都會換上便裝。當問起為什麼這樣做時,保安們笑而不答。

    據記者了解,保安隊員大多來自外地農村,於是保安的形象上就難免帶上些“土氣”,甚至有點冒“傻”。在履行職責的過程中碰上“高貴”的城裏人難免發生這樣的事:

    在一家酒店,一名醉酒男子飯後拒付款並毀壞酒店物品時,酒店保安員出面制止,該男子卻叫道:“你是什麼東西,你以為鄉下人穿上這身衣服就嚇得了誰!”隨後便是一串不堪入耳的髒話;

    一輛桑塔納試圖逆行出小區的大門,被保安員阻攔。車上下來三個喝得醉醺醺的漢子,為首的一個食指戳到保安員的鼻前,張口就罵:“你一個臭保安有什麼了不起,外地人竟敢騎到北京人頭上拉屎,反了天了。”繼而動粗。

    面對這樣的辱罵和指責,保安的尷尬可想而知了,也無怪乎保安出外時有換裝的習慣了。

    其實,社會對保安的誤解、偏見甚至歧視,更多地來自於保安自身“過激”做法所帶來的負面影響。2000年6年3日晚,深圳市某酒店,三名顧客因酒菜價格問題和店方發生爭執,遭保安員圍攻毆打,造成一死兩傷;2001年2月19日,蘭州火車站,兩名值勤保安以“妨礙廣場治安秩序”為由,將一名賣報婦女銬在暖氣管上達5個小時。

    “保安究竟有什麼權利這樣做?”

    “保安的職責是協助有關部門維護社會治安還是為了雇傭者的權利肆無忌憚地侵犯他人的權益?”

    種種的質問和不屑,使保安的形象在老百姓的心目中大打折扣,同時也給保安業的發展蒙上了一層陰影。

    ●“問題保安”

    我國當前保安業在其發展過程中,的確出現了一些不容忽視的問題。據某大學1997年對社會上100種職業進行問卷調查的結果顯示:保安業名列第99位,足見社會對保安業的滿意程度何等低,在社會上更流行有“保安不作案,案件少一半”的説法。保安的種種違規、違法的劣行,都使得我們不得不對目前保安業中存在的問題做理性的思考——

    “黑保安”,保安隊伍中的害群之馬

    我國保安公司的組建混亂是導致目前保安業違法違規行為頻發的首要因素。目前,我國保安公司的成立主要有兩種形式:一是公安機關批准成立的正規保安公司;二是大量企事業單位自行建立的保安公司。無論是正規保安公司還是單位自建保安公司都要經過嚴格地審批和培訓,統一著裝,統一持證上崗。因此,鮮有問題發生。

    讓人頗為擔憂的是,社會上還存在著相當數量違規建立的“黑保安”公司。張弘在談到“黑保安”問題時説;“‘黑保安’往往是一些單位和個人出於賺錢營利的目的,既未經公安機關批准,又未在工商部門註冊擅自組建保安公司,隨意雇用社會閒散人員,不辦理暫住證和用工許可證,未經培訓並在社會上非法購置保安制服就上崗從事保安工作的人員。” 例如,深圳市有保安人員10萬多名,但由公安機關發證上崗的僅佔1/2,其餘一半都是所謂的“黑保安”。 這些保安往往狐假虎威,在雇用人的默許甚至指揮縱容下作出超出其職權範圍的事情,導致非法侵犯群眾人身權利,對當事人非法搜身甚至動輒拳腳相向的事情屢有發生 。 據有關部門在對保安暴力打人、非法搜身等違規事件調查後發現,違紀、違法事件80%以上來自於一些單位自己組織的“黑保安”。

    張先生曾經在一傢俬營企業做過“黑保安”,説起社會上人們都戴著有色眼鏡看他們,他頗有怨氣:“我們被雇傭,暴力打人、非法拘禁,也知道是違法的,可是‘拿人錢財,與人消災',我們要是不幹就得被炒。一旦要是出了事,還得我們來‘揹黑鍋’。” 由此可見, 保安因此所背的“黑”惡名好像有點冤枉。

    素質低,問題保安的真正癥結所在

    保安隊伍的素質偏低是目前保安業存在諸多問題的主要原因。據中國保安協會的一份調查資料顯示,在保安隊伍中,具有大專以上文化程度的僅佔0.8%,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佔9%,具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佔89%,在具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中,真正能夠達到初中文化水準的不足半數,其中一部分只相當於初一水準,另外一部分則只僅僅持有初中畢業證而已。如此之低的文化素質,加上教育培訓不規範,有的甚至就沒有經過崗前培訓,平時又疏于管理和監督,致使絕大多數保安人員法律意識淡薄,許多保安都把“動武”作為體現他們自身價值和“效忠”雇傭單位的法寶,有的地方甚至接二連三地發生保安人員非法搜身、限制人身自由和打人等違法事件,嚴重敗壞了保安人員的形象。據不完全統計,深圳市每年都有近200名保安人員因違法犯罪受到法律的懲處。

    待遇差,保安違法違規的“擋箭牌”

    保安待遇低下在一定程度上成了保安從事違法違規行為的最佳託詞。“低報酬、高風險”是目前保安工作的真實寫照。在記者所接觸的保安中,談到薪水問題,大都“羞”于出口。但由他們所居住的艱苦的生活條件可見一斑。

    有專家指出,我國的保安業目前已陷入了這樣一種惡性迴圈——待遇低下,無法吸引高素質的人員從業;同時,低工資又造成了保安的高流失率(大概在40%左右),於是保安公司認為培訓得不償失還不如不培訓。不培訓,致使保安素質更加低下。保安自身低素質導致他們不能或不能很好的解決客戶的問題,最後企業的效益不好又反過來造成了保安的工資待遇低下。這其中最核心問題就是保安的待遇低下。

    汪先生是江西人,曾在南昌的一家連鎖超市裏做保安。他坦言到: “目前在超市,保安和理貨員裏應外合拿超市的東西已經見怪不怪了。”他的表情告訴我們,他很認同這種事情的合理性,“沒辦法呀,我們每個月的工資不到五百塊,怎麼成家立業啊?”一句戲謔的玩笑話,透露出保安物質生活的困難卻是實實在在的。

    “在超市,保安搜身同樣是有利可圖的,基本上是按沒收或者罰款金額提成。”汪先生的話著實讓記者吃了一驚。在某些地方,一些超市裏自發形成了“偷一罰十”的“行規”。拿超市保安的行話講,叫“拿炮轟”,就是逮著後能罰多少就罰多少,只要不出事就行。他們喜歡抓學生,甚至設陷阱釣學生上鉤。一旦得逞就以送學校處分相威脅逼家長交罰款。長期的低待遇,使保安一旦受到利益的驅使很容易就會做出越軌甚至出格的事。試想,一群餓著肚子的保安還會顧得上來保衛我們的安全嗎?

    除此之外,我國目前保安業管理上的“政企不分”、保安業服務內容的單一等等也都嚴重阻礙了我國保安業的健康發展。

    ●《保安法》出臺尚需時日

    仿佛一夜之間,保安行業就被挂上了“樂於施暴”的頭銜,顯然這並非一句要提高保安素質就能解決的。保安服務業的進一步規範,同樣要借助於法律的力量。

    記者了解到公安部在今年3月曾經發文《關於保安服務公司規範管理的若干規定》。《規定》指出:保安服務公司不得提供個人人身保安服務;同時規定,保安人員不得出現的行為包括,剝奪、限制公民人身自由,搜查他人的身體或則扣押他人合法證件、合法財物,辱罵、毆打他人......

    這個規定是針對保安公司的管理問題和保安人員行為約束提出的,並不具備全國性法律的效力。那麼,究竟有沒有可能出臺《保安法》,如果要出臺會在什麼時候呢?

    中國人民公安大學治安係安全防範教研室主任張弘認為,保安法和所有法律制度的出臺一樣,首先應該具備這麼幾個前提:一是市場培育較為成熟,二是工作範疇理論上非常明確,三是實踐操作上不存在很多爭議。

    但是目前中國保安業處於發展階段,前後不足20年,市場本身是不夠成熟的。另一方面,國內保安行業工作範疇在理論上和實踐方面爭議較大。具體來説,是否開放個人保安市場,是否允許其他機關,單位和個人介入保安領域等等都尚需論證。

    張主任説:“‘十五大’中談了國有大中型企業實現形式多樣化的問題。那麼説到保安業,它既然屬於企業範疇,那麼就不應該規定它同時又是國家的。我倒是主張政府性質的和民間性質的應該並行。國家當然可以對特定的領域加以控制,如金融、以及涉及到國家安全的軍事、工業、政府要害航空航太以及高科技等。同時對於不涉及到這些‘敏感部位’的完全可以放開來做嘛,這和“十五大”的精神並不矛盾。”

    另一方面,保安法應該由誰來立尚待考證。

    保安行業不同於公安機關、檢察院,法院等司法部門。它的立法不僅涉及到與公共安全有關的領域服務問題,還涉及到財政稅收等企業制度問題,如對保安公司經營認定,對保安人員對客戶造成損失進行賠償的問題。此外還有一些問題,如保安和公安機關的關係尚未解決,保安的性質還有爭議,這樣倉促的立法會導致修改法律的任務很重,立的不好還會限制法的效力。

    最後張主任表示他個人認為現在不宜出臺全國性法規,而是可以先出臺一些級別比較低的保安管理暫行條例,通過地方法規起到暫時規範保安行為的作用。待到時機成熟的時候再立專門的法規。

    據悉,今年9月1日北京已在全國率先推出《北京市保安服務品質標準》和《保安服務操作規程》,什麼樣的人可以當保安?保安員應具備什麼素質?應遵守哪些紀律?如何執行巡邏、門衛、守護、押運、技術防範等各項服務?“標準”、“規程”都做了明確的規定。這標誌著保安行業已開始步入規範化、科學化管理的軌道。

    ●保安服務業面臨的挑戰

    我國保安服務行業經歷了十幾年的發展,在市場經濟的今天,仍處在傳統和現實的夾縫處。傳統的保安模式已經讓人看到了舊的體制對保安服務業的束縛。那麼符合中國國情的保安行業發展的道路應該是怎麼樣的呢?

    張弘針對我國目前保安服務業中存在的主要問題發表了自己的看法:“首先要打破‘政企不分’的現狀,充分發揮市場機制的作用。要解決這一問題,首先應該是公安機關改變觀念,放棄計劃模式下通過行政手段管理企業的方法。對保安的管理應該是在宏觀上制定政策微觀上強化管理,政治上統一把關,方向上積極引導,管理方式要從行政管理向依法管理監督轉變。”

    “其次要做到保安業主體多元化,打破壟斷。中國保安服務業一家壟斷,其利弊得失不言而喻。黨的十五大提出:以公有制為基礎,多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是我國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一項基本經濟制度。公有制實現形式的多樣化為保安業的發展提供了堅實的理論基礎,也為保安業主體多樣化的實現提供了可供選擇的發展道路。”

    “最後我們必須引入競爭。作為一個企業,競爭是其行業的本質特徵。我國保安公司的組建,基本上與我國各級公安機關的設置是一致的。保安服務公司這種以行政區域劃為範圍的設置特點,形成了我國保安服務公司棋盤式的格局。保安服務公司“畫地為牢”,大而全,小而全,只能在自己的區域開展業務,各地區、各行業、各部門之間的保安服務難以開展,實質上嚴重限制了保安服務業的競爭,客觀上形成了保安服務行業的行業壟斷和自我封閉。這種事實上形成的行業壟斷和自我封閉,使保安服務行業失去了其應有的活力,無法發揮保安服務業“靈活多變,拾遺補缺”的作用。這是我國保安服務業的致命傷。”

    我國保安業要在國際保安服務業市場上佔有一席之地,要面對國際保安業的競爭,就必須利用自身的市場優勢,儘快完成從單純的服務業向保安業的轉變。迎接加入WTO以後國際保安業競爭的挑戰。樹立將保安服務業産業作為一個産業來發展的思路,儘快制定符合中國保安服務業産業發展的政策和規劃,拉動我國保安服務業成為經濟發展的新的增長點。

    從單個的保安員説到整個保安服務業,本身就是一個很大的工程。我們對保安的調查採訪僅僅是邁出了小小一步。我們所了解到的某些發達國家中,保安服務業已經躋身於國家十大支柱産業的行列,然而與此同時我國的保安們還在疲於應付看門守院,檢查著裝的瑣事,安全防範和技防設計等先進技術更是無從談起。

    在結束採訪的前一天,記者在北京王府井步行街入口處看到了一道亮麗的風景:一位身著筆挺制服的女保安迎風而立,她臉上洋溢自信的微笑,始終保持著筆直的站姿。女保安的從無到有標誌著我國的保安服務業已開始走上職業化的道路。讓我們一同祝願它會越走越穩健,祝願它的明天會更好!

    摘自《法律與生活》2001年第十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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