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市人事局公佈2002年武漢市吸納畢業生系列政策,主要包括六個方面:
應屆生就業 免費寄存2年檔案
從今年起,畢業生的就業手續,集中到市人才服務中心辦理。市、區人事部門及其所屬的人才服務機構,對未就業的畢業生在擇業期內免費提供2年的檔案保管服務。
想進機關 先下鄉磨練2年
鼓勵機關單位對應屆畢業生實行兩年鍛鍊期。通過考試、考核,錄用到各級政府機關工作的應屆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應安排到基層支教、支農、支醫、扶貧或到企業鍛鍊1至2年。
人去西部,戶口可留漢
對武漢籍畢業生到西部地區工作的,實行來去自由的政策,根據本人意願,戶口可遷往工作地,也可留在我市。對戶口留在我市到西部地區工作的武漢籍畢業生,原係中心城區戶口的遷回原居住地;原係城郊各區戶口的,可落戶到政府人事部門所屬的市、區人才服務中心集體戶。市、區人才服務機構免費為其提供包括存檔在內的人事代理服務。
到非公企業就業 戶口、保險、合同一個不能少
到非公有制單位就業的符合規定的畢業生,既可到居住地落戶,也可到親友家中搭戶或者到公安部門設立的集體戶口點落戶,公安部門憑市畢辦簽發的《畢業生就業報到證》、《批准入戶介紹信》和用人單位與畢業生簽訂的《就業協議書》以及畢業生的《畢業證》為其辦理落戶手續。
用人單位要與所聘畢業生簽訂勞動合同,併為其辦理社會保險手續,繳納社會保險費。從事個體經營和自謀職業的畢業生要按規定,到社會保險機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交納社會保險費。
專科生留漢有條件放開
用人單位接收非武漢生源的專科和中專畢業生,由其主管部門同意後,報市畢辦批准。
武漢東湖新技術開發區、武漢經濟開發區的企業,接收非武漢生源的專科畢業生,由開發區人事部門同意後,報市畢辦辦理有關手續。
非武漢生源的專科畢業生到我市東西湖、漢南、蔡甸、江夏、新洲、黃陂區工作的,用人單位與畢業生簽訂的就業協議由所在區人事局同意後,報市畢辦備案。
自考、成教、定向生進城受控制
對接收非武漢生源的自學自考、成人教育、中專等畢業生繼續實行總量控制。我市急需的專業人才,落實了接收單位的,由市畢辦審批辦理。
新華社 2002-06-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