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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創新基金有關問題

    問:怎樣購買創新基金申報材料?有關創新基金的問題,向哪諮詢?

    答:可以向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副省級城市科技主管部門、各國家高新技術産業開發區管理委員會購買,也可以直接向創新基金管理中心指定的申請資料發行機構(北京科環科學技術發展中心——電話:010-68515544轉2174、2178;天津市科學技術評價中心——電話:022-23519145,23375119)購買。有關創新基金的問題可以向上述單位諮詢,也可以直接向創新基金管理中心諮詢。

    問:申請創新基金的項目應該具備什麼基本條件?

    答:申請創新基金支援的項目須符合以下條件:

    (1)符合國家産業、技術政策,技術含量較高,創新性較強,技術水準至少處於國內領先。

    (2)産品有較大的市場容量和較強的市場競爭力,有較好的潛在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並有望形成新興産業。

    (3)項目應具備一定的成熟性:

    産品處於研發階段的項目,應已擁有被專家認可的創新性較高的實用技術,有明確的技術線路和産品構想,並有明確的市場應用目標;

    産品處於中試階段的項目,應已完成産品的樣品或樣機(申報時須附樣機照片),並已有完整、合理的工藝路線以及有效的生産及市場經營計劃;

    産品處於規模化階段的項目,應已是成熟的産品並已小批量進入市場,具有較強的市場競爭力。

    問:申請創新基金的企業應該具備什麼基本條件?

    答:申請創新基金的企業應具備的基本條件如下:

    (1)具備獨立企業法人資格。

    (2)主要從事高新技術産品的研製、開發、生産和服務業務。

    (3)領導班子有較強的市場開拓能力和較高的經營管理水準,並有持續創新的意識。

    (4)職工人數不超過500人;具有大專以上學歷的科技人員佔職工總數的比例不低於 30%,直接從事研究開發的科技人員佔職工總數的比例不低於10%。

    (5)有良好的經營業績,資産負債率不超過70%;每年用於高新技術産品研究開發的經費不低於銷售額的3%。開業不足一年的新辦企業不受此款限制。

    (6)有嚴格的財務管理制度、健全的財務管理機構和合格的財務管理人員。

    問:申請創新基金需要什麼程式?

    答:申請創新基金需經過以下程式

    (1)到管理中心指定的申請資料發行機構(北京科環科學技術發展中心和天津市科學技術評價中心)或當地科技主管部門、國家高新技術産業開發區管理委員會購買《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基金申請材料匯總》,並認真閱讀有關文件。

    (2)按統一要求準備申請(投標)材料(申請書、可行性報告以及附件等),並按規定格式錄製軟磁片(具體要求詳見“申請材料”部分)。

    (3)推薦單位對申請(投標)創新基金項目進行推薦,並按統一要求填寫推薦意見表,按規定格式錄製軟磁片。

    (4)按A4紙張尺寸,用管理中心統一制訂的申請材料包裝封面,將書面材料(附材料目錄)一式五份裝訂成冊,同軟磁片(一式兩份)一起,在規定時間內一次性郵寄管理中心。材料寄出後,非經管理中心要求,不得更改和補充。管理中心不接受企業或推薦單位來人報送的材料。

    問:企業應如何選擇推薦單位?

    答:根據《科學技術部、財政部關於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基金的暫行規定》“申請材料須經項目推薦單位出具推薦意見”的規定,申請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基金(以下簡稱 “創新基金”)的企業首先應選擇好推薦單位。推薦單位一般應在企業所在地區選擇。推薦單位應是熟悉被推薦企業及項目情況的地市以上(含地市級)科技主管機構或行業主管部門。國務院各部門按照屬地原則,可以推薦在北京的直屬企業申報創新基金。

    問:企業撰寫《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基金可行性研究報告》需要注意哪些問題?

    答:由於可行性研究報告是提供創新基金管理中心審查及專家評審的主要文件和依據,這份文件撰寫的品質優劣,直接關係到對該項目評審結果,認真撰寫此文件十分重要。為此,企業需要注意以下幾點:

    (1)申請創新基金可行性研究報告,一定要嚴格按照創新基金管理中心制定的可行性研究報告提綱實事求是地撰寫。

    (2)應突出寫明項目關鍵技術和共有幾個創新點,創新實質是什麼(例如是原理創新、結構創新、應用創新等);寫明每一點的主要內容(如技術要點、主要指標等)。

    (3)要求有與國內外同類技術、産品的比較,可用文字敘述或表格的形式。

    (4)可行性研究報告的撰寫要求明確、翔實,儘量使其豐富,不得隨意空缺或省略。

    (5)可行性研究報告既可以由申請企業組織撰制,也可以委託有資質的仲介機構完成。

    (6)根據創新基金管理規定,可行性研究報告編制完成後,必須進行專家論證。企業可以自行組織,也可以由項目推薦單位組織,論證專家不得少於3名,專家名單附在論證意見後。

    (7)可行性研究報告各欄目內容應完整,不能有缺項。

    (8)可行性研究報告應有清晰、完整的目錄及頁碼。

    問:申請創新基金採用什麼方式?

    答:申報創新基金採用郵寄的方式。當申報企業準備好材料,並經推薦單位辦理好推薦手續後,即可將全部材料和軟碟寄送創新基金管理中心。創新基金管理中心受理項目申請,根據項目寄出的郵戳日期計算受理時間。創新基金管理中心不接受企業或推薦單位來人報送的材料,根據規定,對於來人報送的項目,將在項目評審(或評估)時採取減分等措施。

    註明:以上條款在2001年度將進行部分調整,敬請企業隨時注意創新基金有關最新資訊。

    中國經營報 2001年03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