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山之石]解決就業:德國方案和四川經驗  

    □易憲容(中國社會科學院金融研究中心)

    失業問題是現代各國政府所面對的最大頑癥,無論亞洲還是歐美都是如此。

    最近,中央召開了全國再就業工作會議,其規格之高是前所未有的。這一方面表明政府對國內就業和再就業問題的高度重視,已經把它提到了前所未有的政治高度;另一方面也説明瞭中國失業問題不僅嚴重影響到中國未來的經濟發展,使得大量的勞動力資源在時間流逝中浪費掉,而且也容易造成社會不穩定。

    正是這個意義上,化解失業問題應該是我們政府最為繁重的任務。

    如何化解越來越嚴重的失業問題,如何建立適應中國的就業市場呢?無論在中國還是在國外,都沒有可借鑒的現成模式。不過,德國總理施羅德為了保證競選連任,在2002年4月委託以彼特哈爾茨為首的15人專家委員會,經過幾個月調查研究後所撰的報告是一個值得參考的東西。

    8月中旬哈爾茨委員會正式向政府提出了一個徹底改革德國就業政策和大幅度降低失業率的報告。這份長達343頁的報告的中心思想就是“調動個人積極性,胡蘿蔔與大棒雙管齊下”。該報告建議成立“就業服務中心”。而“就業服務中心”的任務就是把勞動、社會救濟、青少年管理、住房管理等機構涉及失業部分的權力集中到一起,使它成為為失業者服務的總歸口單位,實行一條龍管理。企業應該將所有職位空缺向就業服務中心備案,並通過“就業服務中心”強制性地讓失業者儘快就業。

    在這裡有兩點值得我們好好思考。一是解決失業問題基本上以如何調動個人的積極性為核心;二是賦予就業仲介機構特別的權力,並通過這個仲介機構強制性幫助失業者儘快就業。如果領取失業救濟金者以某種理由(如工作地方離家太遠、工資太低及大材小用等)拒絕“就業服務中心”介紹的工作或拒絕再就業培訓,那麼其失業救濟金就得減少(這就是“胡蘿蔔與大棒雙管齊下”)。

    可以看到,這種化解失業問題的思維模式與傳統的思維模式(如通過對勞動力人口的有效管理、對勞動時間的重新分配、職業的培訓而延後進入就業市場、提供就業的資訊、增加就業機會、提前加大基礎建設投資等手段來促進就業增長、抑制失業人數的擴大等)有很大的差別,而且它也不失為一種可參考的化解中國失業問題的思路。

    其實,在中國的城市勞動力市場,一方面是城市的失業率持續高企,失業人口不斷地增加,特別是下崗工人不斷地增多;另一方面,農村大量勞動力進城要找到自己所認可的工作。

    我們現行的失業金制度存在著嚴重的弊端,許多城市裏的人寧願領取救濟金也不願從事他們所不喜歡的工作,寧可下崗也不從事他們所認為低下層的工作。因此,重新審查我們的這些制度並進行改革是解決國內的失業問題重要的一方面。

    正如哈爾茨委員會方案所表明的那樣,改革後的國內失業救濟制度不應該是現在那種不願工作的個人的“避難所”,而應該成為失業者尋找新工作的橋梁。國內也可以建立一個類似德國的“就業服務中心”,一方面為失業者提供種種再就業的服務,另一方面以立法的方式賦予該中心強制性的讓失業者重新工作權力,也就是通過降低社會保障、“強迫介紹工作”等方式逼迫失業者去工作。這樣不僅會增加城市勞動力市場的流動性,而且會調整勞動力市場的工資水準,解決城市下崗工人失業問題。

    還有,按照朱鎔基總理的講話,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促進再就業最重要的問題是,增加勞動就業主要應是服務業、中小企業、集體經濟和個體私營經濟;同時,要注意把市場調節就業和政府促進就業更好地結合起來。

    也就是説,在未來的一個時期內,政府在就業與再就業中扮演了舉足輕重的作用。這是解決國內失業問題的重要方面。但我想在這點上應該還有更深一層的意思。因為無論是在哪一個市場,政府所能夠作為的事情都不是太多,如果政府對個人的失業問題涉及太多,其結果只會適得其反。

    因為,在市場中,任何個人的決策都會優勝於政府的決策,個人能夠根據自己的約束條件尋找適合自己的選擇。政府則不能,或是資訊不對稱,或是資訊被扭曲,如果用這樣的資訊來指導個人的就業選擇,其問題肯定會比個人選擇帶來的多。

    對此,2002年9月16日中央電視臺播出的關於四川省射陽縣解決就業問題方式就可以得到很好的解釋。該縣解決就業與再就業問題的辦法是“走出去、闖進來”。

    所謂的“走出去”就是讓農村廣大的剩餘勞動力進入城市打工或進入城市的勞動力市場,這不僅解決了其自身的就業問題,而且可以利用先到者所獲得的資訊及關係帶動該地外出工作的城市與範圍,同時也把外出工作所獲得的收益用來促進當地的經濟發展。而這裡的“闖進來”,就是讓城市裏下崗工人、退休人員進入農村承包土地、荒山、灘塗等進行現代化的農業、養殖業及種植業等方面工作。

    這樣一方面城市裏的現代社會的知識、觀念與技術很快傳送到農村;另一方面新的生産方式與産業的出現也為農村剩餘勞力創造了就業的機會,也為城市工人下崗找到了一條前途無量之路。

    應該看到,政府對就業市場的指導僅是在制定與維護規則方面,讓每一個人的行為及每一家企業都有規遵循。同時,政府應該對那些喪失勞動力者建立失業救濟金,以便幫助最困難的人渡過難關。而在此基礎上,政府應該建立有效的激勵約束規則,充分調動每一個人的積極性。

    中國的經濟發展相當不平衡,所以統一規劃是無法解決多樣的問題的。政府要放開對人的工作限制,廢除那些對民工的歧視性政策,讓所有的國人都能在中國的這個大市場競爭。

    總之,解決失業問題,必須以調動個人的積極性為鵠,只有這樣,多層次的勞動力市場體系才能形成,中國的失業問題才迎刃而解!(南方週末)

    德國增加就業出新招

    江建國

    在三年內將400萬失業人口降低一半。有評論説,這是施羅德執政後最具革命性的內政舉措

    今年8月16日,受德國聯邦政府委託,以大眾汽車公司負責人事問題的董事會成員彼得哈爾茨為首的一個委員會,在經過長達半年的討論之後,正式向德國政府提交了題為《勞動市場上的現代化服務》的報告。這個包括13章、長達300多頁的建議書,就職業介紹機制、現行的失業保險制度、促進就業措施等,提出了廣泛而且具體的改革意見。有評論説,這不僅是以施羅德為總理的社民黨和綠黨聯合政府執政四年來在內政上採取的最具革命性的步驟,也是德國戰後勞動市場政策一次規模最大的改革。根據施羅德政府制定的雄心勃勃的目標,要通過這個計劃在3年之內把現在的400萬失業人數降低一半。

    老式管理部門改為服務機構,力爭將向失業者介紹一個職業的平均時間從33個星期縮短到22個星期

    戰後的德國聯邦勞動局始終是居壟斷地位的勞動管理機構,這一機構不僅獨家享有職業介紹權力,而且管理著失業金。但過去一向偏重於管理,而不是服務,職業介紹的效率不是十分理想,為一個失業者成功地介紹一個新崗位平均時間為33個星期,而且其雇傭的工作人員中只有10%專門從事職業介紹工作。但在奧地利,勞動市場服務局有70%的人集中于職業介紹,平均介紹時間為15個星期。因此,“哈爾茨委員會”建議書的第一個重點就是要把現在的勞動局網路改造成以服務為中心的職業介紹網路。

    改革的主要內容是:———把目前介紹一個職業的平均時間從33個星期縮短到22個星期;

    ———保留設在紐倫堡的聯邦勞動局,但撤消各地的勞動局,改設181個“就業中心”。“就業中心”應該成為所有失業人員和領取社會救濟金人員服務中心,負責一切有關失業人員的問題,涵蓋了現在的社會福利局、青年局、職業再培訓等機構的有關功能,甚至包括對失業者的債務處理給予指導,對失業者進行心理輔導等等。對於“就業中心”的工作人員來説,失業者今後是他們的“顧客”。而每個負責介紹職業的工作人員今後負責200個失業者,而不是目前的700個。“就業中心”工作人員的收入要與其職業介紹的業績掛鉤。另一方面,每個僱主都在“就業中心”有一個固定聯繫人。

    ———設立“人事服務介紹所”。這是一個獨立的機構,目的在於使失業者以其他方式留在勞動市場內,以便很快過渡到正常就業行列中去。具體來説就是,任何一個失業者都可以作為臨時工在該介紹所得到一個位置,介紹所進而把失業者借給各企業或對其進行再培訓。失業者在頭半年所得凈工資相當於其失業金,以後另行商定。如被借出的臨時工成為該企業的正式工,他將重獲正常收入。

    失業者也必須調整心態。從機制上保證既幫助失業者獲得就業機會,又不能養懶漢

    失業對大多數人來説是一件痛苦的事情,但是在像德國這樣的福利國家中,由於優厚的福利制度,一部分失業者實際已經喪失工作興趣,心甘情願憑著失業金、社會救濟金等過著水準雖不高,但卻無衣食之憂的生活,他們甚至還成立了一個名為“幸福的失業者”的組織,對這種生活方式沾沾自喜。

    “哈爾茨委員會”針對這種懶漢意識提出:———每個失業者必須在失業一開始,甚至已提前得知自己即將失業時,就向“就業中心”報到,以便加快介紹新職業的速度。失業者每拖延報到一天,將根據其原先的收入水準,受到失業金削減7至50歐元的懲罰。

    ———通過“就業中心”和“人事服務介紹所”或個人途徑,為失業者找到新的各種方式的工作或培訓機會。失業者在頭3個月必須接受比原來水準低20%的收入;接下來的3個月,必須接受低於原來30%的收入;半年之後,他必須接受相當於其失業金的收入。

    ———失業者對就業機會不能挑肥揀瘦,必須準備到較遠處通勤上班。單身失業者還應準備易地就業。如失業者拒絕接受“就業中心”介紹的工作,必須提出理由。如無理拒絕工作,根據情況輕重暫停或削減失業金。

    ———每個失業者將立即得到“就業中心”發給的電腦統一管理的個人數據卡。這張卡片記載著他或她過去的就業、收入情況,並儲存在中央數據庫裏,“就業中心”的工作人員憑卡可以很快計算出其應領取的失業金水準。這一措施旨在減少管理費用和管理時間。

    ———改革事業保障。失業金分為兩類,或稱兩個階段。一類失業金最長領取32個月,根據失業者在失業前的12個月的平均工資計算,這個期限完結,失業者領取二類失業金,無期限。一類失業金的實質和水準與現行制度幾無差別;而二類失業金則將目前的有勞動能力的社會救濟領取者也包括進來。這裡的區別在於這兩類失業金都由“就業中心”發給,即是靠失業者在就業期間上繳的失業保險金中支出,而非靠地方財政。只有喪失勞動能力的人才能領取靠地方財政支出的社會福利金。據“哈爾茨委員會”估計,從長期效果看,這些改革每年將減輕地方財政負擔130億歐元。

    鼓勵企業積極採取措施擴大就業。企業雇傭一位失業者,可獲得貸款10萬歐元的權利。但這一做法也招致了新的憂慮

    “哈爾茨委員會”建議書中提出了若干鼓勵企業擴大就業的措施。比較突出的有這樣幾項:———鼓勵措施。企業如多雇傭失業者,僱主法定的為僱員上繳的失業保險金負擔可減輕。

    ———每個在“就業中心”登記的失業者都有10萬歐元的企業貸款指標。一旦他被雇傭,該企業自然獲得可貸款10萬歐元的權利,既用於增加自有資本,也可用於擴大再生産投資。

    8月21日,施羅德政府迅速通過了實施這個建議書的有關決議。施羅德總理在內閣會議上表示,這個建議書是得到參加“哈爾茨委員會”的各社會團體的一致同意的,因此不是一個一般的專家報告,要立即付諸實施。9月10日,施羅德總理又表示,他將親自挂帥,擔任新的領導小組組長,監督建議逐項迅速而準確地落實。8月22日,聯邦勞動局局長提出了改革勞動局方案,預計在兩年之內完成改組計劃。

    但是,在德國經濟界和學術界也有人提出批評意見。一些經濟研究人員認為,這些建議的實質不過是更加有效地進行職業介紹,從財政角度看無法實施。有人認為,這個建議沒有準確診斷出目前失業的原因,因此治療方法“無法理解”。德國聯邦銀行行長維爾特克擔心,就業和貸款指標掛鉤的做法很可能會最後加重國家財政負擔,等等。西歐的失業問題是經年曆久的社會問題。德國的失業人數徘徊在400萬左右已有數年之久。“哈爾茨委員會”的建議既有新鮮之處,也有尚未觸動現行體制的一面,如失業保障水準。這一套建議能否在3年之後把失業人數降低一半,人們還要看事實。不能忽視的一點是,德國乃至其他歐洲國家的經濟發展受世界經濟發展的影響很大,就業狀況也是如此。因此,一個國家的促進就業措施能在多大程度上減少失業,也是值得考慮的。(人民日報)

    中國網綜合 2002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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