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希要成立特別軍事法庭

任毓駿

    授權美國國防部

    美國總統布希11月13日簽署法令,授權軍方成立特別軍事法庭,審訊涉及“911”恐怖襲擊事件和其他從事恐怖活動的外國人,其目的是使這類嫌疑犯在更為隱秘的情況下,儘快受到審判。法令內容寫道,“為了保護美國及其公民,為了有效展開軍事行動和防止恐怖分子的襲擊”,行政當局有必要拘留搞恐怖活動的嫌犯,並交由軍事法庭進行審訊。布希授權國防部長拉姆斯菲爾德,由國防部成立一個軍事委員會,為審判制定相應的規章,並設立有關審判機構。

    自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以來,美國這還是第一次利用特別軍事法庭來審案。一名司法部高級官員説,只有非美國公民才交由軍事法庭審理。司法部女發言人塔克説:“這是個非常時期,總統要盡可能多保留其他選擇。這一做法並不排除司法部可能提供的其他選擇。”白宮律師岡薩雷斯説:“這是用來對付恐怖分子的新工具。”他還闡述了軍事法庭優於民事法庭的地方。他稱,在軍事審判過程中,那些提供證據資料的人可以得到更好的保護,而且,調查人員破案的過程也不易被洩露,軍事審判可以選在海外某個地方舉行。這道命令不需要獲得國會批准即可生效並實施。

    特別軍事法庭古已有之

    美國特別軍事法庭已有悠久的歷史。早在1780年,當時領導獨立戰爭的美軍總司令華盛頓就下令組成一個軍事法庭,審判英軍少校安德雷。此人溜到美軍後方從事間諜活動。1942年,羅斯福總統也曾下令成立軍事法庭,對一夥德國人進行了18天的秘密審訊。這些德國人乘潛艇在佛羅裏達州和紐約長島登陸,準備進行爆炸等破壞活動。聯邦最高法院認可了軍事法庭的判決。

    在戰爭時期,特別軍事法庭經常以巡迴法庭的形式出現,任何地方只要有必要進行快速審判,就可組成法庭。被告在軍事法庭受審時,出庭的法官一般有5—6人,但全部是軍官,而且被告不得自己挑選律師。這次美國的軍事法庭審判可能在美國本土進行,也可能在阿富汗或巴基斯坦進行。

    布希的支援者説,現在是戰爭時期,國家不能讓一些法律細節擋路。芝加哥大學一位法律教授説:“戰爭時期,國家需要從速審判戰爭罪犯。”

    反對者則認為,這樣的審判不夠公平,可能激起國內外穆斯林的批評和抗議。康奈爾大學的一位法律教授説:“如果我們改為軍事法庭審判,世人會認為判決是意料中的結果。”因為在軍事法庭中,法官很可能採信在普通法庭根本不可能使用的證據,如道聽途説等等。這就使得檢控方很容易證明嫌犯的罪名成立。即使是死刑,也用不著像普通法庭一樣,必須陪審團一致通過,而是只要參加審判的法官以2/3多數通過就行了。

    自從“911”恐怖襲擊事件以來,美國已經拘留了數千名嫌疑人,至今一直沒有起訴他們。在這些嫌疑人中,許多人的律師説,美國司法部門在證據很少或根本沒有證據,甚至僅僅根據懷疑的情況下,就拘留了他們的當事人。律師界人士指出,布希的行動讓外國人的權利越來越沒有保障,現在在美國的外國人動輒得咎。他們提醒説,外國人犯罪時,最好通過律師安排,轉至民事法庭,若不幸被移民局逮捕,外國人絕對不要放棄見法官和申請安排保釋聽證的權利,而且要避免簽下任何放棄權利的文件。

    美國軍事法庭紀錄不佳

    1998年2月3日,美軍一架飛機從義大利阿維亞諾軍事基地起飛後,在意北部的切爾米斯山附近將高山纜車纜繩撞斷,導致20名乘坐纜車的意、德等國遊客當場墜地殞命。這一事件交由一個美國軍事法庭審判。1999年5月4日,該軍事法庭竟宣判肇事者無罪。眾多義大利人在羅馬的美國駐義大利大使館前舉行和平示威活動,抗議美國軍事法庭宣判切爾米斯纜車事件肇事者無罪。

    中國人民對美國的軍事法庭也早有領教。1946年9月22日,上海發生一位中國人力車夫被美國水兵毆打致死案。事後,美國軍事法庭僅判處肇事者過失殺人,宣佈無罪。三個月之後的聖誕之夜,北京又發生了震驚中外的“沈崇強姦案”。美國軍事法庭先是判定肇事的海軍陸戰隊員有罪,欺騙中國人民,但很快又偷偷把罪犯放走。

    《環球時報》 2001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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