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修改版權法和商標法以順應入世需要

    早在中國即將完成等待多年的加入世界貿易組織過程的前幾天,中央政府對兩部法律進行了修改,以使入世的道路更加順利。這兩部法律分別是版權法和商標法,經過修改之後效力都有所增加,將使中國更好地保護智慧財産權。

    第一部版權法在1991年頒布正式實施。在修改後的新法中,原先56項條款中的53項都經過修改,並加入了4項新條款。國家版權局副局長沈仁乾先生説這部新法在某些方面甚至超過了國際條約的要求。

    同時,版權保護還包括了雜技表演、建築設計圖以及相關作品的保護規定。新法還對其他17項具體權力給予了更清晰的説明,包括一些較新的概念如公開展覽品、網際網路上的資訊以及對智慧財産權所有權的界定。新法特別對一些實際問題進行了規定,以使法律訴訟更容易解決,包括對網際網路上版稅糾紛中持有證據和賠償的規定。

    北京大學法學教授張平(音譯)先生説,任何違法行為只要在版稅所有者向法院申訴之後就可以被阻止,而不必等到立案之後,而賠償則根據損失的數額來支付。如果損失數額無法被準確地估計,賠款則不得超過50萬元人民幣。

    中國商標法在1982年頒布實施,那時中國只有大約三萬個註冊商標。而已被修改的商標法將於下個月正式生效,其中也包括不少的革新。國家商標局的鄧寶林(音譯)先生説,中國需要一部新商標法來處理國內市場和國際商務中的問題。這是因為目前中國的註冊商標已經達到了一百萬個以上,也是由於經濟新部門的興起和國際條約的需要。再有,也要依據新法來處理日益增多的商標糾紛。新版商標法的其中一個目的就是要制止盜用他人商標的猖獗現象,這就要對原先法律中將最早註冊者與商標所有者相連的條款加以修改。也就是説,原先法律中認定最早註冊某商標的法人對商標擁有所有權。但是目前,一些世界聞名的著名商標的所有者需要在他們在中國註冊之前就受到在中國的法律保護。任何對著名品牌的盜用,甚至是可能引起混淆的翻譯形式都不能在中國註冊。

    同時法律中還第一次允許個人申請商標,這就意味著任何一位作家或藝術家可以保護自己的作品,就向農民保護自己的産品一樣容易。新法不僅認定商標圖案的用詞和顏色,同時還有它的尺寸。

    張平教授説:“這兩部法律,再加上今年七月出臺的專利權法,表明中國有關智慧財産權的法律已經與世貿組織的相關條例保持一致了。”

    

    《南華早報》2001年11月15日


新《商標法》拒絕惡意搶注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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