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旅客遊白雲山墜谷 法院判旅行社賠償290萬  

    去年4月18日,7名遊客遊白雲山途中客車墜落山谷,致不同程度受傷。近日,廣州市白雲區法院一審判決某旅行社向7名遊客賠償各種費用共290余萬元。

    法院認為,原、被告在自願平等基礎上簽訂了《廣東省國內旅遊組織團合同》合法有效,雙方因此形成消費者與經營者的關係。由於旅行社提供的車輛存在安全問題,導致原告受傷,旅行社應賠償。

    根據廣東省實施《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辦法規定,最高的一位遊客獲得了52萬多元的賠償,最低的也有30多萬元。另外,法官在審判中對遊客的實際損失如隨身攜帶丟失的現金、相機、首飾等都予以賠償,即使是遊客無法提供購貨憑證的物品。(南日) 

     《北京晨報》 2002年8月22日

    


廣州形象大使首日報名超過500 警花也來了(圖)
廣州西關:“桃花”傳舊訊 “乞巧”情猶在
白雲機場建設方案敲定 舊機場將變商業中心
新羊城八景正式命名
廣州旅遊局公佈一批違規旅行社及個人黑名單
廣州取消六處“園中園” 白雲山景點收費照舊
廣州水鄉—瀛洲(圖文)
廣州另類長假生活寫真:通宵豪飲讓自己“飛”
動物園上演驚心一幕 雌虎出籠咬死大黑馬(圖)
廣州將率先實行酒店長途電話服務免收附加費
去廣州 遊沙面(圖文)
廣州長隆夜生活:看動物 去探險 賞馬戲 吃美食
“越秀一日遊”線路開通







版權所有 中國網際網路新聞中心 電子郵件: webmaster @ china.org.cn 電話: 86-10-683266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