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匯上限為2000美元 出境零用錢自己直接買  

    中國國家外匯管理局發出通知,對公民出境旅遊購買外匯政策進行調整,自7月1日起出境旅遊個人零用費的購買由旅行社統一購買調整為由旅遊者個人自行購買。

    通知規定,經國家旅遊局批准辦理中國公民出境旅遊業務的旅行社,不再統一代旅遊者購買個人零用費,旅遊者應在出境前持有關證件,到開辦居民個人因私售匯業務的銀行辦理個人零用費的購匯手續,銀行對有關證明文件進行真實性審核後予以售匯。

    據了解,《通知》規定,旅遊者在購買個人零用費時,由旅行社為旅遊者開具《中國公民出國旅遊購匯單》,該購匯單中明確列出旅遊者出境的團費和個人零用費。在出境前,旅遊者本人應持旅行社提供的《中國公民出境旅遊購匯單》、經旅行社確認的《中國公民出國旅遊團隊名單表》複印件、護照及簽證等單證。

    外管局發言人説,這次政策調整的目的是為了規範出境旅遊市場外匯行為,保障旅遊者的合法權益。本次調整僅涉及出境旅遊個人零用費購匯主體和手續的調整,出境旅遊供匯的基本政策和原則均保持不變。按現行規定,個人出境旅遊購匯數額的上限為2000美元,赴港澳地區限額為1000美元。公民如有特殊需求,購匯在2000美元以上的,須經外管局批准。(許靜 劉薇)

     《羊城晚報》2002年6月27日


公民出境遊自購外匯
我國旅遊外匯收入居世界第七
今起旅遊外匯收支實行新規定
外匯管理局負責人就旅行社旅遊外匯收支管理有關問題答記者問
國家外匯管理局規範旅行社旅遊外匯收支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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