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從3月1日起正式實施新制定的《海南省旅遊條例》,這是我國入世後制定的第一部地方性旅遊法規。根據該條例規定,該省將在全國率先全面開放旅遊市場。由於該條例大量規定明確市場開放和公平競爭原則,因此又被旅遊界譽為我國首部與國際市場全面接軌的地方性旅遊法規。
海南省是我國著名的旅遊勝地,該省的旅遊法制建設歷來也走在全國的前列。1995年,海南率先在全國推出《海南省旅遊管理條例》,1998年,海南省再次修訂《海南省旅遊管理條例》並出臺了《海南省旅遊市場管理規定》,為海南的旅遊發展起到很好的法律保障作用。新制定的《海南省旅遊條例》于去年12月29日由海南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五次會議全票通過,並於今年3月1日起正式實行。
據了解,此次《海南省旅遊條例》的制定借鑒了世界上許多旅遊發達國家的經驗和做法,其內容極具前瞻性,許多規定都是我國首次提出實施的政策。如該條例中規定,“外省市旅遊企業可直接組團到本省進行旅遊活動,與本省旅行社享有同等待遇”,這條規定徹底打破了我國旅遊者實行地接的傳統做法,在全國率先實行開放市場的法律承諾。這些極具開放性的規定對減少旅遊的仲介環節,降低旅遊者的消費成本和打破旅遊市場的區域分割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新條例還對旅行社的管理實行屬地管理原則,國際社由省旅遊局管理,國內社實行屬地管理,並減少了審批程式,取消了積弊叢生的旅遊服務定點管理制度,將旅遊車船公司、旅遊購物點、餐飲點、專項旅遊産品推向市場,加大了市場機制的運用,對強化旅遊行業協會,加強內部約束機制,減少行政干預,淡化行政審批手續均有積極促進。
旅遊業內人士普遍認為,這項承諾的實行,使得外地旅行社與海南當地旅行社、旅遊企業和其他企業都享有同等待遇,同時,也使海南島成為旅遊市場最為開放的省份。有利於旅行社進一步深化改革,加快資産重組,向規模化、集團化、專業化、網路化方向發展。有利於市場調控管理旅遊市場。
海南省旅遊局韓立新局長表示,新制定的《海南省旅遊條例》在保障該省旅遊規劃的執行、旅遊市場的開放、旅遊企業的管理、市場準入條件等方面,都有全新的規定,是一部與市場全面接軌、全國領先的旅遊法規。這部法規將為今後海南旅遊的大發展、大市場運作提供有力的保障,它的順利實施將對我國旅遊法規的建設和海南省的旅遊産業發展産生積極而深遠的影響。(王英誠)
新華社 2002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