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各國:對轉基因食品採取強制性措施  

    世界上多數國家對轉基因技術,特別是轉基因食品持慎重態度,很多國家專門制定了相關法規和管理制度。

    2000年3月,墨西哥上議院一致通過健康法例,要求轉基因食物標明轉基因成分,並印上“此食物經轉基因”。

    日本從2001年4月1日起,規定所有轉基因食物都必須經過安全檢驗;對轉基因成分超過5%的食物,執行強制性標簽制度;部分轉基因成分被禁止,包括“星聯”玉米等。

    南韓政府從2001年3月1日開始,實施轉基因食物強制性標簽制度。任何公司被發現標簽上有錯誤資訊,將被判入獄3年或罰款3000萬韓元,沒有貼上標簽者亦被罰1000萬韓元。

    菲律賓新任總統及農業部長視轉基因食品標簽制度為政府首要任務,將制定出相關制度細節。

    沙烏地阿拉伯政府禁止所有經由轉基因生物製造的動物産品,轉基因食物進口亦需要附上健康證明。

    斯里蘭卡從2001年5月1日起,所有轉基因食物都被禁止進口,政府亦禁止製造、運輸、貯存、分發及銷售任何轉基因食物。

    挪威被視為全世界監管轉基因最嚴格的國家,政府禁止數種含有耐抗生素標示基因的轉基因作物及製品進口。

    瑞士包括添加劑在內的所有食物製品及動物飼料,只要含有轉基因成分都一定要貼上“轉基因生物”或“含有轉基因生物”的標簽。2000年1月,瑞士是第一個把含轉基因物的藥品納入標簽制度的國家。

    俄羅斯于2000年7月1日制訂了轉基因消費品法。

    歐盟正計劃改善標簽法例,其實質禁止了任何新的轉基因食物。

    科技之光 2002-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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