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科學家表示對克隆技術的倫理規範刻不容緩  

    人類胚胎幹細胞研究正成為全球激烈爭論的熱點。在4月17日落幕的2002年國際人類基因組大會上,中國科學家紛紛表示:由於缺乏倫理規範,中國利用幹細胞進行的“治療性克隆”頻頻觸礁,而缺乏倫理規範也開始影響中國基因研究在健康的軌道上進一步推進。

    中國國家人類基因組南方中心倫理、法律與社會問題研究組顧問胡慶澧醫師在大會上主持了關於基因研究倫理問題的討論會。他向記者指出:由於中國反對生殖性克隆既“克隆人”,但支援治療性克隆,克隆技術在制藥、科研和醫療方面都有極其廣泛的應用,而這一領域目前的相關倫理規範還處於非常初級的階段,令人擔憂。

    人類胚胎幹細胞是胚胎發育早期即受精卵發育分化初始階段的一組細胞,它最大的特點就是具有發育的全能性和通用性。將胚胎幹細胞體外培養技術和體細胞克隆技術結合,可以産生出特定的細胞和組織,應用於器官移植將大大減少“排異反應”,令許多疑難手術豁然開朗。

    但是,研究幹細胞也就意味著使用“體細胞克隆技術”,意味著破壞人類早期胚胎。針對這個重大敏感的問題,世界各國都紛紛表態,如美國明確表示既不贊同生殖性克隆也不支援治療性克隆,而澳大利亞則宣佈放開幹細胞研究。

    胡慶澧介紹説,目前在中國,幹細胞的來源已經非常廣泛。在人工受精時,捐贈中多出來的卵細胞可以用於克隆;自然或人工流産,其中的卵細胞也可以應用於克隆;使用臍帶中的血或者骨髓,都可以獲得“克隆”所需要的原料。如果缺乏相關的倫理規範,克隆技術的使用將引發很多難以預料的問題。

    國家人類基因組南方研究中心倫理委員會在去年10月已經通過了一個建議“人類幹細胞研究的倫理指導大綱”,內容包括建議建立一套既符合國際生命倫理的國際原則,又適合中國國情的胚胎幹細胞研究和應用的倫理準則,在專家委員會和倫理委員會的監控指導下,妥善處理中國胚胎幹細胞研究在倫理、法律和社會方面所遇到的難題。

    科學家列入大綱的倫理原則包括:行善和救人、尊重和自主、無傷和有利、謹慎和保密以及已經廣為人們知道的“知情同意權”。

    此外,科學家還建議在科研機構、醫療單位乃至基層都建立系統的倫理委員會和專家委員會,由法律人士、社學學家、從事基因研究的科學家、宗教界人士以及一般民眾共同組成,以充分衡量在克隆技術運用時可能對社會方方面面所産生的衝擊。

    據悉,中國對基因研究的立法工作也正在加快步驟進行。(孫麗萍 房寧)

    新華社 2002-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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