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出臺多項出入境管理改革舉措

    廣東省公安廳出入境管理處負責人日前透露,廣東將推出多項出入境管理的改革措施,放寬赴港澳商務簽注,放寬開辦暫住人員港澳遊的地域範圍和人員範圍,逐步實行憑身份證、戶口簿申領護照。

    根據新的政策,從本月10日起,廣東省將對達到一定納稅或創匯條件並在地級以上市出入境管理部門備案的企業人員,發給有效期限為3個月以上1年以下的赴港澳商務簽注;對未經備案或沒有達到一定納稅或創匯條件的企業人員,確需入境澳從事商務活動的,發給有效期限為3個月以下的赴港澳商務簽注。這位負責人説,對於有效期為1—3年的商務簽注,廣東將等待中央相應的審批管理辦法出臺後開辦。

    廣東省暫住人員港澳旅遊業務的試點已于去年11月在建立了常住人口、暫住人口資訊系統聯網的深圳、珠海、汕頭、中山、江門、順德、佛山等7市開辦。這項政策出臺後,為廣東省內部分暫住人員參加港澳旅遊提供了一條途徑,廣東省惠州市也將於本月15日開辦這一業務。廣東省公安廳出入境管理處將在試點基礎上,放寬申請人員的範圍,允許以下4類暫住人員在上述8個市申請參加港澳遊:一是經暫住地縣(區)以上勞動部門辦理了聘用或借調手續的人員;二是在應聘企業所在地連續暫住並工作滿半年以上(原為1年以上)的人員;三是父母一方屬廣東省常住戶口居民、年滿14周歲以下兒童;四是有在廣東省機關、事業單位工作的直系親屬擔保的年滿60周歲或已離退休人員。廣東省公安廳表示,暫住人員港澳遊政策將力爭在2003年前在全省範圍內實施。

    繼中山、順德兩市先後試點實行憑身份證、戶口簿申領護照後,這一改革明年將在珠江三角洲地區和廣東省內有條件的地市推廣,2003年力爭在廣東全省實行憑身份證、戶口簿領取護照,使護照審批管理模式符合國際通行做法,從按條件發放護照過渡為按需要發放護照。

    廣東省毗鄰港澳,華僑眾多,處於中國改革開放的前沿,市場經濟活躍,出國出境人數多年來一直居中國第一。廣東省公安廳出入境管理處的負責人説,中國加入世貿組織以後,廣東將在更大範圍和更大深度上參與國際經濟合作,這次一系列改革舉措的出臺,旨在為廣東省的改革開放和經濟發展提供更多、更好、更全面的服務。

    《人民日報海外版》 2001年12月11日


中國改革出入境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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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公安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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