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高官問責制出臺的來龍去脈  

    備受香港輿論關注的高官問責制方案今天下午公佈。它的出臺非一日之功,前前後後醞釀了很長一段時間,亦吸納了港人的不少意見。

    早在二000年十月十一日,董建華在立法會發表其第四份施政報告時,首次正式回應社會對加強官員問責的訴求。他説,特區政府的司局級主要官員在制定和執行政策中,擔當了重要和特殊的角色,與其他公務員不同。因此,需要研究在行政長官領導下,如何加強有關主要官員在不同政策範疇承擔的責任。“我知道市民期望我們建立一個完整的問責制度,因此,我會儘早根據研究結果作出決定。”

    二00一年十月十日,董建華發表第五份施政報告。他披露了經研究得出的加強高官問責的初步構想,內容包括:在特區政府高層架構引入一套新的主要官員聘用制度,適用於三位司長和大部分的政策局局長;他們由行政長官提名,報請中央政府任命,行政長官亦可提出建議,由中央政府免除他們的職務;行政長官可以從公務員體制之內、或從外界物色合適的人選,他們將按照一套新的薪金制度和服務條件受聘,並以合約訂明權利及責任;這些官員各自負責由行政長官指定的政策範疇,統領所轄部門的工作,制定政策、解釋政策、為政策作推介,爭取立法會和市民大眾的支援,並且為其政策的成敗直接向行政長官負責;除了現時已是行政會議成員的三位司長外,將問責制的主要官員委任為行政會議成員,並依照基本法委任行政會議的其他成員。

    二00一年十二月十三日,董建華正式宣佈參選第二任行政長官。他在演講時表示,若能連任,他將改革政府架構,在二00二年七月實行高級官員問責制,令高級官員更好地為市民服務,也令整個公務員系統培育出更加適應時勢的問責文化。配合高官問責制的實行,將改組行政會議,使其發揮更大的效能。

    今年一月底,董建華舉行競選連任諮詢大會,問責制再次成為一個焦點話題。董建華向選舉委員表示,如連任,在委任有關官員時,會考慮其理念是否與自己一致。在高官問責制下,如官員不稱職或操守有問題,必定“不留餘地,要炒就炒”;但不會因輿論壓力或為“博取掌聲”而辭退他們。

    二月二十八日,在沒有競爭對手的情況下,董建華自動當選為第二任行政長官候任人。不久,國務院正式任命他為第二任行政長官,董將於七月一日宣誓就職。成功連任,為董建華提出高官問責制方案並予以落實提供了條件。

    四月九日,董建華在政府總部召集全體政策局局長開會,他和政制事務局局長孫明揚介紹即將推出的問責制內容;隨後,行政會議舉行了長達六個小時的會議,基本確定了高官問責制的架構。

    四月十日,港府發言人宣佈,行政長官董建華將於四月十七日向立法會陳述問責制方案,介紹主要官員問責制的內容。

    四月十一日,董建華在啟程前往海南參加博鰲亞洲論壇前向記者説:“我很有信心問責制一定會成功,我們一定會因為有了問責制,施政方面會更能與時並進,更能迅速地反映市民的訴求,為市民提供更好的服務。”

    四月十三日,董建華在海南向記者透露,較早時將問責制的方案知會了中央政府,中央基本上沒有特別的意見。現在港府正在專心搞好架構的問題,未開始考慮個別的人選。

    今天,董建華親赴立法會,介紹高官問責制的主要內容並回答議員的提問。據知,稍後港府有關官員會進一步向立法會和公眾作出解釋。

    中新社2002年0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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