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已敲定高官問責制架構 下周公佈具體內容  

    香港特區政府未來將實施的高官問責制的架構昨日拍板。香港特首董建華已經敲定﹐未來的問責制將採用“3加11”方案﹐即問責制下除3位司長外﹐共有11位問責局長,14人全部將進入政府決策核心行政會議﹐組成未來五年特區政府的全新管治班底。

    據香港《大公報》報道,董建華昨天與港府多位局長開會﹐簡介高官問責制架構文件﹐其後﹐行政會議為高官問責制架構作最後定案。

    港府目前暫未就此事作任何公佈。但高官問責制的架構內容將於下星期一公佈。

    該報引述消息人士指出,昨天的會議並未提及問責局長的人選問題。七月一日落實問責制之前,董建華會著重于物色問責局長的人選。

    據稱,到目前為止﹐董建華構思中的11位問責局長中﹐有2至3人必須要由公務員體系以外的人士擔任﹐此舉將為港府注入新的管治文化。

    報道説,現任局長轉任問責局長﹐需要首先離職﹐脫離公務員隊伍﹐然後才由董建華以政治任命方式﹐委任出任問責局長。而港府正研究有關的“遣散”安排﹐設想的方案包括向有關局長一筆過發還退休金。

    據報道,特區政府可能向立法會申請撥款逾5000萬港元﹐用作落實問責制﹐支付日後問責官員的薪酬。

    港報估計,未來11名問責局長的年薪將會介乎于360萬至370萬元之間﹐而其他津貼將會全部取消。而3名司長的年薪水準會保持在400萬至430萬元。

    現在港府正研究特首董建華是否也應該以同樣方式支薪﹐如果最後決定一樣﹐其年薪將為540萬港元。

    中新網2002年04月10日


香港行政會議有信心在七月實行高官問責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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