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愛詩:香港應成為外國投資者法律服務中心  

    香港特別行政區律政司司長梁愛詩21日在雪梨説,香港的法律制度可以提供一個令人安心的環境,作為訴訟、仲裁、調停和其他排解糾紛的基地。香港政府已經開始與中國內地和其他國家磋商如何增強香港作為調解糾紛中心的地位。

    梁愛詩21日出席香港駐雪梨經濟貿易辦事處舉行的晚宴,就中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與香港的法律服務發表講話。她表示,如果在中國內地發生的糾紛在香港排解,海外商人就會抱有信心,深信他們的合約獲得可靠、獨立和公正的法律保障。

    梁愛詩説:“以香港作為排解紛爭之地,也會受到中國內地客戶的歡迎,因為他們與香港的律師溝通,不會有任何困難。”

    她在談到香港作為調解糾紛中心的優勢時表示:“本港的普通法制度舉世知名,備受推崇。香港以英文和中文為法定語言,語言上出現問題的機會極微。”

    她説,香港就金融事務、貿易、智慧財産權和合約方面所制定的法律,一向都符合國際慣例,而本港法院審理這類事務,具有豐富經驗。她並指出,香港設有一個達到國際水準的國際仲裁中心,其判決可以在中國內地和所有《紐約公約》的締約國執行。

    香港目前有五千多名本地律師,當中包括六十名資深大律師,註冊外國律師則有六百多名,他們分別來自十九個不同的司法管轄區,當中超過二百五十人在註冊外國律師行工作,其餘的則在本地律師行工作。

    梁愛詩表示,中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為外國投資者帶來巨大的投資機會。在磋商和訂定合約期間,以至在履行合約過程中解決糾紛,均會對法律服務産生強大需求。

    “政府有責任提供一個有利環境,把香港發展成一個法律服務中心。”梁愛詩説:“政府可以在這方面廣作宣傳,指出可以利用香港公司作為投資工具,採用香港的法律作為處理涉及中國內地的合約的適用法律,以及使用香港的法院和仲裁組織作為排解糾紛的場所。”

    中國新聞社 2002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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