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愛詩説,香港基本法和普通法制度銜接良好

    香港特別行政區律政司司長梁愛詩今天在香港表示,香港回歸4年多來,特區政府全面落實“一國兩制”方針,香港基本法和普通法制度銜接良好。

    以敢言直言、幹練縝密的政壇作風為人稱道的梁愛詩,在出席舉行的“香港仲裁服務如何助您解決國際經貿糾紛”研討會後接受了新華社記者的專訪。

    梁愛詩高度評價了“一國兩制”史無前例的開創性對香港的平穩過渡和長期繁榮的重要意義。她説,全國人大常委會于1999年6月就香港基本法的有關款項作出的解釋,確認了基本法所規定的特區對判決訴訟的終審權,維護了香港基本法的權威性,使“一國兩制”精神更加明晰,為落實和執行基本法以及維護香港法治積累了寶貴經驗。

    梁愛詩認為,隨著內地經濟的發展和法律服務需求上升,以及中國入世之後的國際商事活動增加,香港法律服務業在內地有了大展身手的發展機遇。今年以來,梁愛詩多次在不同場合表示:“香港可以成為海外與內地企業解決商務糾紛的仲裁服務中心”,在今天的採訪中梁愛詩還是這樣説。

    她説:香港與內地業者可進行互動、互補的合作,這不僅可省去國際商務糾紛當事人多次往返的麻煩,還可充分掌握案件核心問題,避免程式上的延誤,使服務達到國際水準。

    梁愛詩説,香港政府一貫支援仲裁服務,行政長官董建華10月10日公佈的施政報告就提及以香港法律作為合同糾紛的適用法律,並以香港作為亞太地區糾紛調解的仲裁中心的建議。梁愛詩還列舉了香港與內地開展仲裁領域合作的優勢,包括:法制健全、政府廉潔、司法獨立、法治是香港社會的基石;香港採用國際商界廣泛認同及熟悉的普通法原則;香港和內地有共通的語言和文化背景,香港匯聚了精通英語和中西方調解技巧、熟悉內地市場運作和法律的律師和仲裁員;香港律師、會計師、工程師、建築師、銀行家及保險專家等專才雲集,可為糾紛仲裁提供專門的意見和協助;香港的地理位置便於內地客戶入境出席仲裁審訊等。

    梁愛詩説,特區政府已落實執行回歸後在內地和香港相互執行仲裁裁決的安排,從2000年2月1日至2001年10月31日,香港特區法院共接獲40宗要求在香港執行內地裁決的申請,其中26宗已取得裁決執行權。她同時透露,有關在內地和香港相互執行法院裁決的安排也已在討論中。

    梁愛詩表示,香港特區政府將通過各部門以及海外經濟貿易辦事處、香港貿易發展局等機構,推廣香港的仲裁服務,鼓勵國際商界選擇香港法律作為解決糾紛的適用法律,從而創造對海外投資者以及內地與香港“三贏”的局面。

    新華社 2001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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