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公佈城市住房拆遷安置價格補貼標準

    日前,上海對城市住房拆遷市場價補償安置中的價格補貼標準作出規定。

    根據規定,最低補償單價標準為被拆除房屋同區域已購公有居住房屋上市交易的平均市場單價。平均市場單價由各區、縣人民政府按其劃定的區域範圍,定期公佈。

    被拆除房屋的市場評估單價低於或者等於最低補償單價的,其價格補貼標準為:最低補償單價補貼系數;被拆除房屋的市場評估單價高於最低補償單價的,其價格補貼標準為:(最低補償單價2-被拆除房屋的市場評估單價)補貼系數。

    補貼系數由各區、縣人民政府根據實際情況,按不低於20%的比例確定公佈,每個經劃定公佈的區域只能設定一個系數。價格補貼低於每平方米建築面積200元的,按200元計算。被拆遷人、房屋承租人的價格補貼均適用該計算方法。

    該標準涉及的對象為:在上海城市國有土地上拆遷居住房屋,對被拆遷人、房屋承租人按市場價和價格補貼補償安置的,且時間在2001年11月1日之後核發房屋拆遷許可證的基地。

    新華社 2001年12月29日

    

    


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
拆遷實行按面積補償 多搭建就能多補償嗎
國土資源部就《北京市城市房屋拆遷管理辦法》修改有關問題答記者問
上海房地局就房屋拆遷補償方式重大調整釋疑
《上海市城市房屋拆遷管理實施細則》11月1日實施
《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11月施行







版權所有 中國網際網路新聞中心 電子郵件: webmaster @ china.org.cn 電話: 86-10-68996210/61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