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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志峰:要依法加強對住房公積金的管理

    建設部副部長劉志峰28日在此間召開的全國住房公積金管理工作會議上説,要依法加強對住房公積金的管理。

    據了解,目前對住房公積金的管理,普遍存在政府分管領導、挂靠部門領導和管理中心代替住房委員會決策的狀況,這是不依法行政的突出表現,也是目前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存在問題的根源。

    劉志峰在講話中説,公積金管理必須依法決策。設區城市要儘快組建或健全住房委員會,切實履行審批住房公積金歸集、使用計劃及執行情況、住房公積金年度預算等職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要真正成為不以營利為目的獨立的事業單位,管理中心要在2002年6月底在人員、財務、業務等方面與合署單位徹底分離;各城市財政部門要加強對住房公積金歸集、提取和使用情況的全面監督,切實承擔起監督職責,公積金管理中心要自覺接受財政部門的監督,要建立起年度審計制度。

    要完善行政執法監督制度,地方政府、有關管理部門都必須按照《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履行職責。不依法辦事,濫用權力,必須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公積金管理中心儘管是事業單位,屬於法律法規授權的組織,管理相對人對其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的,同樣可以提起行政復議或行政訴訟。

    新華社 2001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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