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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積金免征個稅

    哪些收入可以根據國家政策免稅,稅款按照什麼樣的比例來繳納,這些都是工薪階層最關心的問題。昨天,記者從稅務部門了解到,根據稅法的有關規定,與老百姓關係密切的以下幾種個人收入可免征所得稅,而工資、薪金所得,適用於5%-45%的超額累進稅率。

    可免征個人所得稅的收入包括:1.省級人民政府、國務院部委和中國人民解放軍軍以上單位,以及外國組織、國際組織頒發的科學、教育、技術、文化、衛生、體育、環境保護等方面的獎金;2.國債和國家發行的金融債券利息;3.按照國家統一規定發放的補貼、津貼;4.福利費、撫恤金、救濟金; 5.保險賠款;6.軍人的轉業費、復員費;7.按照國家統一規定發給幹部、職工的安家費、退職費、退休人員工資、離休工資、離休生活補助費等。

    近幾年國家有關政策中規定的免稅項目還包括:對職工住房公積金、醫療保險金、基本養老保險金、失業保險金在計稅時予以扣除;為支援國有企業改革的順利進行,國家還對職工提前解除勞動合同而取得的一次性經濟補償金給予優惠。一次性經濟補償,允許在一定期限內進行平均再交稅,具體辦法是:一次性經濟補償除以職工在本企業的工作年限(超過12年的按12計算),以其商數作為個人月工資、薪金收入來繳稅。

     《北京青年報》 2001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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