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要聞
政策資訊
權威論壇
國際熱點
經貿動態
法制進程
文化線上
教育廣場
科技長廊
軍事縱橫
域外評説
我看世界
華人社區
旅遊天地
閱讀空間
廣東:向市民徵收生活垃圾處理費被否決

    廣東省人大常委會近日在審議通過《廣東省城市垃圾管理條例》時,否決了條例草案中原擬的“徵收城市生活垃圾處理費”的規定,這表明城市垃圾處理經費不足不應向市民伸手,而應採取其他辦法解決。

    廣州市有關部門為解決廣州市生活垃圾處理經費不足,曾擬定了開徵生活垃圾處理費的方案,提出市民每月每家交納7元、單位每月交納10元。這個方案在社會上引起了不同的意見,有不少市民認為,城市市政建設經費不足不應向市民伸手,而應由政府通過其他途徑解決。

    廣東省人大常委會在討論《廣東省城市垃圾管理條例》草案時,也有不少委員質疑和反對向市民和單位開徵生活垃圾處理費。他們認為,這項收費沒有法律依據,收費面向千家萬戶宜慎重,應由財政解決的經費,不應向市民和單位徵收。最終這一條款被否決。

    據悉,獲通過的條例有關條款僅規定:“從事城市垃圾經營服務的單位接受委託清掃、收集、運輸、處理城市垃圾,實行有償服務。有償服務的具體辦法由省人民政府另行制定。”

     《法制日報》 2001年10月08日

    

相關新聞

參考文獻
相關專題

相關站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