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委聯合發出通知:預防國企貪賄犯罪
最高人民檢察院近日與中共中央企業工作委員會、國家經濟貿易委員會聯合發出通知,要求檢察機關與國有企業加強協調配合,遏制和減少國有企業中的貪污賄賂犯罪,為國有企業改革和發展服務。
通知要求,檢察機關與國有企業管理部門要建立健全多種形式的聯繫配合工作機制,推進預防網路建設,使互相協調配合製度化、規範化、經常化。針對國有企業中國家工作人員貪污賄賂犯罪的苗頭性、傾向性問題,檢察機關和國有企業管理部門可以共同開展前瞻性的調查分析,深入探索制度、機制中的問題,努力研究從源頭上預防國有企業中國家工作人員貪污賄賂犯罪的治本性措施和對策。
通知強調,檢察機關要大力查辦國有企業中的貪污賄賂犯罪案件,國有企業管理部門對於檢察機關的依法偵查取證工作要積極配合。檢察機關還要結合辦案,為國有企業預防和減少職務犯罪多提建議,並注意增強建議的針對性和可操作性,積極協助發案單位及時落實。同時,發案企業的上級管理部門和單位對檢察建議的落實情況要加強監督。(鄭發)
《法制日報》 2001年08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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