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南:小時工有了最低保障工資

    記者3月13日從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了解到,濟南市首次公佈了小時工最低工資標準市區為3.5元,此標準從3月4日起執行。對於未能有效執行此標準的用工單位,工人可以到相關部門進行投訴。

    最低小時工工資資標準,主要針對非全日制就業的特點,納入了用工單位應當承擔的社會保險費,目的是靈活多樣的促進就業。具體的最低小時工資標準為:市內5區3.5元;章丘市、長清區、平陰縣3.3元;濟陽縣、商河縣3.05元。最低小時工資標準從2003年3月4日起執行。

    另外,從2002年10月1日起,濟南市提高了最低工資標準,主要是明確了包含個人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調整後的最低工資標準是:市內5區為410元;章丘市、長清區、平陰縣為380元;濟陽縣、商河縣為340元。

    根據國家和山東省關於企業最低工資保障制度的有關規定,最低工資標準是少數生産經營確實有困難的企業(連續3個月以上不能正常發工資),支付給提供正常勞動的勞動者的最低勞動報酬。凡是職工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的,其工資收入不得低於最低工資標準,具有支付能力的企業不得將其作為工資發放標準。(柴安東 李繼群)

    

    中國廣播網 2003年3月14日


合肥制定小時工最低工資標準
上海增加工人最低工資標準 小時工資最低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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