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洋:治理農業生産性費用和農民建房收費

    在全國農業生産性費用和農民建房收費專項治理工作電視會議上的講話

    國家計委副主任 汪洋

    (2002年11月5日)

    同志們:

    今年9月4日,溫家寶副總理在全國減輕農民負擔工作電視電話會議上的講話中要求:清理和取消農業供水、供電、農機服務等生産性費用中的不合理收費和搭車收費;清理整頓農村中小學收費、農民建房收費,堅決糾正亂收費。為了貫徹落實全國減輕農民負擔工作電視電話會議和國務院領導同志指示精神,按照國務院辦公廳的要求,國家計委、財政部、農業部、水利部、國土資源部、建設部、國務院糾風辦和國家電力公司8個部門發出了《關於開展全國農業生産性費用專項治理工作的通知》和《關於繼續開展全國農民建房收費專項治理的通知》。剛才,國務院糾風辦和農業部的負責同志分別宣讀了兩個通知。我代表8個部門講幾點意見。

    一、充分認識開展農業生産性費用和農民建房收費專項治理工作的重要意義

    按照黨中央、國務院的統一部署,今年以來,各地區、各部門認真貫徹江澤民總書記“三個代表”重要思想,進一步落實中央關於減輕農民負擔的各項政策措施,減輕農民負擔工作取得了新的進展,農民負擔總體水準有所下降,涉及農民負擔的惡性案件和嚴重群體性事件明顯減少,農村社會保持穩定。

    但是,應當看到,目前在涉農價格和收費方面仍存在一些問題,有的地方和領域還比較突出,農民負擔在一些方面出現了反彈。一是農村供電中亂加價、亂收費的問題依然存在。個別地區擅自提高農業排灌、照明用電價格,一些地區在農網改造過程中,擅自提高“一戶一表”改造費用,強制農民出義務工,攤派伙食費,超範圍和自立名目亂收費等,影響了“兩改一同價”工作的順利推進。二是農民建房收費過高過多的問題仍很突出。在各地進行的農民建房收費的專項檢查中,查出向農民建房收費的違法案件1.25萬件,違法所得金額4.34億元。違反規定向農民建房收費的項目有規劃管理費、土地登記費、房屋所有權登記費、施工管理費、宅基地超佔費、施工噪聲費等十多項收費,亂收費金額一般每戶都在2000-3000元,多的超過6000元。可見,農民建房亂收費的問題仍很嚴重,亂收費現象還沒有得到全面糾正。三是農業供水中間環節亂加價、亂收費的問題時有發生。目前農業供水價格仍以委託代收的辦法為主,由於缺乏約束和有效監督,國有水管單位以下的鄉村環節存在亂加價、亂收費和搭車收費現象,農民水費負擔過重,反映強烈。四是農機服務環節的亂收費、搭車收費現象嚴重。部分地區在農用車輛管理中只收費不服務,亂收費、亂罰款和各種攤派現象比較嚴重,個別地區涉及農機的收費項目多、收費額高,農用車輛負擔較重。有關單位在提供農機維修和配件供應以及作業服務時強制服務、強制收費等等。

    上述問題的存在,已經在相當程度上影響了農民生産經營的積極性,甚至在一定程度上抵消了農村稅費改革及其他各項減輕農民負擔措施的實際效果,必須下大力氣予以解決。整頓農民建房收費保證農民安居,規範農業生産性費用保證農民樂業,對於進一步鞏固前一階段減輕農民負擔工作成果,切實保證中央減輕農民負擔政策的落實,提高農民的生産積極性,改善廣大農民的生産和生活條件,鞏固農業基礎地位,維護農村社會穩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二、專項治理工作的目標、重點、政策界限和工作步驟

    (一)明確工作重點和目標。開展農業生産性費用專項治理工作的重點是,治理在農業供水、供電、農機服務等生産性費用中違反規定加價、收費和搭車收費的行為。通過清理整頓,禁止將已取消的行政事業性收費轉為經營服務性收費繼續收取,禁止國家行政機關將行政職能分解給經營機構,變無償服務為有償服務;取消在農業供水、供電等中間環節亂加價、亂收費;堅決糾正向農民收取不該由農民承擔的費用和強制農民接受服務並收費的行為。開展農民建房收費專項治理工作的重點是,中央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關於農民建房收費的政策措施是否落實到位,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公佈取消的收費項目是否全面徹底停止收取,有無超越規定許可權設立的收費項目,有無違反規定提高收費標準、擴大收費範圍或重復收費等亂收費問題。

    這次專項治理要實現的目標是,在農業生産供水方面,要基本杜絕基層政府或組織在末級渠係水費計收中的各種亂加價、亂收費和截留挪用水費的行為。在電價方面,完成農網改造的地區,要實現城鄉同網同價,電價明顯降低,其他地區電價穩中有降。要堅決制止違反規定在電價外加收其他費用的行為。在農機服務收費方面,要基本杜絕強制服務收費,基本杜絕亂收費、亂漲價和價格欺詐行為。在農民建房收費方面,除規定的證照工本費外,無其他任何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總的目標是,農業生産供水、供電、農機服務和農民建房收費明顯減輕,全面規範,並力爭專項治理後不反彈。

     (二)嚴格把握專項治理工作的政策界限。為切實保證專項治理工作取得成效,要按照《通知》的要求,嚴格專項治理工作的政策界限。一是農業供水方面,對超出規定標準收取水費、末級渠係維護管理費,搭車收取其他費用,已核定到戶水價而未執行到戶水價,以及基層政府或組織截留、挪用水費收入等行為,均應予以糾正。二是農業供電方面,要嚴格按照省級價格主管部門規定的農網改造收費標準和收費範圍實施收費,已經實行城鄉用電同價的地區要嚴格執行同價標準,未實行同價地區的電價水準不得超過省級主管部門規定的最高限價。三是農機服務收費方面,有關服務單位不得強制服務、強制收費,不得超標準收取農機服務費和跨地區農機作業服務費等收費,同時,要堅決制止向農用車輛的亂收費、亂罰款和各種攤派。四是農民建房收費方面。2001年,國家計委、財政部等6部門聯合下發的《關於開展農民建房收費專項治理工作的通知》中,已明確除依法頒發的證照可收取工本費外,其他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一律不得向農民收取。

    (三)合理安排工作階段和實施步驟。為確保農業生産性費用專項治理工作有序進行,此次專項治理要求從今年11月份開始,到2003年6月底前結束,共用8個月時間完成,分為動員部署、全面清理、審核處理、檢查抽查和整章建制五個階段。具體到各地,在11月份全面部署和工作啟動之後,有些工作可以穿插進行,不同階段也可有所側重。首先是摸清情況,對農業生産性費用的價格和收費進行全面清理,找出本地區存在的問題,找準工作的著力點和突破口,做到有的放矢。二是在掌握第一手材料的基礎上,進行認真審核,對違反規定的行為要嚴肅處理,對有些雖然符合規定但卻明顯不合理的,要通過有關程式,對規定進行調整,並及時向農民公告。三是要做好督查工作。對農業生産性費用專項治理工作情況,國家計委、財政部、農業部、水利部、國務院糾風辦、國家電力公司將組成調查組適時進行重點抽查,同時,還將結合國務院減輕農民負擔聯席會議組織的農民負擔檢查,會同有關部門對農民建房收費進行重點抽查。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相關部門也要深入基層,認真做好指導和督查工作,把各項工作真正落到實處,防止工作流於形式、走過場。四是要加強整章建制工作。各地要在全面清理的基礎上,結合涉農價格和收費公示制度,向農民公佈農業供水、供電價格和農機服務收費標準,強化社會監督。同時,還要結合實際,研究規範農業生産性費用收費和價格政策措施。五是要切實加強監督檢查,確保各項政策的落實。從近幾年整頓涉農價格和收費的情況看,當前農村“三亂”最主要的問題不是沒有政策或者政策不明確,而是政策沒有落實到位。因此,切實加強監督檢查、保證政策的落實是關鍵。今年上半年,在全國涉農價格和收費檢查工作中,對農民建房收費已經做了檢查,並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農民建房亂收費問題仍較突出,此次專項治理,各地重點是對一些問題嚴重的地方進行重點檢查、復查。大家一定要從思想上克服厭戰和鬆懈的情緒,集中力量,常抓不懈,確保專項治理能夠取得新的實效。對農民建房收費的專項治理,要求在2003年3月底前結束,共用5個月時間完成。

    三、關於開展專項治理的具體要求

    (一)加強領導,精心組織,把專項治理工作作為當前落實減輕農民負擔政策的一項重要工作來抓。開展農業生産性費用和農民建房收費專項治理工作,是實踐江澤民總書記“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具體體現,是減輕農民負擔、發展農村經濟、維護農村社會穩定的一個實際步驟。各地要高度重視這項工作,擺上今年第四季度和明年上半年工作的重要議事日程,加強組織領導,狠抓措施落實,確保治理任務和目標的實現。各有關部門主要負責同志要親自抓,精心安排,週密部署,集中力量開展治理工作。這兩項工作,時間緊,任務重,而且各單位年底事情也多,因此,一定要統籌部署,合理調配力量,突出重點,根據前一階段的治理和檢查工作情況,有針對性地把此項工作進一步引向深入。

    (二)堅持原則,嚴格執法,確保治理工作取得明顯成效。農業生産性費用和農民建房收費的治理工作,涉及面廣,矛盾較為突出,而且治理工作也不可避免要觸及一些部門、單位或個人的利益,這就要求我們在實際工作中要敢於堅持原則,敢於碰硬,要把農民的利益和冷暖真正放在心頭,無論是清理審核還是檢查工作,都要以農民滿不滿意為原則,嚴格依法行政,切實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減輕農民負擔的各項政策措施。

    (三)明確職責,密切配合,及時解決治理工作中遇到的問題。開展農業生産性費用和農民建房收費專項治理工作,涉及的部門多,政策性強,工作難度大,這就要求我們要增強工作的計劃性,明確各自的工作職責,加強溝通,特別是各級價格、財政部門作為牽頭部門要主動加強與相關部門的聯繫,工作中遇到問題時,要及時通氣,要以工作大局為重,以農民的利益為重,及時化解治理工作中遇到的矛盾,保證各項工作的順利進行。

    (四)總結經驗,加強宣傳,擴大專項治理的影響。專項治理工作能不能取得預期成效,一方面是要紮實工作,同時也要講究方式方法。各地在開展工作過程中,要注意認真總結工作經驗,及時公佈相關政策措施,使農民及時了解我們開展的工作和國家保護農民切身利益的政策,增強農民維護自身權益的意識和抵制價格違法行為的自覺性。同時,對性質惡劣、影響較大的典型案件,要通過新聞媒體予以曝光,形成強大的聲勢,震懾各種向農民亂收費的行為。總之,要通過發動社會各有關方面共同參與,提高政策的透明度,擴大專項治理和檢查工作的影響。

    (五)整章建制,鞏固成果,使專項治理工作制度化、規範化。開展專項治理工作要與全面落實涉農價格和收費公示制度工作結合起來,及時向農民公佈有關價格和收費政策,進一步規範農村價格和收費行為。同時,還要與其他各專項工作結合起來。農民用電和農網改造收費的治理,要與“兩改一同價”工作結合起來,凈化“兩改一同價”工作環境,保障和推動“兩改一同價”工作的順利進行;農業供水價格治理工作要與改革農業供水價格工作結合起來,促使科學合理的水價制度得到逐步推廣;農民建房收費的專項治理要與規範建設項目收費工作結合起來,促使建設項目收費工作規範化。通過專項治理,促進涉農價格和收費工作的制度化建設,通過制度化建設,進一步鞏固專項治理成果。

    同志們,開展農業生産性費用和農民建房收費專項治理工作,關係著廣大農民的切身利益,關係著農村稅費改革的順利進行,關係著農村經濟的發展和社會的穩定,關係著國民經濟持續快速健康發展。我們要以江澤民總書記“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統一思想,明確任務,齊抓共管,紮實工作,為實現農村價格和收費秩序的根本好轉,切實減輕農民負擔而努力,以實際行動迎接黨的十六大勝利召開!

    新華社 2002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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