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總局:嚴厲查處惡意倣冒名牌案件  

    一個品牌一旦為市場認可,很快就會出現幾個乃至十幾個似是而非的“克隆”産品,給市場和消費者造成混淆。日前,國家工商總局有關部門負責人明確表示,對類似假冒他人註冊商標等“傍名牌”的惡意侵權行為,工商部門將依據有關法規予以嚴厲打擊。

    近日,國家工商總局有關部門專程奔赴廣東順德,會同地方工商部門對知名品牌産品遭受惡意倣冒案件作出調研部署。其中,萬利達等4家企業商標專用權受惡意侵害作為典型案件,被要求限期處理。

    這4起案件中,一些不法企業或將這些企業的馳名商標登記為自己企業名稱中的字號,或使用與其近似的産品商標,甚至採取境外註冊、境內生産的方式,在産品包裝和廣告中刻意對消費者進行誤導,給知名企業帶來很大傷害。

    在這次調研部署反不正當競爭案件會議上,國家工商總局明確,對以上幾种經營行為,全國各地工商部門可依法對不法企業的經營活動和産品進行罰款、查封等處罰,直至責令其變更企業名稱。根據這一精神和處理意見,廣東、浙江、福建等地工商部門將開展為期1個月的專項執法行動,對涉及4家企業的不正當經營活動進行全面清理。

    據了解,近年來市場上不法企業及産品“傍名牌”現象日漸突出,一些企業利用知名企業和商標的知名度和市場價值,搭便車開展經營活動,不僅損害了知名企業的市場信譽和經濟利益,而且欺騙了消費者,擾亂了市場秩序。一件原本15元的襯衫一旦成功“傍”上名牌後,價格可以立即翻上幾番,市場零售價高達數百元。以浙江報喜鳥集團為例,市場上近期就出現了“香港報喜鳥股份有限公司”、“報喜鳥服飾集團(香港)有限公司”等眾多侵權企業的産品;而註冊于福建廈門的萬利達集團有限公司創出的“萬利達”商標一經成名後,廣東即出現了“順德萬利達公司”和“鶴山萬利達廠”等多家企業,並在企業名稱的使用中有意突出“萬利達”字號或隱去行政區劃,在廣告語中使用“萬利達科技”等,不正當競爭性明顯。一些知名企業每年受到的市場侵害高達數億元。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公平交易局負責人表示,針對近期産品倣冒行為日益猖獗、花樣翻新的發展勢頭,工商總局和各地工商部門今後在完善現行各項法規及企業登記註冊制度的同時,將以這4起案件為範例,對各種倣冒行為一經發現即嚴厲查處,決不拖延姑息。

     新華社 2002-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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