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國家科研計劃將進一步透明化:科研計劃課題將全面實行招標投標制度,同時強調必須引入評估評審機制,政府在科技決策過程中也要充分發揮專家和社會仲介機構的作用。
科技部有關負責人今天説,科技部、財政部、國家計委、國家經貿委日前聯合印發了《國家科研計劃課題招標投標管理暫行辦法》和《國家科研計劃課題評估評審暫行辦法》,這標誌著我國國家科研計劃管理向公開、公正、公平、高效又邁進了一步,也是對國家科研計劃實施課題制管理的有力配合。
暫行辦法規定,除涉及國家安全和國家秘密等特殊情況外,研究目標和研究內容明確、完成時限和評審標準確定的國家科研計劃課題,應當實行招標投標,並遵循公平、公開、公正、擇優和誠實信用原則;同時,國家科研計劃必須引入評估評審機制,課題的確立和課題預算必須進行評估評審,國家科研計劃的歸口管理部門要創造條件逐步開展課題執行、課題驗收以及跟蹤管理等方面的評估評審活動。
這兩個暫行辦法還對課題招標投標和評估評審的具體過程及相關法律責任作了明確規定。
新華社 2002-06-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