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經貿法制工作安排及2001年工作進展情況

    一、2001年經貿法制工作進展情況

    2001年是國家經貿委經濟法規司組建後的第一年。今年的法規工作遵照榮融主任提出的“兩個標誌”要求(即經貿法制建設標誌著經貿工作前進的步伐,標誌著政府依法管理經濟的能力),在全委各司局和各級經貿委的共同努力下,邁出了堅實步伐,取得了明顯成效。

    一是提出了切實可行的法規工作思路。根據委領導的指示精神,經濟法規司提出了“堅持兩個推進,抓住四個重點,實現兩個標誌”的工作思路。“兩個推進”,就是大力推進經貿法制建設,促進經貿委機關依法行政;大力推進企業法制建設,促進企業依法經營管理。這是法規工作的定位和出發點。“四個重點”就是重點抓好經貿立法、行政執法與執法監督、企業法制和法制宣傳教育工作。這是法規工作的著力點。通過法規工作,努力實現“兩個標誌”。這是法規工作的目標和落腳點。一年來的工作實踐證明,這個工作思路是符合實際的,也是切實可行的。

    二是奠定了良好的工作基礎。經貿立法方面,制訂了國家經貿委立法工作規則;執法監督方面,制訂了國家經貿委行政復議規則、國家經貿委行政應訴規則等;經貿普法方面,制訂了全國經貿委系統法制宣傳教育第四個五年規劃。對未來五年的法規工作印發了《關於“十五”時期進一步加強經貿法制工作的意見》。通過建章立制,法規工作進入了規範化的軌道。並通過三次全國性法規工作會議,對“十五”時期各項法規工作的思路、規劃等進一步作了具體安排。

    三是形成了良好的工作局面。立法、執法與執法監督、企業法制和普法工作都取得了明顯進展。

    ----立法工作加快了步伐。年初,制訂了國家經貿委2001年立法工作計劃,該計劃列入了由國務院交辦和委內各司局提出的法律法規規章立項共109項。目前,大部分立法項目已經啟動,如企業關閉條例、反壟斷法等法律法規正在抓緊研究起草,計劃年底前上報。部分法律法規草案已經完成,如中小企業法、清潔生産法、商會與行業協會法等法律草案已經上報全國人大有關委員會或國務院法制辦。此外,按照國家經貿委立法工作規則規定的程式,配合委內有關司局做了大量的規章審核工作,目前發佈的主任令已到23號。

    ----行政審批清理工作取得階段性成果。根據國務院的統一部署和要求,與監察局、辦公廳、企業監督局和有關司局一道,對全委的行政性審批項目做了全面清理。共清理出經濟類事務審批項目122項,其中提出擬保留的審批項目92項,佔75%;擬取消或替代、轉交仲介組織的30項,佔25%。對擬保留的92項審批項目,進行了分析,其中以法律法規或國務院文件、部門規章作為依據擬保留的共55項,以部門文件作為依據或規定不明確、需要進一步研究的37項。

    ----企業法律顧問工作穩步推進。組織了2001年企業法律顧問註冊工作,全國註冊法律顧問累計2.1萬人;制定了企業法律顧問執業資格考試、註冊工作程式暫行規定,與有關部門協調了企業法律顧問待遇落實、查閱工商檔案等事宜,召開了大型企業集團、上市公司企業法制工作研討會。對充分發揮企業法律顧問的作用,提高企業依法經營管理水準,起到了積極促進作用。

    ----行政執法和執法監督工作初步展開。對由委管國家局併入的由經貿委系統負責實施的45件行業法律法規、120余件重要部門規章進行了整理分析,起草了《關於委管國家局行業法規職能併入情況的報告》。對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經貿委行政執法及監督問題進行了調研,召開了經貿領域行政執法與執法監督專家研討會,為開展經貿行政執法和執法監督工作奠定了基礎。

    ----“三五”普法總結表彰圓滿完成,“四五”普法全面啟動。4月份,我們召開了全國經貿委系統“三五”普法總結表彰大會,對經貿委系統“三五”普法工作進行了總結驗收,對經貿委系統52個單位和42位同志進行了表彰。全國經貿委系統13個單位和8位同志作為全國普法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獲得表彰,其中經濟法規司獲全國普法先進辦公室榮譽稱號。8月份召開了全國企業普法和依法治企工作電視電話會議和全國經貿委系統“四五”普法啟動工作會議,印發了全國經貿委系統“四五”普法規劃,成立了國家經貿委“四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領導小組和辦事機構,組織編寫了《全國企業“四五”普法統編教材》等,全面啟動了“四五”普法工作。

    ----資訊報送工作成效顯著。為黨中央國務院和委領導提供了大量有決策參考價值的資訊。全年共報送資訊40多條,採用率高,其中中辦、國辦採用了7條。此外,還審核協調了大量法律法規辦件,按時保質完成了20件議案、33件建議和60余件提案的辦理工作,並得到了代表的高度讚揚和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的通報表揚。

    二、2002年經貿法制工作思路與要點

    (一)2002年經貿法制工作的總體思路

    2002年經貿法制工作的總體思路是:以江澤民同志“三個代表”的重要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黨的十五大及十五屆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按照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和全國經貿工作會議的部署,緊緊圍繞經貿委中心工作,繼續堅持並全面落實“兩個推進”、“四個重點”和“兩個標誌”的指導思想,按照應對加入WTO的要求,以制定反壟斷法、企業關閉條例等為重點,加快經貿立法步伐;以改革行政審批制度為突破口,積極探索並建立經貿委系統行政執法及執法監督機制;以開展企業總法律顧問試點為切入點,進一步加大企業法制工作的力度;以世界貿易組織規則的培訓研討為重點,全面開展“四五”普法工作。

    (二)認清形勢,把握大局,進一步提高對經貿法制工作重要性的認識

    2002年是我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的第一年,同時又是國際國內經濟環境更趨嚴峻的一年。明年的法規工作,任務更重,空間更大,課題更多,要求更高,面臨著新的考驗、新的挑戰。加入WTO,標誌著我國將正式進入法律框架下的全方位的開放。在法規工作上如何處理好既履行承諾又善於利用世貿組織規則保護自己、發展自己,做到趨利避害,明年將顯得十分突出和重要。隨著經濟結構和國有經濟佈局的戰略性調整步伐的加快,企業在兼併重組、境內外上市、組建大公司大集團,以及在破産關閉過程中,已經並將更多地涉及到大量的法律問題,急需依法予以調整引導,並規範運作,真正做到發展有路,退出有門。進一步推進企業改革與發展,實現企業制度創新、管理創新和技術創新,需要加大企業立法、企業法律顧問工作和企業普法工作的力度,為企業改革發展提供法律保障。繼續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需要從根本上解決無法可依、執法不嚴和有法不依、違法經營的問題,依法加大市場監管的工作力度,促進企業依法自律,依法經營管理。進一步轉變政府職能,減少和規範行政審批,形成公平透明的工作機制,對依法行政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為此,明年的經貿法制工作必須按照經貿工作的總體部署,抓住其中的重點法律問題,加強調研,突出實效,為做好明年的經貿工作做出應有的貢獻。

    (三)以應對WTO為契機,加快經貿法律法規和規章的立法工作,完善行業法規體系,提高立法工作品質

    1、抓好完善市場規則、規範市場秩序等急需的法律法規的起草論證工作,發揮市場機制在資源配置中的基礎性作用。一是抓好反壟斷法的修改論證工作,在行業壟斷突出的幾個行業加快引進公平競爭機制。二是做好商會與行業協會法的修改論證工作,規範行業協會,加強行業自律,維護市場秩序,真正發揮行業協會在政府與企業之間的橋梁和紐帶作用,為政府轉變職能創造條件。

    2、加強企業立法和行業立法工作。一是適應推進國有經濟戰略性調整的需要,加快企業兼併條例、企業關閉條例、控股公司管理條例以及公司法、破産法的修改論證工作。二是適應面向各種所有制企業開展工作的需要,做好中小企業促進法的立法工作,依法扶持中小企業發展。三是適應企業技術進步和産業結構優化升級的需要,做好商業秘密保護法、清潔生産法、乙醇汽油推廣辦法、汽車型式認證辦法的起草工作。四是做好電力、石油等行業立法的研究論證工作。

    3、按照世界貿易組織規則要求,抓緊做好相關法律法規的起草或修訂工作。一是做好涉外經貿法規的制訂或修訂工作,起草或參與起草商業特許經營管理條例、外商投資企業從事直銷業務規定、外商投資商業企業試點辦法、反傾銷反補貼條例、保障措施條例、機電産品進口管理暫行辦法、一般商品進口配額管理暫行辦法等,使這類法規與世界貿易組織規則進一步銜接協調。二是根據國務院的統一部署,做好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清理工作。

    4、適應轉變職能、轉變作風的需要,加大經貿規章制訂工作力度。在清理行政審批的基礎上,通過制訂經貿規章,規範審批,加強對企業的監管和經貿委自身的監管,推進經貿管理工作制度化、職權行使程式化、政策措施公開化、監管工作規範化,全面推進委機關轉變職能,轉變作風,依法行政,從嚴治政。

    5、著力抓好推進結構調整、深化企業改革、應對加入世貿組織挑戰和政府依法行政方面涉及的法律問題的調研工作,提出對策建議。

    (四)以改革行政審批制度為突破口,強化行政執法及執法監督,提高依法行政水準

    1、按照國務院的統一部署,與有關司局一起,進一步做好行政審批的清理和規範工作。

    2、摸清經貿委系統作為主管部門負責實施的法律法規和執法許可權。

    3、建立經貿委系統行政執法體制,明確執法分工,理順執法關係,啟動執法與監管工作。

    4、對行政執法工作建章立制,規範執法行為,加大監管力度,將行政執法工作納入規範化的軌道。

    5、完善執法監督機制,按照行政復議規則和行政應訴規則,切實辦好每一件好行政復議或行政應訴案件。

    (五)以建立健全企業法律顧問制度為切入點,大力推進企業法制建設,提高企業國際競爭力

    1、開展企業總法律顧問的試點工作,重點抓好大企業和企業集團尤其是境內外上市公司總法律顧問的推行。

    2、制定發佈《關於加強企業依法經營管理的意見》,促使企業建立健全重大經營決策法律論證制度(或法律意見書制度)、內部管理規章制度,把企業經營管理、改制改組、兼併重組、破産關閉、糾紛處理工作納入規範化的軌道,促進企業依法進行制度創新、管理創新和技術創新。

    3、根據加入世界貿易組織後企業改革發展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分期分批組織企業總法律顧問和優秀法律顧問進行法律培訓,舉辦企業法制論壇,組織國內外公司法律顧問進行企業法律事務交流,增強企業法律顧問的崗位任職能力。

    4、做好第三批企業法律顧問職業資格考試的組織工作。

    (六)以法制宣傳教育為基礎,切實抓好“四五”普法工作,提高經貿委系統公務員和企業經營管理者的法律素質

    1、舉辦委機關法制講座,組織機關工作人員參加法院相關行政訴訟案件庭審的旁聽活動。

    2、積極組織普法培訓,分期分批對各地經貿委法規處長和520家國家重點企業經營管理人進行普法輪訓。

    3、加強對各地區、各行業和各類企業經營管理人員普法工作的指導,通過抓試點、抓骨幹,召開普法工作經驗總結交流會等形式,推進企業普法工作點面結合,整體推進。

    國家經貿委網站 2002年0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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