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春運嚴打違法超載

    今年春運公路客運量猛增,交通部將嚴厲打擊超載等違法行為。同時規定,“確需春運期間上浮公路客運票價的,應由省級交通主管部門報經省級物價部門按有關法規批准後方可執行”。

    根據預測,由於各地新建不少高速公路,全國道路旅客客運量約為15.86億人次,比去年同期增長4%。為此該部要求各地提前制定應急輸運方案。

    該部指出:凡發現超載的客車和客船,要處罰有關當事人,並採取分流措施,分流費用由當事人承擔。嚴禁只罰款、不分流。如客運站超售和超檢客票造成車船超載的,除按規定從重處罰和承擔分流費用,還要追究客運站站長責任。

    要求春運開始前,對檢查不合格的車船收回有關牌照,嚴禁安全無保障的車船和違規臥鋪客車參運。對於嚴禁超速行車(船)和疲勞駕駛,規定單程在400公里以上、高速公路在600公里以上的客運車輛,必須配備2名以上駕駛員。駕駛人員連續工作時間不得超過3小時,24小時內實際駕車時間累計不得超過8小時。

    據了解,還要求各客運站設有專門人員檢查旅客托運和隨身的行包,有條件的客運站要安裝安全檢測儀,查堵易燃、易爆和危險品。對於化學危險品的運輸實行專項整頓,加強其車輛、從業人員的監督管理。

    國道、省道和其他重要路段、橋梁、隧道,則必須保持暢通,正施工的主幹道和近兩年春運期間經常發生車輛堵塞的路段,要提前採取措施,保證通行無阻。

    另外,要求港口、渡口和船閘部門保證客船優先靠泊、優先過閘和客船優先過渡,確保班車、班輪正班正點。檢查站或臨時春運檢查站均需省級人民政府批准設立,嚴禁亂設卡、亂罰款、亂收費。

    該部提出:春運期間發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事故,必須立即上報,最遲不得超過24小時。如春運期間發生特大群死群傷事故,要按國家和部的有關規定追究相關者責任。

    《中國青年報》 2002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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