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當局開放大陸人士赴臺觀光政治考慮大於現實意義

劉宏

    12月10日,台灣“陸委會”會同“內政部”、“交通部”公佈實施“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從事觀光活動許可辦法”,這是對11月23日批准的“開放大陸地區人民來臺觀光推動方案”的細則化。至此,炒作已久的開放大陸民眾赴台灣旅遊觀光一事大致塵埃落定。

    然而令人不解的是,這一被島內各界廣為期盼、台灣當局也將之視為“跨出兩岸人民自由往來的重要門檻”、“兩岸關係邁向正常化關鍵一步”的舉措,卻由於泛政治化思維的作用,荒腔走板。毫不誇張地説,台灣當局的泛政治化心態扼殺了兩岸人民自由往來的權利。

    自20世紀80年代末,台灣當局開放探親以來,兩岸人民交流迅速發展,台灣地區民眾來大陸旅遊觀光、探親訪友、經商、學術交流、求學之風日盛,每年來大陸人數達到數百萬。與此不對稱的是,大陸地區民眾赴臺人數卻增長有限,尤其是台灣當局一直以“國家安全”為藉口,拒不開放大陸地區民眾赴臺旅遊、經商、求學。在島內各方的強大壓力下,台灣當局逐漸感到難以繼續維持過時的政策,被迫對外界作出回應。從而才有上述兩項方案的出臺。

    但仔細分析兩項方案,即可發現台灣當局實際上是以開放的名義,緩解強大的壓力,實質開放極為有限,政治考慮大於現實意義。

    首先,開放大陸民眾觀光並非出自台灣當局本意。開放大陸民眾赴臺觀光是台灣民眾和旅遊業界的長期要求,民進黨上臺後曾多次承諾實施,並一度表示將於今年6、7月份放開。“陸委會”的反對使這一承諾跳票。島內在野黨和工商界及民間人士遂借8月舉行的“經發會”發難,通過了“積極推動大陸來臺觀光”的共識決議,迫使口口聲聲表示要無條件落實“經發會”共識的民進黨當局接受。但仍無法讓“陸委會”積極對待。最終促使台灣當局轉趨積極的一個重要原因是選舉。為了配合民進黨在激烈的縣市長、“立法委員”選舉中爭取選民,“陸委會”遂匆忙於11月推出“開放大陸地區人民來臺觀光推動方案”。

    其次,方案的限制極其嚴格,並非真正意義上的開放,對吸引大陸客源作用不大。台灣當局將開放赴臺觀光分為三類,第一類是經香港、澳門來台灣地區的大陸民眾;第二類是赴國外旅遊或商務考察轉來台灣地區的大陸民眾;第三類是赴國外留學或旅居國外取得當地永久居留權的大陸民眾。目前開放只是第三類,第一、第二類不在開放之列。同時還對第一類採取了嚴格的限制措施,每次10人以上提出申請,5人以上成行;團進團出;旅遊景點限制在台灣當局允許的範圍,不得參觀“國防”地區、科學園區、“國家實驗室”、生物科技、研發或其他重要單位等地;觀光客不能在外留宿,須住在特定觀光旅館。島內媒體指出,如此安排使“台灣好像回到了動員戡亂時期”;大陸民眾訪台的團體行動模式,“彷彿當年台灣本島的代表團赴金馬戰地前線的勞軍一樣”,表明台灣當局“顯然內心上並不歡迎這批訪客,才會出此下策”。更有人批評台灣當局是“杯弓蛇影”,“民主開倒車”。

    此外,台灣當局也有意以開放觀光謀求與大陸的政治對話。台灣當局將這種幾乎沒有實質意義的開放民眾大陸觀光,誇大為向大陸表達所謂“善意與誠意”的舉措,企圖以此壓迫大陸方面“展現彈性”,接受台灣當局的政治對話要求。在“一個中國”的原則下,儘快實現兩岸的政治性對話和談判是祖國大陸的一貫目標。但台灣當局以“現狀獨立”、“對等分治”為前提,將兩岸的官方接觸限定為平等“國家”間的接觸,這是兩岸政治性接觸無法展開的根本原因。在兩岸對話無計可施的情況下,台灣當局一再以“三通”等議題作籌碼,此次開放觀光也是出於這個目的。

    對台灣當局的泛政治思考,島內旅遊業者感到十分無奈。台灣“旅行商業同業公會聯合會”理事長曾盛海指出,如依照旅遊業者原本希望的每年開放100萬人次,每年將創造超過2500億元新台幣的觀光産值,創造13萬個就業機會。台灣“中華兩岸旅行協會”副理事長王喜漢也指出,此次開放的幅度過小、限制太多,並排除了所謂“黨務、軍事、行政及其他公務機關任職者”,開放效益會大打折扣。

    從長遠看,只有徹底解除各種限制,放棄限制兩岸人民自由來往的條條框框,真正推動開放大陸民眾赴臺觀光,才能創造兩岸雙贏。

    (本文作者單位:中國社會科學院台灣研究所)

    

    中國網2001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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