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幛喆:股權分置和以股抵債

最近有關全流通的討論換了個説法,叫“股權分置”,這是《國務院關於推進資本市場改革開放和穩定發展的若干意見》提出的。《意見》指出,積極穩妥解決股權分置問題。規範上市公司非流通股份的轉讓行為,防止國有資産流失。穩步解決目前上市公司股份中尚不能上市流通股份的流通問題。在解決這一問題時要尊重市場規律,有利於市場的穩定和發展,切實保護投資者特別是公眾投資者的合法權益。

我認為,如果按現在管理層提出的科學發展觀講,這個提法比較科學。因為我們的股市有A、B、H等各種股份,同時也分出流通和不流通的股份,現在約7000多億股本中,實際流通的只有30%。但是提法的變化在本質上並沒什麼根本差別,用老百姓的話講,叫豆腐一碗,一碗豆腐。國務院的若干意見提出要穩妥解決股權分置問題,這是落實的一個步驟。最近召開的研討會,其目的有兩個:一是集思廣益。2002年曾有4000多個國有股流通的方案。二是投石問路,看看股市的反應。從目前的反應看,股市沒有發生特大的恐慌。當然,解決了股權分置,股市的其他問題也無法解決。比如,江蘇瓊花全流通了,它就不犯規了?全流通了,還是大股東説了算,上市公司該圈錢還圈錢。全流通僅僅解決了流通問題而已。另外,解決這個問題需要三個條件,即:勇氣、智慧、時機。特別是時機。2000年解決33億轉配股提前完成,就是具備了這三個條件。我認為目前這三個條件不具備。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以股抵債又成為股市關注的熱點。控股股東侵佔上市公司資金的行為,直接侵害了上市公司和投資者的利益。2003年,深市的上市公司被侵佔資金達1200多億元。在連續兩年虧損的上市公司中,有70%的公司存在控股股東侵佔資金行為;在已退市的15家中,其經營失敗的重要原因之一就是控股股東有侵佔行為。2001年退市的粵金曼就是由於控股股東侵佔上市公司的14多億元,導致公司陷入經營困境,最後退市。2003年8月,中國證監會和國務院國資委聯合發佈了《關於規範上市公司與關聯方資金往來及上市公司對外擔保若干問題的通知》,提出了糾正和防止侵佔行為發生的具體監管措施。56號文提出,可以探索用金融創新的方式進行清償。所以,就有了以股抵債的創新。電廣傳媒公佈了“以股抵債”方案。即:“以股抵債”的總股數為7542.10萬股,按每股單價7.15元的價格計算,一次性清償公司5.39億元債務。對此,股市各方有不同看法。有人認為,這是解決控股股東侵佔上市公司資金問題的辦法。有人認為,欠款還錢,天經地義,不能這樣抵債。如果放縱,後果不堪設想。我認為,大股東欠款不還,完全是霸道行為。現在又乾脆用抵債之法一筆勾銷,令人髮指。但是仔細一想,也沒有什麼好辦法,只有出此下策。好在管理層要求下不為例,即:今後不許再發生類似控股股東的侵佔行為。

(作者李幛喆: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中國經濟時報 2004年8月3日


吳世亮教授談“以股抵債”:無奈的選擇
我國試行“以股抵債”糾正控股股東侵佔款(附答問)
李幛喆:給股民用手投票的權力

 

版權所有 中國網際網路新聞中心 電子郵件: webmaster @ china.org.cn 電話: 86-10-683266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