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天勇:呼喚社會仲介組織的更大發展

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完善和政府職能的轉變,一些原屬於政府行政許可權內的事務和由政府管轄的工作,將進一步交給社會,其結果就是在社會運作機制中出現新的大片空間,為仲介組織的更大發展提供了寬闊的舞臺。

“仲介”這個詞進入中國人的生活,不到十年光陰。然而,仲介行業在經濟生活乃至社會生活中扮演的角色,已經越來越重要,越來越不容忽視。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完善和政府職能的轉變,一些原屬於政府行政許可權內的事務和由政府管轄的工作,將進一步交給社會,其結果就是在社會運作機制中出現新的大片空間,為仲介組織的更大發展提供了寬闊的舞臺。黨的十六屆三中全會《決定》中就強調,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要完善和積極發展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商會、行業協會、仲介組織和其他民間組織,以發揮它們在結構轉型和市場經濟中的功能。

社區自治組織、民間商會、協會和仲介組織,實際是一國和一個市場經濟體制中的一個重要的組成部分。社會仲介組織既不同於政府部門,也不同於從事經營行為的企業,它是連接政府、經濟主體等多方交流的橋梁和紐帶,是溝通協調各方關係、提供相關服務的機構。它們可以在政府與企業之間建立對話、協商和溝通機制,形成黨和國家與企業之間的橋梁;可以成為企業和社會自律自治、相互制衡的社會團體,比如會計、律師、資産評估、工程監理、資信評估等事務所,就是一種社會性的監督機構。傳統體制下政府的許多事務都能夠轉移給這些商會、協會和仲介組織去從事。在此過程中,它們大大節省了政府管理成本。這些民間性的組織是自收自支性、或者盈利性的組織(如會計、律師事務所等),在從事這些事務時,會盡可能地節約成本,提高效率,從而能減輕政府管理社會的財政負擔。

我國社會仲介組織近些年來發展迅猛,取得了很大成績,正日益發揮著積極的作用。但也要實事求是地承認,我國目前在培育和發展行業協會等社會組織方面還存在著這樣那樣一些問題,有的問題還相當嚴重。如果不引起足夠重視並大力糾正,將對仲介組織的建設和發展造成嚴重危害。一些協會是政府的一些部門派生出來的,協會的領導不是行業推選出來的,而是部門領導退居二線或者退休後再幹若干年的場所,帶有明顯的行政色彩,並且由財政供養,工作方式仍然是政府行為,工作重點不是為同行業服務。有的協會既得不到部門的財力支援,又沒有融合於行業之中,得不到行業會員的支援,成為維持會,一年開一次會,旅遊一下,或者因為經費問題,不進行任何活動。有的協會依附部門的權力,經常開會、辦班、賣書、攤派報刊等等,進行協會創收,或者將部門的一部分收費權力下放,向企業收費,但是沒有給企業和會員提供應有的服務,成為企業的負擔。不少由民間內生的協會發育不暢,還受到社團登記等方面的限制。一些營利性的會計、律師事務所等仲介組織造假成風,仲介組織的監管有待於加強。一些社區管理組織帶有明顯的上級委派特點,而不是一級社區內居民自己選舉的組織。如此種種問題,需要從積極發展民間組織的取向上,對其進行改革和建設的框架性設想和安排。

培育和發展社會仲介組織,有利於促進政府職能轉變、優化社會資源配置、推進現代企業制度建立,有利於維護社會經濟秩序和不同利益集團以及法人、公民合法權益,有利於完善社會化服務的功能,其特殊而重要的作用毋庸置疑。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客觀上要求並呼喚仲介組織更快更好地發展,發揮更大的作用。但要培育和發展仲介組織,就必須面對存在的問題,採取得力措施。從設計的框架來看,一是要發展各類工商技術協會。比如服裝同業協會、打火機同業協會等等,作用為制訂行業內部的技術標準、行為規範,與政府管理部門就有關建議進行溝通和協商,就國外的商業歧視、反傾銷等等進行集體訴訟,為行業會員提供政策、市場、價格、技術等資訊。政府過去的一部分行業標準的制訂,行業資格準入等等,都可以轉移給行業協會進行。二是要發展非工商技術類協會。比如孔子學術研究會、錢幣研究會、書法書畫協會、體操協會等等,豐富民間文化體育等生活。三是發展社區性的自治組織。比如城鎮居民委員會,農村村民委員會。它們不是政權的一級組織,而是民間受政府指導的自理性組織。主要用來協調社區居民社會關係,制訂社區內的行為規則,規範社區居民行為,達到社會的自我性管理。四是會計、律師、資産評估、房地産估價、工程監理、資信評級、企業投資經營諮詢、廣告服務等等仲介性組織。政府過去的一部分功能,如審計、工程監督等等,都可以由它們來從事。五是民間慈善組織。由它們進行社會募捐,舉行公益活動獲得收益,用於幫助城鄉貧困家庭救助、貧困家庭子女上學、災民救助和災區重建、貧困地區教育衛生等事業建設等等方面,形成除了政府稅收和轉移支付以外的社會性的再分配,實現社會的公平。

從改革和建設的過程來看,首要是改革目前行政性的協會,轉變它們的職能,從管理性改變成服務性,財政逐步減少和取消其支出,並制定協會組織法,協會領導不再由政府部門原有領導擔任,而是由會員選舉産生。其次是要放寬社團和仲介組織登記的限制,特別是協會準入的登記限制,使各類經濟、技術、學術等方面的民間團體能充分得到發育。三是轉變村委會和城鎮居委會的組織形式和職能,使它們從似乎是政權的一級延伸,真正轉變成社區居民的自治組織,為民服務,並成為居民與政府溝通的橋梁。四是對仲介組織要寬進嚴管。一方面要放寬一些仲介領域的準入,一些如資信評級等方面的仲介組織空白要填補。加強仲介組織之間的競爭,使有規模、服務好、有誠信的仲介組織能在競爭中成長壯大。另一方面,制定仲介活動遊戲規則,規範仲介行為,對造假的仲介組織和經營者,要嚴厲打擊,視其危害程度取消其仲介資格,並規定其永遠不得開辦仲介組織進行經營。對民間慈善組織的財務也要進行審計,並進行嚴格監督和管理,使社會捐助的財物真正用於社會公益事業。

(作者周天勇:中央黨校研究室副主任、教授)

解放日報 2003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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