遲福林:“非典”危機中的五種改革壓力

    一、政府改革的壓力

    適應經濟轉軌和社會轉型的客觀要求,政府職能轉換應當從優先經濟目標向優先社會目標轉變。主要的道理是,改革開放進入到新階段,各類社會利益關係的調整和重大社會問題的解決是實現經濟持續增長的主要前提。為此,政府應當在就業、社會保障、市場秩序等方面,使經濟的持續增長有一個好的社會環境。從這次“非典”的危機中更清楚地看到,政府把自己的職能定位於優先解決各類重大社會問題方面,是一個相當迫切、相當重要的一件大事。同時,抗擊“非典”危機的現實,也使我們更清楚地看到,政府在應對突發事件機制建設上面臨著許多應當解決的問題。例如:第一,政府危機管理的機制建設;第二,政府公信力的機制建設;第三,政府財政資源和社會的動員機制建設;第四,政府的資訊披露機制建設。總結抗擊“非典”危機的經驗,加強政府應對突發事件機制建設,就會推動和加快政府的改革,並由此明顯地提高政府應對突發事件的能力和水準。

    二、傳媒改革的壓力

    向社會提供真實可靠的公共資訊是政府和媒體的社會責任。尤其在全球化時代,這些資訊不僅關係到本國公民的健康和生命安全,還直接同外國公民的健康和生命安全相聯繫。資訊的公開,特別是對那些涉及到重大公益的災難性資訊,就更應該及時準確地提供給公眾。國際國內的經驗都證明,應對突發事件,資訊的及時和客觀的披露,比什麼都重要。相反,任何瞞著不報,或者漏報和少報,都會産生不可估量的損害。在開放社會條件下,資訊披露的渠道很多,人們對資訊的需求,尤其是對突發事件資訊的需求,比以往任何時候都更為強烈。適應這樣一種客觀趨勢和實際需求,應當從這次“非典”危機中,認真總結經驗教訓,加快傳媒體制改革。客觀地講,我國目前在傳媒管理體制方面,同開放社會的建設要求有嚴重的不相適應性。我們不能夠把重大社會事件和突發事件的披露,納入到傳統的意識形態的管理範圍中,更何況傳統的意識形態管理體制,也需要改革。這次伊拉克戰爭,中央電視臺有三個頻道在做直播。那麼面對“非典”這場危機,為什麼不可以在中央電視臺開設專門頻道一天24小時全面、現場、細緻、實時直播宣傳疫病防治知識,通報全國各地的“非典”疫情,讓全體中國人能夠迅速掌握、了解“非典”疫情的真實情況,做好疫病預防和治療工作,以防出現因為資訊閉塞導致的疾病進一步失控和無謂的恐慌。為此建議:在防治“非典”期間,應解除對該領域的某些傳統管制方法,允許有關媒體在此期間及在此領域的新聞採訪、報道及評論,在法律範圍內全面開放,並且監督救助募捐活動中可能出現的瀆職推諉及貪污挪用救災款現象。

    三、醫療體制改革的壓力

    這次“非典”爆發,暴露出我們現行的醫療體制同抗擊“非典”疫情的嚴重不適應性,也暴露出這個體制的某些嚴重缺陷。這次“非典”疫情,主要發生在城市,如果發生在農村,由於農村醫療的現狀,後果可能不堪設想。現在,嚴格防止疫情向農村擴散是極其重要的。在“非典”危機的壓力之下,應當嚴肅思考現行醫療體制的改革。例如:第一,加強農村醫療的公共建設,建立和完善有效的農村醫療體制;第二,加快建立公共衛生的預警機制和應急機制;第三,建立社會性嚴重傳染疾病的公共保障機制,中央政府應公開承諾對一切在中國境內的“非典”感染者和被懷疑感染者給予免費治療,所有費用由中央財政承擔。由此進一步建議,我們應當儘快解決包括醫療體制改革在內的社會保障制度建立和完善過程中的各類重大問題,這是我們應對各類社會突發事件最重要的基礎工程。

    四、社會改革的壓力

    在開放社會的條件下,應對突發事件在很大程度上取決於社會力量的動員和參與,有許多事政府做不了也做不好,應當相信社會的力量,擴寬社會參與渠道。抗擊“非典”,戰勝“非典”,並不是可以靠政府的號召和作用,就可以一勞永逸的。一個比較發達的民間社會,它與國家力量之間能夠形成協調互動的良性關係。建議:第一,儘快建立城市社區自治制度,充分發揮社區分擔防疫工作的社會職能;第二,加快培育和發展各類民間組織,使他們在動員和組織社會力量參與和應對突發事件中發揮重要作用。在當前抗擊“非典”的過程中,應當鼓勵和支援各類專業組織和民間社團積極行動起來,以各種有效的形式,動員全社會的廣泛參與,並由此起到穩定社會的作用;第三,支援國內相應的民間組織與國際性專業組織開展抗擊“非典”的合作。目前國內還較少有相應的民間組織與國際性專業組織和國際志願者組織接軌,而吸收各類捐助的民間基金會更是寥寥無幾,這種狀況應當儘快改變。

    五、幹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壓力

    這次“非典”發生期間,有關部門和地方官員的行為及態度,反映了現行幹部人事制度的某些弊端。為此建議:第一,由於某些幹部過於看重GDP等政績考核標準,甚至將疫情等同於轄區內“重大事故”,惟恐考核中“一票否決”。這種幹部考核和任命只對上負責,不能對人民的生命財産安全負責的僵化體制,必須儘快改革;第二,新聞輿論和各民主黨派適時監督政府,幫助政府提高決策的準確性,政府因措施不力而造成的失誤,應向受害者和公眾及時認錯,及時道歉;第三,通過公正嚴格的司法程式,懲處對“非典”擴散負有直接重大責任的各級官員、臨陣逃脫者以及其他責任人員,以消除民眾中的不滿情緒;第四,特殊時期,政府的一舉一動如明鏡般高高挂在天上,受到人們的密切關注。對於黨和政府來説,“非典”是一次切切實實為民眾服務、改變自身形象和重建社會公信力的機會。黨和政府所奉行的最高原則只能是生命至上,人民至上。(作者係中國(海南)改革發展研究院執行院長)

    

    中國經濟時報 2003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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