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報:取消農業特産稅正當時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國務院總理溫家寶在近日召開的全國農村稅費改革試點工作電視電話會議上指出,取消農業特産稅,應該成為推進農村稅費改革的又一項重要措施。

    農業特産稅是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生産農業特産品的單位和個人就其應稅産品徵收的稅。農業特産稅是農業稅的一個組成部分,不是一個獨立的稅種。20世紀80年代初,糧食短缺,為了鼓勵農民多種糧,多産糧,為地方財政增加收入,國家出臺了農業特産稅。

    應該説,農業特産稅在一定的歷史時期發揮了積極的作用。但現在形勢變了。特別是進入21世紀,我國的經濟形勢發生了很大的變化,與農業特産稅有關的經濟數據都呈現出良好的態勢。如農業連年豐收,糧食出現了一定程度的過剩。農林牧副漁等農業特産品極大豐富,不像以前那麼金貴。再如國家財政實力顯著壯大。2002年,全國財政收入18914億元,比1997年增加10263億元,增長1.19倍,年均增加2053億元。而農業特産稅在財政收入中所佔比重很小。這些情況表明,徵收農業特産稅的前提條件發生了變化。

    更重要的是,加入WTO後,我國將加快農業結構調整,而徵收農業特産稅則不利於農業産業化發展,制約了農業結構調整。此外,農林牧副漁産品要參與國際市場(包括與進入國內市場的國外農産品)的競爭,成本必須降低,取消農業特産稅是降低成本的重要一環。還有,農村稅費改革後,一些地方雖然不敢打亂收費主意,卻變相加徵農業特産稅,致使農業特産稅成為農民負擔反彈的誘因。鋻於此,現在取消農業特産稅正當時。

    目前,已經有一些地區取消了農業特産稅。浙江省已經在全省範圍內全面停止徵收農業特産稅。據悉,停止徵收農業特産稅後,浙江省每年減少財政收入2.73億元,但少收2.73億元的直接效應是浙江通過發展效益農業,讓農民每年至少可多得20億元至30億元的收益。

    那麼,是不是一説取消農業特産稅,各地馬上一刀切,一步到位呢?不是。應該根據中央的精神,已經具備取消農業特産稅條件的地區,可以取消特産稅。少數地區一時取消不了的,要縮小徵收範圍,降低稅率,逐步取消。

    在一些財政困難的地區,取消農業特産稅後,可能會出現不同程度的財力緊張狀況。一方面,這些地區應該積極調整財政支出結構,消化因政策調整而造成的財力缺口,確保基層組織的正常運轉。另一方面,對確有困難的地區,上一級財政要根據情況給予適當補助,或者增加轉移支付的力度。 (李建興)

    

    《人民日報》 2003年04月11日


溫家寶:全面推進農村稅費改革試點工作
從4月1日起 安徽將取消農業特産稅改徵農業稅
杜青林:減免農業特産稅是必然趨勢
版權所有 中國網際網路新聞中心 電子郵件: webmaster @ china.org.cn 電話: 86-10-683266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