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縮小一個擴大意味什麼?

    ——解讀2002年我國城鎮居民收入與支出調查報告

    國家統計局新近公佈的2002年度我國城鎮居民收入與支出調查報告顯示:2002年,反映居民收入公平程度的基尼系數為0.32,與2001年基本持平,城鎮居民收入差距總體保持平穩。其中,困擾了幾屆政府的地區間居民收入差距問題略有好轉,但不同階層之間的收入差距仍在拉大。

    國家政策作用巨大

    今年我國不同地區間收入差距比上年明顯縮小,對於這樣的好消息,中國社科院城市發展與環境研究中心城市經濟室主任劉治彥這樣認為:“現在只是一個苗頭,不算真正成功,不能就此高枕無憂。”

    緊緊圍繞“收入差距”,劉治彥從差距的産生談到擴大,再談到縮小。“從經濟學角度來講,某種程度上,差距的擴大與縮小都是必然的,就如同差距的存在是必然的一樣。但就目前我國的狀況而言,扣除經濟規律因素,人為力量也起了相當大的作用。”

    經濟學理論上有一條十分著名的曲線——倒U字形曲線。劉治彥解釋説,“根據這條曲線,任何國家經濟發展的初級階段,不同地區間的收入差距都會很小。而隨著工業的發展,各個地區之間不同的自然條件和區位條件對經濟發展的巨大影響就會越來越明顯。這樣,不同地區的經濟在不同的基礎上以不同的發展潛力向前運作。如此迴圈往復,收入差距産生並且擴大,直到達到倒U字形的頂點。伴隨著社會的不斷發展,當個別地區的財富積累達到一定水準,一些資源的利用率達到飽和,生産要素便會向欠發達地區轉移。反映到倒U字形曲線上時,就是收入差距的縮小。”具體到我國,劉治彥認為,國家相關政策的推動作用十分巨大。“這樣的功勞是了不起的,是要載入史冊的。”他列舉了以下一些史實來證明他的觀點:2002年,政府出臺了一系列擴大內需、努力提高城鄉居民收入的措施,繼續實施積極財政政策,擴大就業,使得城鎮居民收入及消費水準快速增長,生活品質明顯提高。同時,國家推出的西部大開發戰略,推動了西部地區經濟的快速增長,成功地增加了落後地區城鎮居民的收入,使地區間的收入差距有所縮小。

    在解釋收入差距的過程當中,劉治彥特別強調了一點:2002年我國地區間居民收入差距的縮小無疑令人欣喜,但它究竟是不是一個真正的轉捩點,沒有人能打保票。中央政府、地方政府、社會各方都沒有理由懈怠。把陰影控制到最小就好比學校裏同一年級的不同班級,班與班的平均成績在向同一水準靠攏。但各個班內部,同學們的成績參差不齊,並且有距離拉大的趨勢。2002年,經過了一番艱苦努力後,我國城鎮居民地區間收入差距終於有了縮小的跡象。但地區內部,高低收入階層之間的收入差距仍呈擴大趨勢。

    在這裡面,有一個事實需要澄清:城鎮居民一定的收入差距對經濟增長的影響中,激勵作用和積極的促進作用是主要的。這就包括對消費和投資的促進作用。但是,當收入差距繼續擴大,它的不利影響便會逐漸變得明顯,這主要是指公眾公平感下降所導致的社會不穩定。調查顯示:我國大多數城鎮居民對收入差距的不斷擴大的現實是不滿的,尤其是低收入和中收入群體的主觀承受力偏低。就此問題,我們採訪了北京大學經濟學院博士生導師雎國余教授。

    雎教授回答得很乾脆:“這並不奇怪,擴大到一定程度必然會縮小,問題是這個過渡期有多長,而我們要做的是儘量縮小這個過程。”

    個人收入差距的擴大與經濟的高速增長和社會轉型過程中的各種複雜因素有關,例如:經濟的快速增長和物價的調整,産業結構的調整和升級,不合理的工資制度造成的工資外收入的升高,行業收入差距的擴大,社會保障制度建設的滯後,稅收制度及手段的不完善等等。一般來講,所有這些因素都是轉型國家所不得不面對的。另外,個人的職位、受教育水準等也直接影響到收入差距。國外有人做過統計,小學與初中、初中與高中、高中與大學,兩個相鄰層次受教育水準的人,平均的收入差距在兩倍以上。“對於這個問題,我們首先必須承認它存在的客觀性。也就是説,不能要求有一天這種差距完全消失,絕對的均貧富是不可能也沒有必要出現的。另外就是,在能力範圍之內,我們要儘量把它的陰影控制到最小。”

    談到具體控制措施,雎教授總結了以下幾點:促進經濟的適度增長,為社會關係的協調和穩定創造基本條件;積極促進充分就業,從源頭上解決社會制貧根源;充分發揮政府再分配的調節能力,提高收入分配結果的公平性;完善社會保障制度,構建社會安全網;重視社會公共服務體系的建設和品質的提高,改善公民整體尤其是社會弱勢群體的生存環境;規範市場秩序,抑制壟斷性經營收入和非法收入。“差距擴大只是一時的,不會無限制延續下去,我們沒有理由灰心。但同時,也不能懈怠,相信經過政府和廣大人民持之以恒的努力,在縮小個人收入差距這一點上,我們終將取得輝煌的成就。”雎教授最後説。

    相關背景:在過去的一年裏,我國東、中、西部收入差距縮小,每人平均收入分別為9186元、6334元和6517元,三者之比為1.45:1:1.03,比上年的1.50:1:1.06明顯減小;不同省(區、市)份間的收入差距縮小,居民收入最高的省與最低的省每人平均收入之比從上年的2.45:1(上海:河南)下降到2.23:1(上海:貴州)。位居前5位省份的每人平均收入平均數與名列後5位省份的每人平均收入平均數之比從上年的2.03:1下降到1.92:1;大中城市間的收入差距縮小。位居前5位城市的每人平均收入平均數與名列後5位城市的每人平均收入平均數之比從2.37:1下降到2.19:1;而高低收入階層之間的收入差距仍然較大。佔全部調查戶10%的最高收入戶每人平均可支配收入為17353元,比上年增加2238元,增長14.8%,10%的最低收入戶每人平均可支配收入為3003元,比上年增加200元,增長7.1%,致使二者收入之比繼續擴大,由上年同期的5.4:1,擴至今年的5.8:1。(衛廣娜)

    

    工人日報 2003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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