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改革要清醒面對風險——周道炯談金融、證券、保險業改革問題

    前不久,澳大利亞政府發表的對中國未來二十年經濟形勢預測中認為,我國金融業所存在的問題很可能是我國這一階段經濟發展中的最大隱憂,而這一看法與國內外許多學者的觀點趨同。如何看待和應對當前金融領域中的問題?記者採訪了全國人大財經委委員、中國證監會前主席周道炯。

    記者:每每談及加入世貿組織後對我國的影響,人們似乎對我們的金融體系憂慮更多一些,您認為我國金融、證券、保險行業主要存在哪些問題?應該如何去面對未來的挑戰?

    周道炯:總體上看,中國金融證券業在法制、監管、自律、規範、人才、觀念、體制等方面都還存在不少薄弱環節,有的還很突出。諸如銀行不良資産比例過高、資本充足率未達要求,機構龐大,人員過多,盈利水準低,內控機制不健全,大案、要案時有發生以及逃廢銀行債務現象嚴重;上市公司治理結構不完善,股權結構不合理,資訊披露不及時,甚至失真,仲介機構自律不夠,市場過渡投機現象時有發生,監管力度不夠,有法不依,違法難究的現象仍然存在;保險市場存在無序競爭等等。總之,加快金融業的改革,防範和化解金融風險已是一個擺在面前的迫切問題。

    記者:您剛才粗略列舉出來的問題,我感覺都挺嚴峻的,我們應該怎麼應對?

    周道炯:首先,我們一定要進一步轉變觀念,提高認識,增強緊迫感和危機感,加快改革創新,來迎接挑戰。

    金融證券業是市場經濟的最前沿,情況瞬息萬變。我國加入世貿組織前,已開放允許國外銀行、保險業進入,一些大城市在客戶、人才、管理方面已遇到競爭,加入世貿組織後,三至五年,國外銀行、證券、保險機構將大踏步進入我國,毫無疑問競爭將越來越激烈。國內同行業之間的競爭早已開始,也將更趨激烈。因此,下大力氣加快金融證券業的改革創新,諸如擴大直接融資比重,增加金融産品品種,積極創造條件,穩步吸引外國資金進入中國金融證券市場,大力發展機構投資者,加快基金業和債券市場的發展進程,探索金融由分業經營逐步轉向混業經營以及逐步實現利率市場化等等應為當務之急。總之,商業銀行要辦成真正現代金融企業,證券市場、保險市場要逐步從新興市場走向成熟市場。

    記者:我認識的一些企業界的朋友也常説,現在的銀行是,你最需要它的得不到它,不需要它的纏著你不放,很多商業銀行還沒有把自己當成是經營者,銀行體系的問題到底在哪?應該如何解決?

    周道炯:銀行的根本問題還在於體制問題,必須加快深化銀行體制改革。中央銀行應該在宏觀管理職能上、組織結構、人事資格審查任免上以及國際交流競爭方面考慮進一步深化改革,做到該監管的一定要監管住、管好,不該管、管不了的要放開。國有商業銀行主要應在完善法人治理結構、內控機制、降低不良資産比例、大力提高效益、建立激勵機制和約束機制方面下功夫。同時,要抓緊研究探索股份制改革,條件成熟後在國內或國外上市,建成在國際市場上具有競爭力的現代化商業銀行。國有政策性銀行應在進一步研究承擔國家政策職能上真正體現出來,有的要加大信貸投放比例,如進出口銀行以支援擴大出口。至於中小股份制商業銀行,應該總結提高,進一步規範和完善法人治理結構,有的應對外資和國內民營企業開放。要高度重視農村信用社體制的進一步改革和完善,在國家的支援下,充分發揮農村信用社在解決“三農”問題的積極作用。此外,國家宏觀管理部門應積極支援銀行業改革。

    記者:您是我們證監會的第二任主席,對證券行業的情況可謂瞭如指掌,請談談您的看法吧。

    周道炯:對於證券業這一塊,我想有三個方面的問題要重視處理,當然這只是我個人意見,供大家參考。我認為,首先,要加快完善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結構,這是證券市場健康穩定發展的基礎。上市公司品質是證券市場的基石。目前已上市的1200多家企業中,除了有一批比較規範、管理和效益都較好以外,尚有相當一部分上市公司沒有嚴格按照“公司法”、“證券法”、“會計法”運作,有的雖然改制上市了,但出現“穿新鞋走老路”、“內部人控制”,集團公司和上市公司相互兼職過多,有的兩塊牌子,一套人馬,行政干預多等現象,股東大會作用削弱,中小投資者利益得不到很好保護,董事會社會性不強,外部董事比例低,有的集團公司隨意將上市公司資金調走、掏空,有的上市公司資訊失真,決策失誤,損失嚴重。因此,對已上市公司要對照法律、法規自覺檢查總結,缺什麼,補什麼,該糾正的及時糾正,“亡羊補牢,尤未為晚”。進一步規範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結構,真正建立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以及管理層之間的權力制衡關係,建立獨立董事制度。建立和規範上市公司分紅和退出機制。要建立嚴格資訊披露制度,堅決杜絕弄虛作假、欺騙股民的行為,一經發現必須嚴懲。要認真研究妥善解決國有股、法人股流通問題。這是中國證券市場進一步規範發展回避不了的問題,也是加入WTO後與國際接軌的必經之路。對今後新上市的企業,一定要嚴格按照法律、法規辦理,做到“三公”。對高新技術企業、民營企業在同等條件下,要優先給予支援。

    第二,要加快債券市場、外匯市場和投資基金業的發展,持續擴大內需,促進經濟全面發展。目前發債主要是中央財政(國債)和金融機構債券,地方公債是不能發行的,公司(企業)債很少,基本處於停滯狀態。基金業雖有一定的發展,但與發達國家和地區相比差距很大。這些業務的發展有利於融資渠道多元化,充分利用閒置資金,有利於促進金融市場體系的均衡發展,為居民和個人開闢新的投資渠道。有利於提高直接融資比重,穩步發展證券市場,今後除了中央政府(財政)發行國債以外,應儘早立法或制定法規,允許地方政府和企業在符合條件的前提下,發行一定數量的債券,用於産業(創業)投資。美國當年西部大開發主要就是利用債券方式籌資的,其做法和經驗可以研究借鑒。

    第三,證券仲介機構要自律自強,迎接國際競爭。仲介機構存在這樣那樣的問題,有的還比較嚴重。如參與弄虛作假,違規違法等。此外中國證券公司規模都比較小,有的只有幾億元資本金,最大的也只有四十多億元,與國外同行數十億甚至上百億美元根本不可比。證券公司股份制改革也沒有完全到位。目前,100多家證券公司,只有宏源證券與中信證券上市。在國際國內激烈競爭中,證券公司要加快改革步伐,進一步自律規範,培養重視人才,加強國際合作與交流,要優勝劣汰,做大做強,同時,爭取儘快改制後,有一批證券公司上市。會計、律師事務所也面臨一個改制和完善合夥人制度的問題,特別是要建立誠信形象尤為重要。

    記者:您剛才在談證券市場問題時強調了要加快立法,其實,我國對金融、證券業的立法還算是比較齊全的,為什麼問題還是那麼多?應該怎麼整治?

    周道炯:你的這個問題令我聯想到金融證券市場的法治問題,的確,經過20多年改革開放,我國在金融、證券、保險方面已出臺了一大批法律、法規,諸如“中央銀行法”、“商業銀行法”、“保險法”、“證券法”、“公司法”、“信託法”等等。總體上不是無法可依,而是有法不依或執行不嚴的問題。目前,銀行、證券業內部出現的問題,或者內外勾結出現的問題,有的問題是觸目驚心的,事後看一看,有不少問題都是有法不依或有規不循和管理鬆弛造成的。首先是增強法制觀念,進一步學習熟悉法律、法規知識,自覺遵法守法問題。監管當局應把依法治市,規範發展,實現“三公”原則,保護投資者、投保人、存款人的合法權益作為自己的準則。其次是要有一隻強有力的執法隊伍,真正做到有法必依,違法必究,要適當擴大監管部門執法的稽查權力,當然,對失職瀆職者亦應依法追究責任。三是要進一步完善各項法律、法規的協調與銜接,與此同時,要對原有的法律、法規進行一次全面的檢查清理,對那些實際情況已發生變化,特別是加入WTO後不適應的亦應及時作必要的修訂和補充,有的要制定實施細則,有的法規要廢止。

    記者:在上世紀末發生的亞洲金融危機中,我國的經濟受衝擊相對於其他亞洲國家要小,可以説“倖免于難”,但我覺得,那次我們能避過風險,主要還是靠我們的經濟自成一個體系,相對封閉,現在加入了WTO,我想以後再沒有這種“幸運”了,對此我們應該做些什麼準備?

    周道炯:對於防範和化解金融風險問題,我想從亞洲及近幾年其他地區發生的金融危機中的教訓,有幾點值得我們借鑒:在經濟高速發展時期,更應注意泡沫經濟的産生,即房地産、股票市場價格暴漲,過渡投機;對本國貨幣在資本項目下可兌換應當量力而行,循序漸進、不能不顧條件急於求成;應根據國際收支大體平衡原則確定合理外匯匯率水準;應控制國家外債總量、增長速度,注意改進外債結構。如外債過渡或中短期外債過大等都有可能發生債務危機,而影響經濟發展;利用外資應注意直接投資和間接投資的合理比例。同時要注意加工工業項目不宜過多,要加大高科技項目和基礎設施建設;既要切實加強對金融的監管,防範和化解金融風險,又要減少行政對銀行的不適當干預。加強廉政建設,反對腐敗。(秦煒 姜業慶)

    中國經濟時報 2003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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