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在應對重大突發事件方面存在四大“軟肋”

    中國人民公安大學治安學教授李健和日前在接受記者採訪時指出,中國在應對重大突發事件方面還存在幾處“軟肋”;在應急應變方面,應該做的工作還很多。李健和不無擔心地指出,中國在應對包括災難事件、恐怖事件在內的重大突發事件存在的“軟肋”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第一、法律上無相關對發生重大突發事件後政府各部門如何協調的全局性規定,而國外不少國家的《緊急狀態法》對此有明確規定;

    第二、缺乏政府各部門間在應急應變方面的協調機制,同時處置不同的事件應由相應的部門來指揮,不一定所有事件處置工作都由行政一把手指揮;

    第三、現有的醫療、救災部門的專業人員缺乏應急應變方面的訓練,沒有專門培訓這種人員的教育機構,缺乏對應急應變事件的研究;

    第四、社會的警覺性較差,民眾缺乏自救、救護的意識和能力。

    李健和指出,政府和廣大民眾特別是新時期公安民警,要提高對重大突發事件的心理承受能力,從而做到面對突發事件能泰然處之。

    《人民公安報》 2002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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