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賄女獄中感悟:金錢不能給人幸福

    核心提示

    黃莉,女,1963年生人,1980年入北京某著名大學讀外貿英語專業。畢業後分配到國家某部工作並掌管一定的權力。據説,黃莉于1992年至1994年兩年間,利用職務之便,共收受賄賂22.7萬元。1994年6月21日被羈押,同年7月1日被逮捕。1996年被判處無期徒刑。現在北京市某監獄服刑。與其他罪犯不同的是,黃莉入獄前所擁有的地位和身份,是許多人可望而不可及的。她大學畢業後不久就被派往國外,學習英語同聲傳譯。她的英語就像她的母語漢語一樣的熟練。目前在北京,能夠勝任同聲傳譯的人才仍是不可多得的。然而她卻一失足成千古恨,入了監獄。在記者採訪她的幾個小時裏,她不止一次地對記者説:金錢不能給人幸福。人,應該守法做人,愛心做事。這或許是她在獄中這些年,所獲得的最大感悟。

    ■開始的時候我真的是想退給人家,但是,人家説“現在是市場經濟了,都這樣”,於是稀裏糊塗就拿了。慢慢的,對這些錢就比較麻木,司空見慣、習以為常了。

    我被抓的時候正好31歲。而在此前,我的生活道路可以説是一帆風順。我的父母都是大學生,所受的家庭教育是正規的傳統教育,接觸的社會陰暗面少,再加上我的法治觀念淡薄,所以沒有好好地把握住自己。我當時雖然拿了錢,但是從來沒有向人索取,而且案發之後我把接收的所有錢都退還了。

    當時正是市場經濟剛剛起步的階段,隨著市場的放開,也颳起了一股送禮風氣,有好多錢是人家在送給我們衣物的時候夾帶的,好像很難抗拒。開始的時候我真想退給人家,但是,人家説“現在是市場經濟了,都這樣,你拿吧,沒關係”。於是稀裏糊塗就拿了。

    慢慢的,對這些錢就比較麻木,司空見慣、習以為常了,不覺得有什麼,也沒有意識到拿這些錢會犯罪,因為我不是管財務的,也沒有做違反原則的事。最後我的事情是怎麼出的呢?我們當時管紡織品配額,手裏有一定的權力。單位裏有一個行賄的人同時也受賄被抓起來了,把我牽出來了。

    ■我覺得最大的遺憾是不懂法。雖然上了大學,但是法治觀念確實非常淡薄,腦子裏邊沒有一個概念:什麼違法,什麼不違法。特別錯誤的一個觀念是“我沒有侵犯國家利益呀!”

    進了監獄以後,我開始學習一些法律知識,才明白利用職權獲取個人利益是受賄罪。我覺得,我如果當時懂法律,這一輩子就不會跟監獄打交道。因為我從小生長在北京,父母和學校對我的教育都是特別正規的。我考的大學,是非常熱門的學校,我的一切都是很順的。我有幾個同學,考大學的時候第一志願也是這個學校,但是沒有被錄取,最後只能上了師範學院,沒有遂願。而我卻順利地上了自己最想上的大學。

    畢業之後,我又有幸被選派到國外學習同聲傳譯。那是從數千人中選出100個學外語的優勝者,100個人中再篩選出15個人來,雖然都是經過考試的,但我覺得我還是很幸運的。我當時的工作崗位,國外的業務是跟領導出國去談判,在國內是對內管理,分配配額,雖然是一般工作人員,但手裏握有權力。

    我們當時業務所涉及的,全國將近有兩百家大公司,經常是各省市的公司經理帶著科長、業務員等一大幫人,來北京請我們吃飯,然後送土特産。你不知道,説是土特産,包裏頭經常放上一個信封。吃飯的人一人一個,裏邊裝著錢,他們也不跟你明説是錢,過後你要是退給他,一個是沒有那麼合適的機會,另外你退他也不要,確實挺難的。

    那時候我幾乎沒有自己的時間,從星期一到星期天,一週有一兩天能自己回家吃頓飯就非常不錯了,那時候正常人的生活根本過不上。這些應酬都算是我工作的一部分。因為,每天都有公司經理來請我們吃飯,不可能是處長或其他領導自己去。他要叫上我們所有有關的工作人員,就像是作陪似的。

    ■我從國外出差回來第5天,時差還沒有完全倒過來,就被檢察院的人抓了起來。躺在看守所的板床上,經常半夜裏突然驚醒,坐起來,像做噩夢似的,望著墻發呆。

    進看守所的時候,我覺得像是做夢似的。當時我從美國出差回來第5天,時差還沒有完全倒過來,就被抓起來了。

    躺在看守所的板床上,經常半夜裏突然驚醒,坐起來,像做噩夢似的,望著墻,我簡直不能接受這個現實,就像猛然間,在你沒有任何心理準備的情況下,從天堂掉進地獄裏一樣。我當時心想,真不如從美國回來的時候從飛機上掉下來摔死,有種生不如死的感覺。反覆地問自己:“我怎麼能犯罪呢?”

    我當時連正常的思維都沒有,別人被提審的時候説什麼不説什麼腦子裏可以思考,我的腦子處於沒有思維的狀態,一片空白,讓我説什麼我就説什麼,智商降到了最低點。我從來沒有接觸過反面的東西。單位領導從來沒有嚴厲地批評過我,總是肯定、表揚、鼓勵,我算是挺成功的。

    那時候對法律心裏沒有一點概念,心想,我也沒有殺人放火沒搶錢,怎麼會犯罪呢?貪污受賄我聽説過,但是我沒有違反國家的政策,沒損害國家,怎麼能算是受賄呢?我又不是管財務的。我當時怎麼也想不明白,我拿了客戶的錢,但是我所做的一切並沒違反規定,怎麼就犯了罪呢?就像有的人説的,本心很善良的我,卻犯了這麼大的罪。

    ■入獄後,家人對我的支援,是我最後也是永遠的精神支柱。如果不是我們家人支援我、關心我,我可能不會這麼樂觀。

    我父母是特別開朗的人,對我特別寵愛。我有一個妹妹,她比較貪玩,學習不像我用功也不像我認真。雖然我不是特別聰明,但是我幹什麼都特別認真、特別專注,我喜歡鑽研。比如畫畫,我看到一本書,我想學著畫,於是我就會下大力量去學,一開始畫不好,但我就是不服,一點一點地慢慢學,最後畫得挺好的。我父母一直以我為自豪,他們因為我驕傲。

    我進來以後,我的爸媽心裏肯定特別難受,但是,他們都是比較開明的人。看問題總是從積極、向上的角度去看。他們無論身體還是精神都是非常好的。他們非常支援我利用獄中有限的時間學習。

    我剛開始學日語的時候,我母親特意跑到二外去給我買書,從大學一年級到四年級用的全套教材全都給我買來了,摞起來有一尺多高。學日語這裡沒有老師是相當困難的,所以,我除了參加法律專業高自考以外,用了大量的時間學習日語。這裡很多人都不太理解我,説:“這人刑期挺長的,她並不特別悲觀,精神頭還挺好的。”

    我覺得,人得有個目標,得有個活下去的支柱。如果不是我們家人這麼支援我,我可能不會這麼樂觀。他們給我寄來的書都是怎麼樣向命運挑戰類的。

    ■出去後我不想再幹這種(權力類)公職了。我想,可能的話,當一個老師。能把我的語言技能都傳授給別人,遠離功利和競爭。

    在上大學二年級的時候我就想學習法語,但是工作都10年了我都沒有時間學,就像我前邊説的,每天都忙得像一部機器一樣。

    我跟我先生的感情比較淡漠,跟這些可能都有關係,如果我不出這事,我們可能會平平淡淡地過一輩子。可我被判了無期徒刑,這在外邊的人看來,實在是沒有希望了。

    可是在監獄,只要你認罪服法接受改造,一年的時間就會被減為有期徒刑。我和先生平時就沒有時間溝通,我入獄四年後我們離了婚。他現在帶著我的女兒過。偶爾也來看看我。

    在獄中這些年,我在錢上沒有過多奢求,只要夠吃喝穿戴就行了。

    雖然過去我由於工作關係老穿時裝,但是我並不是刻意追求物質生活的人。我的時裝都是人家送的,從來沒有自己去追過哪個牌子。如果我不在一個與外企打交道的工作單位,我肯定不會去穿這些,更不會犯罪。因為我本身就不太懂得跟人家爭什麼,我的父母都是知識分子,他們對我的教育和影響都是相當純樸的。

    到現在我都覺得我走上犯罪的道路,其實是一種無形的力量把我推到這裡的。

    當然,關鍵的問題還是我沒有把握好自己。當老師的話,不會遇到這些考驗。為人師表,很好。我覺得這是一個高尚的職業。

    ■我進了監獄以後,來看望我的人幾乎超出了我的想像。平時特別好的朋友沒有人來,來的都是一些平時交往淡如水的朋友。

    來監獄裏看我的人都是對我無所圖的。因為我已經到了這個地步,不能給任何人幫助,或者説我已經沒有利用價值了。

    我想,在這個時候,我可能真的體驗了一種真正的、純潔的友情。

    我過去在工作中關照過的所謂朋友,沒有一個人來看我,我沒有關照的卻這麼老遠地來看我。我很感動,但是我也説不上這些朋友為什麼在這種情況下還來看我。我自己已經沒有資格跟這些朋友聯繫,也沒有讓家人跟這些朋友聯繫過。

    在這裡,因為我失去了最寶貴的自由,我只能被動地接受。我想,有一天如果我出去了,我一定會去看他們的。

    我現在最希望的是能早點出去,對未來,我沒有抱太大的幻想。現在對我來説最實在的是參加高等教育自學考試,這樣,既可以學習法律知識,又可以獲得更多的加分減刑。加上我精通英語和日語,還有法語,將來謀生肯定不會有太大的問題。

    ■我英語已經跟母語似的,想丟都丟不了了。所以,在獄中,我把時間更多地花在學習法律和語言上。

    在看守所的時候是沒有心情看法律書的。當時只是想辦法麻木自己,讓自己少想那些不愉快的事。所以我用了將近兩年的時間,自學法語。我讓家人把法語教材給我送來,從第一冊學起,一課一課一遍一遍地背,把所有課文都翻譯成漢語,把每一課的練習全部做一遍,把答案都寫在教材上。最後,離開看守所的時候,法語我已經完全學通了。

    也可能我自己對語言特別敏感,到了監獄以後,我想,像我這樣有機會把語言學得很通的人並不是很多,在某種程度上也算是我的一個特長,但是,僅僅掌握一門英語已經不夠用了,所以在勞動改造之餘,我又開始學習日語。正好我同監舍有一個女孩是學日語的,她上“大二”的時候,跟男友一塊搶劫進來的,她願意教我。這樣,我跟人借了一本日語教材,跟她學起了日語。後來,她被調到其他監舍。但她走之前有三個月的時間,她已經把最基礎的東西都教給我了,比如一些發音,我基本掌握了。

    目前我已經完全掌握了日語,現在還在繼續學習,我最大的願望是早點兒出獄。

    ■採訪後記:

    黃莉身材比較高大,屬於比較健壯的那種。她講話語調緩慢且有邏輯,用她自己的話説她是一個相當刻板的人。她不會取巧,不會獻媚。

    在獄裏,因為她為人老實、厚道,管教隊長特意讓她當班長。這個班長不僅手裏有些小小的“權力”,最重要的是加分僅次於雜務,位居第二,所以這幾乎是所有服刑人員都日思夜想的一份美差,但是,黃莉卻辭去了這個職位。她説她天生就不會管人,更不會吆三喝四。她不願意做自己所不擅長的事。雖然她非常渴望減刑儘早地出獄,但她還是不能像有些罪犯那樣,只為了加分減刑而去做一些自己本不願做的事。

    她扎紮實實地做著自己愛做、擅長的事——鑽研外語。所以,她減刑的幅度在獄中算是比較慢的。因為幾種加分比較高的事情她都做得不是最好,雖然如此,她仍然本著她“守法做人,愛心做事”的原則,努力地做好她應該做、必須做的每件事。

    她説,她會利用在獄中的時間,好好接受教育改造,同時給自己充滿電,她不擔心將來出去了會找不到工作。她相信自己的能力。她説,她犯了罪,她會永遠地接受這個教訓。獄中生活讓她對生命有了一種常人所無法理解的珍惜。她説,在看守所的時候,她寫過一首詩,這首詩一氣呵成,沒有改一個字。這首詩後來發表了。是別的人寫了一篇看守所紀實,把這首詩作為文章的結尾,發表在《監獄文學》上。這首詩的題目叫《朋友,當太陽升起》。她説,這首詩可以説是她犯罪之後最真實的心理寫照。從那時候起她仿佛對生命有了一種全新的認識和理解。接著,黃莉非常動情地給記者全文朗誦了這首詩。

    朋友,當太陽升起,那瑰麗的光芒將大地從黑暗中喚起,你可曾激動不已?

    朋友,當太陽升起,陽光照在你的臉上,你可意識到這應該珍惜?

    朋友,當太陽升起,高墻下的鐵窗裏,苦難中的人們,只能翹首望見一縷可憐的晨曦。

    朋友,當太陽升起,你可知道你的兄弟姐妹將倒下再也不起?你可聽到那一聲聲撕心裂肺的呼喊:上帝呀,為何不再給我一次機會,讓我再重新做起?

    朋友,當太陽升起,你可曾感覺今天的太陽似乎也變得沉重,變得心情憂鬱?

    朗誦完這首詩,黃莉的臉上充滿淚水。

     《北京青年報》 2001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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