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要聞
政策資訊
權威論壇
國際熱點
經貿動態
法制進程
文化線上
域外評説
我看世界
華人社區
旅遊天地
閱讀空間


促進委託評估和拍賣規範化

    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公佈實施的《關於人民法院委託評估、拍賣工作若干問題的暫行規定》,對促進人民法院委託評估、拍賣工作規範化,消除當前委託評估、拍賣工作中的混亂現象,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委託評估和拍賣被執行人的財産,是人民法院依法獨立行使執行權的一項重要司法活動,是法院執行工作的一個重要環節。近年來,各地法院在執行工作中有大量的案件需要通過委託評估、拍賣,將被執行人的財産變價以清償債務。但是,由於經濟利益的驅動,在評估和拍賣行業中競爭也日趨激烈,並出現了一些不正當的競爭行為,對評估和拍賣工作搞“暗箱操作”。這樣做的結果,必然是損害了當事人的利益,引起當事人的不滿。造成這種現象既有評估和拍賣行業的問題,也有法院個別執行人員的問題;既有評估和拍賣行業缺乏必要的行業規章,也有法院委託工作中缺少相應規範的問題。

    從全國法院的工作全局來看,委託評估、拍賣活動是否公正、公開、公平,不僅直接影響到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影響到人民法院執行案件的品質,也直接反映人民法院執行工作的水準。因此,必須對委託評估和拍賣工作進行規範化的管理。而目前,我國的法律法規和司法解釋對人民法院的委託評估和拍賣工作尚未作出明確、統一的規定,各地在具體做法上也不盡一致。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在總結多年實踐經驗的基礎上,制定了這個暫行規定,目的在於在人民法院與評估、拍賣機構之間建立起一種合法的、健康的、正常的委託與被委託關係,提高委託評估、拍賣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實現評估、拍賣的客觀性和公正性。

    廣東省高院的暫行規定確定了委託評估和拍賣的五項重要原則,這成為它的核心。這五項原則,一是統一管理原則;二是“五公開”原則;三是公平競爭和擇優選定原則;四是對評估、拍賣活動實施監督原則;五是降低成本和便利當事人原則。這些原則對於確保執行工作的公正、公開、公平具有重要的作用,必須得到完全的貫徹和實施。

    當前,全國各級人民法院都在為貫徹和落實黨中央關於解決“執行難”的重要指示而努力,其中一項重要的工作就是積極排除在執行工作中遇到的各種複雜疑難問題,確保執行工作的順利進行。希望各地都能借鑒和學習廣東的做法,全面促進委託評估和拍賣工作的規範化;特別是學習廣東法院的積極探索精神,為全國法院執行工作的健康開展作出貢獻。

    

    《人民法院報》 2000.09.30

相關新聞

文物局禁止拍賣 劉開渠夫人持有異議

 文物界專家重申:紀念碑浮雕原作是文物

人民英雄紀念碑浮雕原稿拍賣起波瀾

財政部首次以拍賣方式處理違規違紀資産

參考文獻
相關專題

相關站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