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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物界專家重申:紀念碑浮雕原作是文物

    就在近日有媒體報道紀念碑浮雕原作將要拍賣,有關人士對紀念碑浮雕原作究竟是不是文物、該不該拍賣議論紛紛的時候,今天,本報記者就相關問題採訪了文物界專家。同時從北京市文物主管部門了解到,至今並沒有收到該文物持有者申請拍賣的報告。

    中國文物流通中心副主任范世民認為,人民英雄紀念碑是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國務院認定的,特定的環境中的具有代表意義和標誌性的建築物,其上面的浮雕毫無疑問應屬珍貴文物,尤其是它的原作。它是一種歷史的象徵物,就像由毛澤東主席1949年10月1日在天安門廣場親手升起的第一面五星紅旗、著名的油畫《開國大典》等都已被定為珍貴的文物。

    根據文物保護法規定,文物的拍賣必須經過有關主管部門批准,一般情況下確定向拍賣給國家的博物館或收藏機構,未經批准的屬非法行為,如果被境外機構買走,就會造成珍貴文物的違法流失。

    1982年,全國人大常委會就已通過並公佈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其第一章總則第二條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下列具有歷史、藝術、科學價值的文物,受國家保護;……”其中之(二)有:“與重大歷史紀念意義、教育意義和史料價值的建築物、遺址、古舊圖書資料等;”第五章第二十四條為“私人收藏的文物可以由文化行政管理部門指定的單位收購,其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經營文物收購業務。”第二十五條有“私人收藏的文物,嚴禁倒賣牟利,嚴禁私自賣給外國人。”第二十八條有“具有重要歷史、藝術、科學價值的文物,除經國務院批准運往國外展覽的以外,一律禁止出境。”

    《生活時報》 2000年0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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