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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開庭審理首起員工“過勞死”案

    靜安區人民法院昨天下午開庭審理了上海市首起“過勞死”引發的案件。死者唐英才的親屬們訴稱,他是因為單位安排的工作過於繁重而累死的,要求其單位支付賠償近20萬元。

    死者名叫唐英才,56歲,是上海靜安區第六糧油食品公司安遠店的合同制員工。進店十年,唐英才工作認認真真、不聲不響,是出了名的“老實頭”。然而兩年前的8月14日晚上,唐英才突然倒在店堂裏悄然離去,直到第二天早上店裏其他員工上班,才發現他的死亡。

    唐英才怎麼死的?其兄唐英傑和妹妹唐利人告訴記者:“他是被工作累死的。”

    “1997年底,唐英才告訴我,單位要他從1998年1月份開始天天在店裏值夜班。這樣怎麼吃的消?我讓他去跟經理説不幹,唐英才去了,但回來説,沒辦法,人家的回答是‘吃不消你就回去,現在人多的是’。唐英才怕丟掉工作,只好值夜班。”唐英傑説。

    從這以後,唐英才的生活變了樣。

    唐英傑兄妹告訴記者,弟弟的作息時間是這樣的:每天下午4點半起床,5點左右提著飯盒走出家門,6點半趕到糧油店裏接班,接班後他一個人營業到晚上8點半,過8點半店裏打烊。打烊後他要做勤雜事,揩灰、拖地板,清潔工作大概花一、兩個小時。然後唐英才用電飯煲熱飯、吃晚飯,十一、二點左右在辦公室裏搭鋪、睡覺。早上3點40分唐英才起床,接著空腹騎黃魚車到總店拉麵條,然後挨個為個體飲食店和工廠食堂送面製品,送完回到店裏大約7、8點,再吃早飯,接下來繼續做營業員替顧客拷油,直到中午11點半下班。每天12點半到1點他回家,吃午飯,睡覺,下午4點半仍然起來上班。唐英才每個星期有一天的休息,但所謂的休息天是指早上送完麵條後便可回家,這天晚上依然要值班。

    “這樣下去,鐵打的人也受不了啊!1998年8月14日,他和平常一樣1點到家。我和他説話,他不吭聲。他慢騰騰地喝了一碗粥,然後睡覺。下午他起床,面色特別難看,我問他有熱度嗎,他輕輕地説沒有,然後就出了門。

    沒想到第二天竟得到了他的噩耗!現在回想起來,他睡眠嚴重不足又勞累過度,這8個月,把他整個人都耗空了!”唐英傑説。

    唐英才留下的遺物不多。記者在他的房間裏看到一本商業營業員的上崗證,幾包用塑膠袋包著的錢,其中一包裏夾著張白紙片,上面寫著“唐英才,698.1元”。床頭還有兩隻鬧鐘,唐英傑説:“兩隻鐘都是他每天下午4點半用的,一隻他怕醒不了。”

    唐英才是累死的嗎?在他死後,上海市司法鑒定科學技術研究所對屍體作了解剖,結論為:死者生前患有陳舊性結核性胸膜炎……腎上腺陳舊性結核等,因內外環境的變化機體功能失代償而衰竭死亡。

    這份鑒定書讓唐家人猶豫了兩年。

    唐英傑兄妹告訴記者:“唐英才5、6歲時的確得過胸膜炎,但以後根本沒生過病。進糧油店十年,每年檢查身體都查不出毛病。但鑒定書説他是病死的,為此我們始終不敢打官司,怕輸掉。兩年了,再不打,要過法院受理的時效期了。所以一商量,我們決定不能失掉這樣的機會。我們要為兄弟討回公道。”

    唐家人認為,唐英才之死是由於靜安區第六糧油食品公司嚴重違法《勞動法》所致。唐英才“曾”有病,並不等於他“現在”有病。正是由於長期“過勞”,健康透支,才使他對高溫天氣和不利環境的抵抗能力下降,最終導致死亡。

    今年8月,唐英傑兄妹三人向靜安區人民法院遞上訴狀。

    他們要求靜安區第六糧油食品公司對唐英才之死承擔全部責任,支付98年1月至8月唐英才的超時工資5600元、賠償14萬餘元,另外賠償家屬精神損失5萬餘元,總共近20萬元。本報專稿/記者姚曉敏

    2000年09月08日06:09 上海青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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