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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婚姻法》實施20天 離婚凈出新概念

    “這兩天來協議離婚的人真多。”昨天,西城法院便民法庭劉珍法官告訴記者,上週四一天她就辦理了21件離婚案,是最多的一天;週五半天工作日辦理了13件,是平時一天的工作量;週六加班半天就辦了6件,而正常情況下才2至3件。

    據劉珍法官介紹,圍繞《婚姻法》的修訂和出臺,法院辦理離婚案件數量也呈現一個高峰和低谷的變化。

    去年底和今年初,在全社會都在討論《婚姻法》的修訂的那段時間,便民法庭受理的離婚案件出現了一個高峰,原因在於當事人擔心新《婚姻法》出臺後離婚難了,就該讓步讓步,以期搶在新法頒布前辦完離婚手續。

    4月28日新《婚姻法》頒布前後一段時間,法院受理的案件處於平穩狀態,準備離婚的雙方當事人似乎都在觀望,新法出臺後,經過對新法進行了解和研究,離婚雙方這才有備而來走上法庭,於是出現了第二個離婚高峰。本報昨天報道的那位離婚的法律工作者就是研究了新《婚姻法》有了探視權的規定後,堅決要求在調解書中寫明有關探視孩子條款。

    新《婚姻法》出現了許多新概念,比如“過錯賠償”原則,而且在審判實踐中也已有了相關案例,一位在妻子懷孕期間與另一名女子墜入愛河的丈夫在離婚時就賠付妻子精神損失費8萬元。同時,“無效婚姻”、“家庭暴力”、“獲得勞動補償權”、“子女不得干涉父母再婚和婚後生活權”以及由新法引發出的“婚後財産公證”等均是新《婚姻法》帶來的新概念。劉珍法官認為,隨著新《婚姻法》日漸被人們認識、理解、接受和社會的發展進步,新類型婚姻案件將會使新《婚姻法》的內涵不斷豐富和完善。

    

    《北京青年報》 2001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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